物业经理人

楼盘商用物业认购书(样本)

2203

楼盘商用物业认购书(样本)

  ** 楼盘商用物业认购书

  编号: 认购日期: 年 月 日

  发展商(甲方):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护照/公司注册编码: 国籍: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铺/写字楼,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单元情况

  乙方向甲方认购 楼盘 号商铺/写字楼(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二、单元价格

  该物业原价格为RMB/HKD ,乙方选择 付款方式,获 折优惠,优惠后总房价为RMB/HKD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上述房价未含乙方所须承担的税费)。

  三、乙方须承担的综合费用,由甲方代为收取

  1.物业维修基金:总房价的2%(交楼时缴交3000元,以后每月1元/平方米计收);

  2.契税:总房价的 %,即RMB/HKD ;

  3.《商品房买卖合同》印花税:总房价的 %,即RMB/HKD ;

  4.交易鉴证费:总房价的 %,即RMB/HKD ;

  5.产权测绘、房产、土地登记费、工本费:RMB/HKD ;

  6.其他费用:

  管道煤气安装费:RMB/HKD ; 纯净水系统安装费:RMB/HKD ;

  有线电视安装费:RMB/HKD ; 智能化系统安装费:RMB/HKD ;

  可视对讲系统安装费:RMB/HKD ; ;

  上述2~6项费用合计:RMB/HKD (最终标准按政府规定)。

  四、付款计划

  1.乙方于签署本认购书时交付定金:RMB/HKD 元整;

  2.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一笔首期房款,即总房价的 %(RMB/HKD 元)及第三条所列2~6项的综合费用;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RMB/HKD 元(总房价的 %);

  4.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RMB/HKD 元(总房价的 %);

  5.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RMB/HKD 元(总房价的 %);

  6.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RMB/HKD 元(总房价的 %);

  7.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RMB/HKD 元(总房价的 %);

  8.总房价的 %,乙方分 期,每月向甲方支付,始付日期为

  年 月 日,每月支付RMB/HKD 。

  上列付款计算如有错误,甲乙双方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更正。

  五、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广州中诚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乙方须承担的律师见证费为RMB/HKD )。

  2. 乙方应依时付清第四条第2项约定的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认购书,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地产另行出售。

  3. 乙方应在付清第四条第2项约定的款项后三天内前往广州中诚律师事务所(预约电话: )缴交律师见证费,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认购书,并向乙方收取该房地产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地产另行出售。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地产,则乙方已付的定金及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六、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1. 乙方向 (银行)申办额度为RMB/HKD 元按揭贷款,按揭年限 年,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到 提交按揭银行要求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2.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任何相关按揭手续,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以按揭贷款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选择不予退还定金或要求乙方支付实际已付房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已交的其他款项,并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地产另行出售。

  3. 如乙方按揭申请不被银行接受、又不选用甲方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房地产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

  4.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解除本认购书时,如甲乙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退房申请书》,否则,乙方已向甲方缴交的全部款项将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乙方如要求更名(加名、减名、换名)、换房或改变付款方式,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须向甲方缴付变更前总房价的1%作为手续费,其余由于更改合同所引起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八、该房地产于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使用,但乙方须在交付使用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履行合同条款。

  九、该物业交付之日起,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支付 元/㎡的经营推广费,甲方将用于组织各类推广活动来吸引人流,促进消费,以提升物业价值。(该约定只适用于商铺)。

  十、 其它约定:

  十、本认购书作为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认购书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律师所一份,经甲方加盖销售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及乙方签字齐备后生效。

  发展商(甲方) 认购方(乙方)

  经办人:

  审核人: (此栏只限于“营销中心联”和“财务联”出现)

采编:www.pmceo.cOm

篇2:地产认购书合同办理按揭注意事项

签署认购书、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目的:规范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使期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力,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具体注意事项:
1、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的起草,由销售办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草拟草案,送财务部、法律室、甚至社会公认的法律机构进行审核,形成一套正式的签署范本。
2、对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的正式签署范本,必须向销售人员专门认真地就合同上每一条款和细节逐一解释清楚。
3、对认购书的内容条款注意以下几方面:
A、认购面积:必须注明"该面积为暂定面积,应以政府测定面积为准,合同总价因此多除少补"等字眼。
B、价格及币种:注明原价总价,以统一规范注明折扣率(如95%折),写明实际成交价,注明币种(如"人民币")。
C、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清楚注明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具体付款时间可在附件上注明。
D、更改条款的注意事项:换房、更换付款方式、换名的费用及相关规定。
E、善用备注(或补充栏):对未交清定金的时间及没收定规定,对付款时间的弹性规定,及其他双方协商后补充的事项。
F、对乙方未能按时交纳首期款的违约罚则。
G、双方有效的通邮地址和通讯电话、传真号码。
H、认购书的签字和盖章,www.pmceo.com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确定,法人授权指定人(销售经理)签署认购书,指定专用章(如销售专用章),这需要在工商局取得合法证明。
4、对正式预售合同的内容条款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必须交纳首期款后才能签署该合同。
B、补充协议的双方约定,必须注明大楼或小区内那部分是不属于购房者的。
C、平面图注意要与所购单位实际摆放方位一样。
D、就银行按揭方式中由于首期款分期支付,必须由乙方签署一份向甲方无息借款但须按期不款的协议。
E、预售合同得签字和盖章,必须法人授权指定人(总经理)签署合同,指定专用章(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这需要在工商局、公证处取得合法证明。

