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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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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37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166号)的要求,现就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重要思想和落实***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国办发[20**]37号和建住房[20**]166号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机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1、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下,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建设部副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该司司长任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检司、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参加办公室工作。

  2、各地也应比照中央国家机关工作机制开展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结合本地实际,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市、县(区)给予通报。

  3、各城市要在市政府统筹安排下,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办发〔20**〕37号和建住房[20**]166号文件精神,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1、部门配合。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部署

  第一阶段(20**年9月)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

  1、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

  2、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并公示专门针对专项治理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包括电子信箱)。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汇总后在网站上公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20**]166号文件要求,自检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第二阶段(20**年10月—20**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区、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自查的重点是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从20**年12月份开始,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国部分城市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阶段(20**年4月—20**年7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实际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阶段整治工作的重点。

  2、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

  3、继续巩固、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制度、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和房地产信用公示制度,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第四阶段(20**年8月—20**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1、总结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作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2、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完善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3、对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3、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三)其他要求

  1、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及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情况及时分别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20**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

  违规类型

  查处

  件数

  备注

  商品房

  预售违规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

  2.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3.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

  4.其他情况:

  恶意

  炒作行为

  1.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

  2.炒卖房号

  3.捂盘惜售

  4.囤积房源

  5.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

  6.其他情况:

  广告违规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

  2.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

  3.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

  4.其他情况:

  销售合同违规

  1.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2.房地产企业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3.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预)销售合同示范本本及格式条款

  4.其他情况:

  房地产

  经纪违规

  1.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2.未按规定采用经纪合同示范本本

  3.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4.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

  5.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

  6.其他情况:

  价格违法行为

  1.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费

  2.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

  3.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4.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其他违规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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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区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会议讲话材料

全区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这次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研究个体税收征管现状,动员部署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依法治税,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会上印发了区政府、市国税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区个体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强调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个体经济作为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繁荣城乡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增加税收收入,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不仅有其现实意义,更有其长远的历史意义。

个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客观要求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近年来,随着全民创业热潮的兴起和改革改制步伐的加快,市区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也在不断加大。**年,市区范围内实际交税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汇总纳税的按*户计算,下同)户、私营企业****个,分别比上年增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际入库税收*****万元,比上年增长**.*%。**年全区私营个体经济登记户数*****户,注册资本**.**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和**.**%。由于个体私营企业面广量大、经营方式灵活、经营地点多变、产权转让及变更登记频繁,各类零星分散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房屋出租等纳税人素质和纳税意识都较企业纳税人有所差别,且具有规模小、流动性、隐蔽性强等特点,征收难且偷漏税严重,使得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显得日益重要。与此同时,为了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国家相继实施的包括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在内的各项个体税收优惠政策,相应增加了一批因从事个体经营而免缴增值税及相关税种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因不达起征点而无需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从而对进一步做好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是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现实举措。税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财政盘子的大小,关系到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和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4月份,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万元,虽保持了较高的增幅,但与序时进度比不仅相差*.*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收入相差*.*个百分点),更低于全市平均进度*个百分点。从五月份的收入形势看,进度不能令人满意,完成双过半的压力仍然较大。收入不能按序时均衡入库,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固然有我区税源不丰,骨干税源支撑力不强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便是个体税收征管措施没有到位,成效难以完全显现。作为主城区的亭湖区,发展个体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个体税收增收潜力巨大。因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可以使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有力地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款的跑冒滴漏,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加强个体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征管环境的重要途径。当前,在经济增收和政策增收都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征管矛盾显得益发突出,偷税、骗税甚至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损害了税法的尊严。个体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为税务机关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奠定基础,加大了打击偷、骗、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另一方面,个体税收专项整治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执法秩序如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也受到全社会的监督,可以有效地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有利于造就一支廉洁高效的税收队伍。也有利于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篇3:b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b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物业管理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全市广大居民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规范有序、开放竞争、权责分明的物业管理市场为出发点,以《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查处物业管理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制度,清理无资质经营及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

  (二)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依法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维护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

  (四)规范服务价格的约束机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五)理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方面:

  1、不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标准服务的;

  2、只承诺不服务的;

  3、未实施“三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未公示的;

  4、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以及重复收取物业服务费中已经包含的各项费用的;

  5、物业服务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

  (二)前期物业管理方面:

  1、未按照规定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的;

  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3、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4、建设单位未制定管理规约并在物业销售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和约定的;

  5、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

  6、物业管理项目交付时,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方面:

