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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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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车辆管理细则

一、背景

  物业公司依据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王府花园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的办法》,在此制订和实施《王府花园车辆管理细则》。

二、目的

  1、车辆合理、有序停放。

  2、提高小区安全系数,清除外来车在别墅区乱停乱放的问题。

  3、增加业主公共收益。

三、管控手段

  (一)标识导引

  1、道路及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禁停、限速、导向、分道行驶、转向等交通标识。

  2、弯道路段和必要的地方设置警示牌和减速带。

  3、在遮挡驾车人视线影响车辆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叉路口及拐弯处须安装广角镜。

  (二)外来车辆收费实施方案宣导

  外来车辆收费实施方案是经业主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的,是所有入住、进出小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的,也是物业公司实施服务管理的依据。该外来车辆收费实施方案在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公示、宣传。

  (三)对违规车辆及人员的处置手段

1、计入黑名单

  即 ,将车辆号牌录入车牌识别系统,该车将不得进入小区。

2、锁闭

  物业公司配备车辆锁闭工具,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实施就地锁闭。

3、拖离

  对堵塞大门、要道、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小区秩序的车辆,实施机械或人工拖离。

4、曝光

  对违规车辆使用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录像、文字描述,并在小区内曝光。

5、报警

  对违规车辆使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报警处置。

  (四)小区车证

  为方便管理,共同监督,物业公司将制作《王府花园车证》,车证正面印有车辆号牌、车证编码信息,反面印有停车注意事项。业主、租户(开办公司)、外来车辆将使用不同颜色来区别:

  业主车证用绿色停车证

  租户车证用蓝色停车证

  开办公司用黄色停车证

  外来车辆用红色停车证

四、车辆出入管理

  (一)车辆出入证发放与车牌录入。

  1、物业公司对园区内的所有进入车辆进行重新登记。

  (1)车辆进入办理验证方式:业主车辆指业主及家人名下车辆,非业主本人名下车辆,需出示家人关系证明。业主应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主动向物业进行车辆登记,及时录入门禁自动识别升级系统。租户车辆指非经营租户车辆正常录入。

  (2)除上述之外的车辆:按照外来车辆实施收费

  (二)非登记车辆的管理

  非登记车辆需要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

  1、访客车辆:保安通过电话,在得到业户同意后放行。

  2、网约车、出租车及进入综合楼的车辆需登记,且不得进入小区(在大门口显著位置提示),否则,物业公司将实施锁闭或拖离的方式处置。进入综合楼的车辆须停放在综合楼院内,禁止停放在小区公共道路上。

  3、业主或业主家人的没有登记且进入车辆管理系统的车辆,一律按“访客车辆”对待。

  4、无故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本小区。

  5、严禁载重5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五、车辆收费标准及管理

1

业主

业主及直系亲属名下车辆

免费

2

租户

用于经营活动的房屋使用人的车辆

计时收费

3

出租、

网约车

/

计时收费

4

货车

渣土垃圾清运、工程施工、建材、货物及搬家等

计时收费

5

特殊应急

车辆

警车、消防、救护、校车

 

6

快递、外卖

三轮及两轮摩托

 

7

业主亲属和朋友的访客车辆

业主家访客临时停车,物业须与业主核实访客信息(或业主主动提前报物业);

每月累计免费30小时,仅限当月不计入次月使用。物业须提示访客车辆注意不要影响邻居停车和出行。

  1、计时收费:外来车辆按小时收费(1小时内不收费,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小时计算收费)

  2、收费标准:24小时收费,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

  3、本小区不实施包月停车收费。

  4、收费收益分配及用途:收益的40%用于支付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报酬;其余60%为业主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业主公共项目支出,须经业主大会决议确定其具体用途。物业公司将定期公示公告车辆收费收益的财务情况,保证收费过程的公开、透明、可控。

六、对违约车辆及住户的处置原则

  1、外来车辆收费管理方案是经符合法规程序表决通过的,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和意志的,所有入住、进出王府花园小区的人和车辆,都必须遵守,不得以个人的理解和利益凌驾于该细则之上。

  2、对停放在小区超过90天的车辆,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物业公司有权上报政府部门,并将无主车辆拖走。

七、附则

  1、取消物业之前公示的王府花园停车管理规约,取而代之改为本次王府花园车辆管理细则。

  2、外来车辆收费实施方案预计在xx月xx日开始试运行30天后正式执行。

附件:

小区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的办法

一、本办法在小区内的效力

  本办法经业主大会投票通过于业主大会决议之日开始生效执行。本办法经业主大会决议后,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关系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各类进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或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均有约束力。

二、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秩序问题,本次业主大会要求物业公司对大门进出口道闸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加装智能收费系统;本次业主大会授权之平物业公司根据本办法的具体规定,实行对小区进出车辆提供收费的管理服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收费管理服务细则。

1、收费对象:

  主要针对小区内非业主、外来车辆、小区内公司、社团、机构等进行经营活动的车辆等。进入本小区的外来车辆须经物业核实、登记方可进入,无故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本小区。

2、计时收费:

  外来车辆按小时收费(1小时内不收费,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小时计算收费)。

3、收费标准

  24小时收费,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

4、收费分类:

1

租户

用于经营活动的房屋使用人的车辆

计时收费

2

出租、网约车

 

计时收费

3

货车

渣土垃圾清运、工程施工、建材、货物及搬家等

计时收费

4

特殊应急车辆

警车、消防、救护、校车

免费

5

快递、外卖

三轮及两轮摩托

免费

6

业主亲属和朋友的访客车辆

业主家访客临时停车,物业须与业主核实访客信息(或业主主动提前报物业);每月累计免费30小时,仅限当月不计入次月使用。物业须提示访客车辆注意不要影响邻居停车和出行。

5、业主车辆自动识别免费进出

  业主车辆指业主及家人名下的车辆,非业主本人名下车辆,请需出示家人关系证明。业主应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主动向物业进行车辆登记,及时录入门禁自动识别升级系统。

6、缴费方式

  门口处统一放置微信二维码收费和现金收费,由物业公司负责办理收费结账,并提供北京市停车场收费专用发票。

7、收费收益分配及用途

  收益的40%用于支付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报酬;其余60%为业主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业主公共项目支出,须经业主大会决议确定其具体用途。物业公司将定期公示公告车辆收费收益的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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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辆进入、放行工作细则

  车辆进入、放行工作细则(小区适用)

  2.1 车场值班员负责车辆进出、收费、登记控制,检查车辆是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2 值班员应站立向进出停车场车辆的司机敬礼。

  2.3 发放车辆出入证给司机后,开启道闸,指挥车辆驶进停车场停放,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或进行电脑登记,对进场车辆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司机。

  2.4 对持有停车卡车辆,应核实停车卡的有效性、相符性,对卡与车辆不符或无效卡按规定收费。

  2.5 出口值班员待离场车辆停稳后,向司机敬礼,核对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姓名、相貌与档案记录,回收车辆出入证,收取停车费,出具收费票据,开闸放行,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2.6 政策性免费车辆、公司领导批准免费车辆、停放时间不足以收费的车辆在离场时不得收费,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备注”栏予以说明。

  2.7 系统自动控制的停车场出入口,车辆进出时,值班员应先向司机敬礼,待司机刷卡后,进行电脑资料核对,确认无误后起杆放行,车辆进出后即将道闸关闭。

  2.8 对与记录不符、无卡、可疑的车辆不予放行,报告主任或班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强行离场。主任或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复核有关记录,听取司机的澄清说明,查阅车辆档案,核实驾车者相关证件,经验证驾车者为车主的,应将该车主行车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留存,车主签字确认、收费后即可放行,再由班长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上。必要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情况或与巡警取得联系。

  2.9 对强行冲卡或弃车逃离现场的疑犯,应扭送或报公护机关处理,军警牌照车辆报相关主任部门处理。

  2.10 车辆进出高峰段,保安班长应护排足够人力采取措施控制车辆进出秩序,防止车辆丢失。

  2.11 附表

  2.11.2 《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

篇3:车辆进入、放行工作细则(小区适用)

  车辆进入、放行工作细则(小区适用)

  1 车场值班员负责车辆进出、收费、登记控制,检查车辆是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 值班员应站立向进出停车场车辆的司机敬礼。

  3 发放车辆出入证给司机后,开启道闸,指挥车辆驶进停车场停放,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或进行电脑登记,对进场车辆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司机。

  4 对持有停车卡车辆,应核实停车卡的有效性、相符性,对卡与车辆不符或无效卡按规定收费。

  5 出口值班员待离场车辆停稳后,向司机敬礼,核对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姓名、相貌与档案记录,回收车辆出入证,收取停车费,出具收费票据,开闸放行,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6 政策性免费车辆、公司领导批准免费车辆、停放时间不足以收费的车辆在离场时不得收费,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备注”栏予以说明。