办理按揭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由专人负责按揭手续的办理,其他销售人员熟悉办理的过程,在必要时协助按揭负责人的工作。
2、注意事项:
A、在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后,向其详细介绍按揭办理的手续,但介绍时注意不要把按揭事情复杂化,要简单明了与客户说清楚,为客户作投资参谋和分析。
B、注意律师审核客户按揭资料时,若客户资料不合要求,必须与客户进行沟通,解说情况,请客户补充资料。
3、附件(样式由财务部准备,并提供相关按揭银行资料):(售楼现场张贴)。
A、按揭收费一览表
B、银行贷款客户资信调查表
C、《银行贷款客户资信调查表》
D、《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E、《楼花抵押登记表》
F、按揭明细表
G、贷款合同

篇3:签署合同认购书制度

  签署合同与认购书的制度

  1、销售部业务员每人手中都只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给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待客户提出签署正式合同时,到秘书处领取四份正式空白合同,并填写合同领用表。

  2、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销售部秘书处。

  3、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4、正式合同签署前须向落实该房产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5、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6、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遍,无误后交客户审查,认可后,双方签字。

  7、双方签字后,将合同送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方能送财务处签字盖章。

  8、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9、客户必须交订金后才能签定正式合同。

  10、补充协议须销售总监认可。

篇4:更改合同认购书制度

  更改合同及认购书的制度

  1、销售人员不得擅自与客户更改合同及认购书。

  2、客户确实需要更改合同及认购书,销售人员需向销售主管汇报,销售主管得到销售经理认可后,请营销总监签字认可,并送财务处签字盖章。

  3、合同及认购书更改后,销售人员应当及时通知销售文员修改相应的销控情况。

篇5:世联地产项目认购书房号折扣管理

  世联地产项目认购书、房号、折扣的管理

  一、认购书的使用

  参考范9:"春华四季园签约流转单"

  二、房号管理规定

  (一)、房号管理的重要性

  房号是销售控制的成本,房号管理是项目经理日常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项目经理是楼盘正常销售期间唯一的房号标准人,严禁转为他人代为销控。项目经理必须每日在销售现场与全体销售代表核对已售房号。

  (二).房号管理原则

  1. 销售现场达成共识并统一口径后方可执行,房号留、放的信息必须公开传递。

  2. 房号放出必须要发展商的盖章确认。

  3. 现场遵守成交优先原则。项目经理要严格销控,坚决不能造成房号订重的情况。

  4. 临时订金保留按照临时订金保留时间的相关规定,不能无条件占有房源,项目经理需要正确判断。

  5. 当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查房号销控。

  (三)、 折扣管理原则

  1) 折扣管理透明化,项目经理应将自己所掌握权限告知销售代表;

  2) 明确折扣的使用办法,公正处理各销售代表的折扣要求;

  3) 严禁以折扣换取个人利益。

  1、据客户联遗失,须要求客户当场填写(参考财3:"票据遗失声明")作为丢失订金收据的补充凭证。

  2、客户换房须收回原收据再重新开具收据,项目经理须在新收据上备注"由××房换至××房"并签字,不得在原收据上涂改房号,核销时如有发现涂改则罚款100元。

  3、客户更名、更改金额须收回原收据再重新开具收据,新收据背后须原认购人签字同意更名×××并由项目经理签字证明,不得在原收据上涂改,核销时如有发现涂改则罚款100元。

  4、各售楼处领取的所有收据要及时与财务清交,新开盘或成交频密的楼盘须每周清交一次,其他楼盘可一月清交一次。

  5、因未能妥善保管而丢失收款收据,应立即书面申报财务部并尽快登报做遗失声明(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每丢失壹张收据,经办人将被处以现金3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后果。

  四、收定(临订)、退定(临订)程序

  1、当月结算须返还发展商定金的,项目经理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事业部总经理签字后提交财务部审批方可返还,返还定金后发展商须开具收据于一周内交回财务部。

  2、售楼处收取的定金及临订(现金或支票、票据),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指定人员收取。当天收取的定金(临订)须于银行下班前存入财务指定银行,因未能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而造成款项遗失、被抢、被盗等后果由经手人全权承担。如存款时间与收款收据的日期相差超过两天(含周末及节假日),有关人员将被处以罚款[每日每笔50元]。

  3、客户定金(临订)以支票或银行转帐(包括汇款、POS机刷卡)形式支付的,须核对交款人与购房人(即收据上认购人)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付款人当场填写(参考财5:"付款声明书")(POS机刷卡可由交款人在收款凭证背后签字同意代购房人付此款项),如无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4、退客户定金(临订),须客户亲自填写(参考财6:"退定申请表"),由发展商负责人(发展商加盖财务章)、事业部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后予以办理(对客户要求退还现金的财务部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经理不得自行在售楼处退款(除现场退订外),违者自行承担该款项,公司概不负责。

  5、现场退订:两日内收到的临订(现金)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项目经理可直接退还客户,客户须交回收款收据并签字确认收到该退款。

  五、其他事项

  项目经理因调动、晋升等引起出现分单情况,需及时填写《业绩划分单》,并经上一级确定其业绩划分标准及归属。项目经理以上人员的变动,其薪酬及其他财务事项变动日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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