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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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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物业园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1、停电

  (1)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值带班主任、领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保安,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的原因。

  (2)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2、收银系统

  (1)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主任、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2)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3)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4)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3、火警

  (1)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大厦消防中心,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和起火性质。

  (2)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3)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4)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5)由经理以上职级的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6)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点,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7)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4、消防系统故障

  (1)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2)耐心向在场客人作出解释。

  (3)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拦水、立即关水闸等)避免故障导致大厦设备损坏。

  5、斗殴等暴力事件

  (1)保持冷静,以最快方式报告领班或监控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如地点、人员数量、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

  (2)如能控制现场,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络,等待上级指令和增援人员到达。

  (3)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克制态度。除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争吵武力冲突。

  (4)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

  (5)尽可能将争执双方留下或将肇事主截获,等候上级处理。

  6、盗窃等破坏事件

  (1)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带班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 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财情况等)。

  (2)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7、醉酒者

  (1)在报告监控中心或上级的同时尽力稳定醉酒者的情绪。

  (2)劝告醉酒者离开车场范围,如醉酒者无理取闹,可使用强制手段请其离开大厦。

  (3)在处理醉酒人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态度。

  8、车辆碰撞

  (1)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2)立即通知当值主任或领班到现场处理。

  (3)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9、失卡、卡损毁

  (1)耐心向失卡或卡损毁的客人解释公司的规定。

  (2)按车场入口岗登记的时间做遗失卡处理并收取停车费。

  (3)如客人蛮不讲理,可通知当值主任、领班协助处理。

  10、车道堵塞

  (1)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不,以最快捷的方式疏通出入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行处理。

  (2)如遇到“问题车辆”可先暂扣司机证件,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行处理。

  11、电梯故障

  (1)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人员。

  (2)在电梯口摆放通知或指引。

  (3)通知入车口当值人员。

  (4)入车口岗接通知后应向入场客人作适当指引。

  (5)收款员在收取停车费后应向客人作出适当的解释和指引。

  12、水浸

  (1)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监控中心带班主任及领班。

  (2)尽快使用就近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门坎,以免电梯受损。

  (3)通知并协助有关人员排水。

  (4)耐心向客人解释劝慰,尽量为客人解决水浸带来的实际困难。

  13、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1)向驾驶员说明公司规定。

  (2)台难以独自处理的,则尽快通知当值主任、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3)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4)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与驾驶员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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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蓝湾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蓝湾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目的: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蓝湾管理处。

  3、职责:

  3.1安全主办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安全班长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全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控制中心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主办,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安全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安全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全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 ,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通知保险公司前来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安全主办和安全督察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全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3.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安全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4.3.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4.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护:

  4.5.1车辆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开衣服、领带、皮带等物品,使伤者舒展躺下,姿势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头部有外伤时,不要使头部低于身体,用衣服或被子将头裹起保温。

  4.5.3呕吐时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呕吐物进入鼻子或呛入气管,呕吐完后帮助伤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处理:

  4.6.1首先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6.2创伤性事故止血是救命最关键的一环,各类外伤大出血,多可采用压迫止血法,用洁净的纱布或软质物品紧压在出血部位包扎止血,如压迫无效,肌体出血可扎止血带止血,要扎在伤口上方肌肉多的部分,并每隔半小时解开一次,松开3-5分钟后再扎紧。

  4.6.3车辆相撞引起颈骨受伤的处理:不要扭动脖子,绝对禁止在事故发生后扭动伤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强支撑身体;伤者不能走动时应以固定方式用担架或救护车送往医院处理。

  4.7 特别事务处理:

  4.7.1交管部门到达后,除及时向其反映所知情节外,还应记下办案警员的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以备日后参查。

  4.7.2如在车场出入口发生车辆滞留,且在原则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可联系治安办和居委会的人员前来协助处理,情况严重的报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篇3:雅福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雅福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一)停电

  1.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值带班主任、领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保安,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的原因。

  2.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二)收银系统

  1.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主任、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2.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3.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4.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三)火警

  1.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大厦消防中心,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和起火性质。

  2.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3.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4.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5.由经理以上职级的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6.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点,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7.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四)消防系统故障