  7 系统自动控制的停车场出入口,车辆进出时,值班员应先向司机敬礼,待司机刷卡后,进行电脑资料核对,确认无误后起杆放行,车辆进出后即将道闸关闭。

  8 对与记录不符、无卡、可疑的车辆不予放行,报告主任或班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强行离场。主任或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复核有关记录,听取司机的澄清说明,查阅车辆档案,核实驾车者相关证件,经验证驾车者为车主的,应将该车主行车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留存,车主签字确认、收费后即可放行,再由班长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上。必要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情况或与巡警取得联系。

  9 对强行冲卡或弃车逃离现场的疑犯,应扭送或报公护机关处理,军警牌照车辆报相关主任部门处理。

  10 车辆进出高峰段,保安班长应护排足够人力采取措施控制车辆进出秩序,防止车辆丢失。

  11 附表

  11.2 《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

  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

  年 月 日 班 岗: NO:FM-RW528

  交接人 接班人

  值班记事:

  交接事项 对讲机 部、 锁匙 把

  胶木棍 根、 停车费 元

  手电筒 把、 票 张

  备

  注 主任签字

篇4:关于修改、补充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有关细则的通知

  关于修改、补充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有关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补充:

  1、修改条款:原规定中第16条“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甲、乙双方责任论处,对方负100%责任的,不予处罚,其它情况司机应承担公司最终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改为:“公司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因对方负100%责任的,公司不追究驾驶司机责任外,其它情况均需由驾驶司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间接经济损失的50%”。

  2、补充条款:未经公司主管批准,非公司专职司机不可驾驶公司车辆。公司专职司机不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办私事,任何人不可将公司公用车辆开回家中。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对因违反此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以上修改及补充的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行政事务部。由行政事务部及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篇5:阿卡小区车辆及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阿卡小区车辆及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业主委员会、荣盛物业公司于20**年1月17制定

  为缓解阿卡小区车辆行驶交通压力,规范内部停车,提升小区整体秩序管理水平,确保消防通道及救援无堵塞、道路畅通,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阿卡小区车辆及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通过后执行。

  1、所有出入小区车辆必须爱护设施设备,损坏设施设备的要照价赔偿。

  2、对有固定车位、车库的车辆由物业进行门岗系统授权(包括地下车库进出系统授权),直接出入小区,必须停在自己的固定位置上。

  3、无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登记、换证,可以临时停放,但必须停放于规划车位,不得影响固定车位业主的停车;车内要留有电话,便于及时联系,并限时停放,下午16:30之后,不得再停放在固定车位上。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在2小

  时内不收取停放费,超过2小时(含2个小时)至12小时内收取5元;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至24小时内收取10元,以此循环累计,此收费规定按照南京市物价局文件20**年6月9日宁价规[20**]1号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如遇有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或标准调整时,阿卡小区临停收费则依据新规定执行。

  4、所有车辆在小区内行驶,必须遵守《管理规约》的规定,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车位线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毁坏绿化,网格黄线、禁止停车标示位置严禁停车。

  5、小区内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载客经营。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前随意停放。

  7、车库内禁止倾倒垃圾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

  8、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导向线行驶,按照行驶支路上车礼让干路车先行,不得堵塞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9、车主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证件及财物,车内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并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车辆及车内物品的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10、禁止安装停车地锁,已违规安装的停车地锁将强制给予拆除,拆除时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11、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对不按规定停车、不合理使用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的,物业有权禁止其车辆停放,根据车辆登记联系车主,并要求其按照规定停放车辆,无法联系或者违反《阿卡小区车辆及人员管理办法》的,物业有权将违规车辆锁车处置,有关费用由违规车主承担。对违规被锁车辆,收取20元/次开锁服务费。

  12、为合理的整合车位资源提高车位使用率,夜间24:00点---07:30之间,可以安排无车位业主临时停放在空置的固定车位上(固定车位的车辆夜间回来后,秩序部值班人员临时安排车辆停放在其它车位上),错位在第二天调整。

  13、业主房屋买卖或出租搬离小区时,不得私自转让租赁的固定车位(自有产权除外)。

  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优美的环境要靠全体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创造,为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请车主理解、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并认真遵守《阿卡小区车

  辆及人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阿卡小区车辆及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 时正式实施。

  南京市阿尔卡 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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