  1、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素质低,未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未持证上岗(职称证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消防员等特殊工种证书、电梯安全员、操作员等)或持证上岗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未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

  3、整体转让物业管理业务的;

  4、服务意识差和态度不好的;

  5、小区内发生大量投诉的;

  6、对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不进行制止的或制止不了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7、擅自处分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

  8、未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正常维保的。

  (四)市场准入方面:

  1、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擅自接管物业项目或超资质开展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

  2、不按时换证的,资质过期的。

  (五)业主委员会方面:

  1、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但未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2、存在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的行为的;

  3、未依法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责任分工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总体负责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强化监督指导,维护物业管理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各县(区)房产局对辖区内扰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各物业服务企业需提高认识,切实贯彻落实本方案内容,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表格,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检自纠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检查,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应形成报告,并在4月20日前报本县(区)房产局(附《毕节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

  (二)检查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在各物业服务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区)房产局根据整治内容对辖区物业服务小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县(区)房产局于5月20日前将辖区自查自纠及检查情况汇总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三)抽查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投诉举报多的、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汇总总结阶段(6月1日-6月10日)

  整治结束后,各企业要进行业主满意率问卷调查,做为检验整顿效果的重要依据,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后报县(区)房产局。县(区)房产局根据辖区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住建局。

  (五)巩固阶段(6月10日-6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置必要专业技术人员,巩固整治成果。县(区)房产局根据整治完成情况,结合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要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真正把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指导、及时检查、及时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内容全面展开检查,要查实、查细、查全,杜绝出现漏项;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达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的效果。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市场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毕节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ls

  20**年4月7日

篇4:镇中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根据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防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指示和要求,积极行动,有序开展,责任落实,严格监督,切实把我镇教育系统的交通秩序治理井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组 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召开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

  1、会同交警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一次清理;

  2、会同镇党委政府、公安部门对我镇中小学节假日期间接送学生的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全面地规范整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五)会同交警部门着力做好中考期间考生和学生放假时乘车安全。

  四、实施步骤

  本次我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按照“单位自查、综合督查、全面整改”工作步骤开展。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分散整治:6月3日-6月12日)

  1、召开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会议,各学校应根据精神制订实施方案。

  2、各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做到主题突出,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中,用固定的时间,专门的人员,对学生进行道路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集中整治:(6月13日-6月20日)

  中心学校将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整治活动,整治的重点是“摩的超速、超载现象”,重点路段为:镇区至东界岭,镇区至三星和镇中学、镇中心小学校门口的接载客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根据中心学校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学校安全工作要做到预防为主,各学校近期应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象、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切实让全体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确保效果。中心学校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O**年*月*日

篇5:集中开展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和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根据内蒙古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综治学字[20**]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z(兼)

  二、全面推动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加大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基本实现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工作不断呈现出新气象、取得新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仍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仍不容乐观,校园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高校师生面对“三股势力”的渗透和利诱,加之敏感时期相对较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出现,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和严峻,影响学校学习育人的周边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为确保当前学校及周边的和谐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相关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不出现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2、具体安排

  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深入调查摸底中,要特别注意摸清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情况;存在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利诱欺骗学生的传销组织情况;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的经营性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酒吧、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出租房屋以及违章建筑等情况;校园内火险、危险品、危房、食品卫生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等存在的各类隐患。

  加强情报信息研判,掌握群体性事件苗头、内幕情况。坚决防止“三股势力”、*组织对学校的渗透破坏,重点防范境外势力策划的民族宗教事件发生,深入调查师生思想动态,防止*思想给学校师生造成不良影响。

  进一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及时过滤、屏蔽各类有害信息,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通过网上论坛和手机短信等手段鼓动大学生参与罢餐、*、*等活动,严防师生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不利于国家和民族团结的信息。

  加强“扫黄打非”工作,查缴涉及淫秽、色情、迷信、伪科学、*、暴力、凶杀等内容的书籍或其它出版物和其他格调低下的非法出版物。

  抓好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因规划、建设、管理造成的学校周边环境问题。

  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高危人群的检查和管理,形成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减少和控www.pmceo.com制学校刑事案件的发生。集中排解因学校收费、后勤、就业、治安、人事改革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学校内部的商业网点进行逐一排查,严禁学校内部开设影响师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加强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严管、严防、严控,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各综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内容。

  2、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提高并举的方针,把全面安排工作和突出工作重点统一起来,把抓宣传、抓部署与重落实、查实效统一起来,使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效果。

  3、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全面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卫机构建设以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4、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z医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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