  1.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2.耐心向在场客人做出解释。

  3.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栏水,立即关水闸等,)避免故障引致大厦设备损坏。

  (五)斗殴等暴力事件

  1.保持冷静,以最快方式报告领班或监控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如地点、人员数量、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

  2.如能控制现场,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并和监控中心保持联络,等待上级的指令和增援人员到达。

  3.处理过程时应保持克制态度。除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争吵或武力冲突。

  4.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

  5.尽可能将争执双方留下或将肇事方截获,等候上级处理。

  (六)盗窃等破坏事件

  1.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带班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2.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候其他岗位支援及上级指令。

  3.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七)醉酒者

  1.在报告监控中心或上级的同时,尽力稳定控制醉酒者的情绪。

  2.劝告醉酒者离开车场范围。如醉酒者无理取闹,可使用强制手段请其离开大厦。

  3.在处理醉酒人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态度。

  (八)车辆碰撞

  1.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2.立即通知当值主任或领班到现场处理。

  3.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九)失卡、卡损毁

  1.耐心向失卡或损毁的客人解释公司的规定。

  2.按车场入口岗位登记的时间作遗失卡处理并收取停车费。

  3.如客人蛮不讲理,可通知当值主任、领班协助处理。

  (十)车道堵塞

  1.在不违反公司原遇、则的情况下,以最快捷的方式疏通出入车道。

  2.如遇到“问题车辆”可先暂扣司机证件,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行处理。

  (十一)电梯故障

  1.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人员。

  2.在电梯口摆放通知或指引。

  3.通知入车口当值人员。

  4.入车口岗接通知后应向入场客人做适当指引。

  5.收款员在收取停车费后应客人做出适当的解释和指引。

  (十二)水浸

  1.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监控中心带班主任及领班。

  2.尽快使用就近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以免电梯受损。

  3.耐心向客人解释劝慰,尽量为客人解决水浸带来的实际困难。

  (十三)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1.向驾驶员说明公司规定。

  2.如难以独自处理,则尽快通知当值主任、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3.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4.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与驾驶员争执。

篇4:物业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物业小区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目的:

  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管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zz物业小区停车管理。

  3、职责:

  3.1安管部负责人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安管班长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管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监控中心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动安管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监控中心汇报,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www.pmceo.com,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安管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安管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管工作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管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 ,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上报部门经理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监控中心呼叫声援。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管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监控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监控中心汇报,由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3.2监控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安管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4.3.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4.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监控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监控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护:

  4.5.1车辆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开衣服、领带、皮带等物品,使伤者舒展躺下,姿势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头部有外伤时,不要使头部低于身体,用衣服或被子将头裹起保温。

  4.5.3呕吐时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呕吐物进入鼻子或呛入气管,呕吐完后帮助伤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处理:

  4.6.1首先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6.2静脉及毛细血管出血时,应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干净的纱布、毛巾、布块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盖住伤口,再用绷带或布带扎紧。

  4.6.3四肢静脉出、动脉的短时间临时性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根据血的走向,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压闭住,中断血液。

  4.6.4四肢较大的动、静脉出血时,还可采用止血带止血法,用动脉止血带(黑色)、静脉止血带(黄色)上肢结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处。下肢结扎于大腿的中部。结扎时应先将伤肢抬高,书部垫上敷料或毛巾等软织物,将止血带适当拉长,绕肢体两周,在外侧打结固定。要标明扎止血带时间,每四十分钟放松一次。放松期间可改用指压临时止血。

  4.6.5注意事项如伤处有骨折时,须另加夹板固定。伤口内有碎骨或异物存在时,不得应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扎紧,如果扎得不紧,深部动脉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对内出血或可疑内出血伤者,不要去尝试止血,应使伤者绝对安静不动,垫高下肢,迅速将伤者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4.6.7车辆相撞引起颈骨受伤的处理:不要扭动脖子,绝对禁止在事故发生后扭动伤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强支撑身体;伤者不能走动时应以固定方式用担架或救护车送往医院处理。

  4.7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4.7.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4.7.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4.7.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7.4监控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4.7.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4.7.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并根据指示跟进处理。

