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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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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中学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报告制度是对住宿学生的归宿情况、宿舍的日常管理、出现的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况按照值班教师、住宿部负责人、当日值班校领导、校长等的顺序逐层报告的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报告制度是保障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遏制学生出现违纪现象等各类隐患的保障,是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

一、住宿学生因病或因事离校,必须向宿管值班教师提交由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学生无故离宿值班教师必须向班主任核实情况,并做认真记录。同时要求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将事件经过向当日值班教师报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二、学生宿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宿舍值班老师应及时进行制止,并立即向宿管部负责人报告,宿管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事件经过,如事态严重无法控制,应立即向110联系及时报警。

三、学生发生突发疾病,宿管值班教师应及时向宿管部负责人报告,如病情严重值班教师和宿管部负责人应立即与医院或120联系及时进行救治,并护送学生到医院,同时向相关值班校领导和校长汇报并存档。

四、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管宿值班教师应及时疏散学生,并立即拨打119进行灭火,(禁止学生参与灭火行动)。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宿管部负责人及当日值班校领导报告,宿管部值班教师和当日值班校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

五、其他情况发生后,也应按照以上程序逐级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

六、以上所列情况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在值班教师不值班期间发生,应由第一发现人按照报告程序及时进行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该报告制度,如有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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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管理部负责;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购、维护及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管理部申请住宿(并办理相关手续)。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吵闹、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集体宿舍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管理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管理部负责随机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篇3:建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两篇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一、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每间房指定消防清洁责任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若发生火灾时,有能力灭火而不采取救火措施,罚款500元以上。

  二、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男女混住或带小孩居住宿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每间宿舍居住标准为10人,最低居住人数每间不少于9人,不得私自多占,每少一人罚款400元。

  九、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十、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提要: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篇4:建筑民工工地宿舍管理制度(2)

  建筑民工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篇5:TS企业总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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