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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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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46号)要求,特制定我局**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领导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名单如下:组

长:陆**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庄**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员:廖**

市安全监管局烟爆科科长

罗棋予

市安全监管局干部

三、行动内容

(一)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整治非法生产区域和辖区交界和居民重点部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

(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为,整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问题,以及经营企业超量储存、积压超标过期产品问题。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运输进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隐患整改未完成仍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问题。

(四)严厉打击经营烟花爆竹非法产品行为,整治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含违禁药物产品及礼花弹、摔炮擦炮等烟花爆竹非法产品的问题。

(五)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流通行为,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问题。

(六)严厉打击间接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的行为,整治为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原料、服务的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年8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9月)

1、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自查自纠,凡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理。

(二)集中打击、重点整治阶段(10-11月)

1.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2.各县(市、区)采取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全面督查、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上旬)

对暗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12月中旬)

1、各县(市、区)对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2、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配合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传单、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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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平安志愿者参与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确保教育系统及广大市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教育系统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广泛宣传、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在本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带领下,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大力宣传《条例》,发现、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车辆、摊点;春节期间重要时段,对《条例》中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守护、巡查、劝导工作,确保禁止燃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禁止燃放区域以外区域安全燃放。

二、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纪委书记杨中健同志任组长,局综治办、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本单位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相关措施。

三、禁止燃放区域

按照《条例》规定: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四、主要工作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及教职工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强值班力量,积极参与本单位及所在小区的平安志愿服务工作。

(二)通过电子显示屏、画廊、宣传横幅等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家长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发动、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9、110。

(三)负责本单位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落实与公安机关的对接机制;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督促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守护、巡查工作。有分校(园)的学校要安排好各教学点的工作。

(四)各学校要利用寒假前安全教育等时机,教育学生要遵守《条例》规定要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做到不燃放。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家长、亲友遵守《条例》规定要求,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五、重点巡守阶段(分为三个重点时段)

1、2月7日(除夕)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2、2月11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3、2月22日(元宵节)20时至24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事关城市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与“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全单位要与公安派出所建立紧密的对接机制,双方都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把《条例》中所规定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岗点、重点线路,落实到具体的民警、平安志愿者人员,并按照学校(单位)规模大小、重点线路路程长短等不同情况,确定守护岗点、巡逻路线,合理配置平安志愿者力量。除夕、年初四、元宵节的重要时段,每个单位、每条重点线路,都要安排2—4名平安志愿者参与巡逻、守护,并适当安排后备力量。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动员力度,广泛发动党员、值班人员、在岗的单位职工等积极参与平安志愿服务,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平安志愿者完成任务。要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通过发放一份《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上门作一次口头告知、张挂一条宣传横幅、签订一份《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烟花爆竹换礼品等多种形式,确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四)加强保障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对参与守护的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活动,学习、熟悉《条例》有关内容,明确职责,切实完成守护、巡查、劝导工作任务。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时,要穿戴马甲、袖章等标志标识。要切实关心春节期间参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平安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送关怀活动;各单位要落实保障经费,为参与守护、巡查、劝导的平安志愿者发放交通、通信、误餐等补助。

各单位《重要时段投入平安志愿者力量统计表(详见附件一)》于1月20日(周三)前上报至教育局人事科(二)(邮箱:**),联系人:蔡锦宇,电话:**。各单位《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二)》于2月23日下班前上报以上邮箱。

**县教育局

篇3: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执行z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z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发〔20**〕16号),深入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简称“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总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思路,坚持宣传发动在先、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巩固和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强城镇环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设生态、宜游、和美新z。

  二、组织领导

  成立z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全域禁放领导小组”),由镇长陈云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z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镇长z、副镇长z、工会主席z任副组长,城建站、新农办、派出所、农技站、民政办、联校、安监站、党政办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域禁放办”),办公室设城建站,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牵头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

  三、主要职责分工

  (一)城建站:负责牵头做好全镇烟花爆竹禁放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镇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巡查、处罚、督办并定期通报情况,设立“禁放”警示标牌,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下村巡查(每月上旬)。

  (二)镇纪委: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问责。

  (三)派出所:严厉打击禁放工作中发生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新农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举报线索受理、核实、宣传及报道工作。

  (五)安监站:取消全镇范围烟花爆竹经营门店销售行为,负责组织检查违禁储存烟花爆竹及收缴工作。收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线索,及时上报市交通局。

  (六)联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家长印发禁放宣传单(册),倡议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七)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全域禁放工作; 贯彻落实镇全域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本辖区禁放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在本辖区落实禁放工作各项要求;宣传动员村民配合、支持禁放工作;组织村干部对所辖禁放区内“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农户、辖区内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做好文明劝导工作,做好相关资料台账、记录与整理,村(社区)信息员每周五将相关信息以微信或短信报镇全域禁放办,违禁信息及时上报。(信息员名单见附件)

  四、禁放规定

  (一)禁放时间和范围从20**年12月15日起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种类: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三)处罚和举报奖励: 单位违规燃放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 个人违规燃放的,对燃放者(或其监护人)处以罚款; 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的,除对违规燃放个人(或监护人)进行处罚外,对场所经营责任人处以罚款; 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凡提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线索,执法机关依线索查获违法行为的给举报人现金奖励。(具体举报奖励和罚款由镇全域禁放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标准负责执行)。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年12月15日)。

  1.镇党委、镇政府将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纳入干部岗位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奖惩措施。

  2.镇全域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办法,出台《z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3.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悬挂标语横幅,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全域禁放宣传,发放《z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4.召开全镇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各级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域禁放相关规定,动员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

  (二)具体实施阶段(20**年12月16日至20**年5月底)。

  1.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全域禁放办为主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工作。各村(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在逢年过节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依法予以拘留。各村(社区)要动员和组织村级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文明劝导队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2.办点干部实行包村制,负责督促辖区开展禁放工作。

  3.向社会公布z镇全域禁放举报电话397000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制止,劝阻和检举揭发违规行为。不定期通报全域禁放工作情况,对排名末尾的村(社区)通报批评,并由党建办和镇纪委问责。

  (三)巩固长效阶段(20**年6月至20**年12月底)。

  1.各村(社区)动员和组织治安巡逻队及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城建、新农办、派出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3.镇全域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全域禁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文明城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加强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镇财政要要将全域禁放工作列入专项预算,由禁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各有关站所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全域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镇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对违反规定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要入户分发《通告》、《公开信》。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组织学习全域禁放相关规定,做模范遵守,并通过他们做好家属、子女、亲友的全域禁放宣传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将全域禁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人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连续两次通报批评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职进行约谈; 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由镇纪委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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