  4.7.7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纳入安全管理案例题库。

  4.8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篇5:小区(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小区(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一)停电

  a)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班主管、领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消防员,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原因。

  b)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二)收银系统

  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a)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b)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三)火警

  a)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说明起火地和起火性质。

  b)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c)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d)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由经理以上职级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e)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f)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四)消防系统故障

  a)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b)耐心向在场客人/业主做好解工作。

  c)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拦水,立即关水闸等),避免故障导致大厦设备损坏。

  (五)斗殴等暴力事件

  a)保持冷静,以最快方式报告领班或控制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如地、人员数量、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

  b)如能控制现场,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并和监控中心保持联络,等待上级的指令和增援人员到达。

  c)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克制态度。除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争吵或武力冲突。

  d)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

  e)尽可能将争执双方留下或将肇事方截获,等候上级处理。

  (六)盗窃等破坏事件t

  a)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当班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b)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安防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候其他岗位支援及上级指令。

  c)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七)醉酒者

  a)在报告监控中心或上级的同时,尽力稳定控制醉酒者的情绪。

  b)劝告醉酒者离开车场范围。如醉酒者无理取闹,可使用强制手段请其离开车场。

  c)在处理醉酒人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态度。

  (八)任何车辆对小区设施及其它车辆造成危害

  1、任何车辆碰撞

  a)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b)立即通知当值主管或领班到现场处理。

  c)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2.停泊之车辆被其他人仕(非管理公司责任)破坏或停泊之车辆造成其他人仕损失。

  a)造成损失之赔偿金额达到或低于¥1000元,由安防部人员协调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b)造成损失之赔偿金额超过¥1000元,安防部人员应安抚当事人,记录事件经过,尽量协调当事人协商解决。

  c)如确实协商不成,可通知物业部人员到场,并向物业部提供事件书面经过,以便物业部人员配合安防人员做好协调双方当事人(业户)进行协商解决。

  d)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

  3.任何车辆对小区公共设施造成损害m

  安防人员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立即拍照并写下事件经过、复印当事人及肇事车辆之有关资料,禁止肇事车辆离开,通知工程部维修人员对受损害部位进行赔偿打价工作,要求肇事车辆当事人立即赔偿或缴交按金。如确实协商不成,可通知物业部人员到场协助安防部人员进行处理并提供事件经过及相关资料,直至肇事车辆当事人与管理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收取赔偿金/按金为止。

  4.地库车场设施(如闸杆)对任何车辆/人员造成损害

  a)情况较为一般时

  安防人员通知工程部人员到现场检查,证实确属本车库设施责任时,请当事人到安防部协商处理,并做好安抚工作,如涉及向保险公司索赔,安防部应准备事发书面经过及当事人有关资料,通知物业部,由物业部人员接手处理及办理向保险公司索赔手续。

  b)情况较为紧急时(如发生人员受伤严重时)安防人员可先陪同伤者前往医院就医,伤者情况稳定后,再按以上的程序处理。

  (九)失卡、卡损毁

  a)需向失卡或卡损毁的客人解公司的规定。

  b)按车场入口岗位登记的时间作遗失卡处理,并收取停车费。

  c)如客人蛮不讲理,可通知当值主管、领班协助处理。

  (十)车道堵塞

  a)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下,以最快的捷的方式疏通出入车道。

  b)如遇到"问题车辆"可先暂扣司机证件,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停泊再行处理。

  (十一)电梯故障

  a)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及电梯工。

  b)在电梯口摆放通知或指引。

  c)通知入车口当值人员。

  d)入车口岗接通知后应向入场客人做适当指引。

  e)收款员在收取停车费后应向客人做出适当的解释和指引。

  (十二)水浸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

  停放于次租车位.

  b)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物业客务中心。

  c)尽快使用就近防水设施

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以免电梯受损。

  d)耐心向住户/业主解劝慰,尽量为业主/住户解决水浸带来的实际困难。

  (十三)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n

  a)如难以独自处理,则尽快通知当值主管、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b)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c)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与驾驶员争执。

  (十四)任何车辆冲闸

  安防部人员即时拨打"110"报警,视作盗窃车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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