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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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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日前,*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了《准则》、《条例》,广泛深入学习了报刊、网络等登发的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所作的评论、解读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有一下一些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为全体党员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

  《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xxx提出的家风要求。

  《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主要是解决妄议中央、培植私人势力分裂党、申请政治避难、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民族分裂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行为;其次是组织纪律,主要是解决违反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违规、伪造个人档案、中央政令“中梗阻”等;第三是廉洁纪律,主要是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与三令五申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的“四风”问题;第四是群众纪律,主要是解决为民服务中出现的优亲后友、吃拿卡要等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五是工作纪律,主要是解决跑冒漏气、考试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最后是生活纪律,主要是解决生活腐化堕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问题。

  二、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

  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抓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然后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章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篇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章程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章程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章程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深刻在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章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章程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章程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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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范本:严明党的纪律戒尺

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范本:严明党的纪律戒尺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章程规定的具体化。

一、以《准则》为镜

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新修订的《准则》,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8条规范,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准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明镜。《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每一位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扭紧自律“螺丝”,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作为基层党员,要增强学习《准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率先垂范,牢记宗旨,坚定不移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发挥优良传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条例》为警钟

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

新《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以规治党、以德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条例》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打上警示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权力使用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警醒党员干部心中要常存党规党纪戒尺,自觉远离纪律红线,以身作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成为群众的行为风向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学章程、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章程权威立起来。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准则》为镜,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以《条例》为警钟,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做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带头人,让《准则》的明镜常照己行,《条例》的警钟长鸣于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篇3: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简稿范本两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20**精选简稿范本两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一)

党内问责,通常是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即便没有触犯党纪国法,但是自己责任范围之内、职务范围之内,出了问题的,被追究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问责,“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条例对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时间等,作了详细规定,其最终目的是让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责条例短小精悍,亮点频闪。

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

权责对等是普遍规则。如果权力大、责任小,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如果权力小、责任大,容易导致责任无法落实,工作虎头蛇尾、有头无尾。当前存在的很多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既存在权力小、责任大的体制性问题,又存在只看重权力、不愿担责的思想问题。针对党的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责任担当缺失问题,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这是对权责对等规则的充分肯定和对权责关系的明确规定。而问责条例规定的“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的问责原则,为问责中落实权责对等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过问责督促责任落实,唤醒责任意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因此,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对象,即各级党委、所有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各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

打铁还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xxx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战略部署,包括: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赢得了时间,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为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提供保障。同志指出,党的纪律规矩有成文的和不成文的两种。不成文的,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和好的工作惯例等,是要通过党内政治生活的历练和对*党史的了解来把握的;成文的,主要包括章程和其他六类党内法规,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如党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十八大以来,党完成了对执政之后到十八大召开之前的党内成文的纪律规矩的全部清理工作,保留下来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要修订。同时,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十八大以来新出台或新修订50多部党内法规。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就是治本。”问责条例的出台,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问责条例是成文的纪律规矩的重要内容,铁面问责,其根本目的在于督促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养成担当习惯,需要内在动力和外在约束。外在约束的效果立竿见影,但需要内在动力保证其持续、持久。内在动力由内在激励因素引发,这些内在激励因素的核心内容是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事业心、责任感、归属感等,这些因素都源自党性修养。因此,党性修养十分重要、十分迫切。但是,提高党性修养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外在约束有着明确要求,有着可预期的现实效果,能够立竿见影。问责条例属于外在约束,是有职责权限的党组织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从而保证责任担当成为习惯。

兼顾问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问责,从近期看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的迫切需要。从长远看,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问责的必须性毋庸置疑。在这个前提下,问责的可行性必须高度重视。否则,问责就是漂亮的口号,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问责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其有效执行需要三条件:一是问责条例自身的历史性和时代性,即回应现实需要,反映从严治党一般规律。二是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执行者具备积极性与执行能力。

基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最新实践经验,以章程为根本遵循,问责条例针对时弊,切中要害,回应了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担当、乱担当的重大现实问题,同时,对那些目前还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凡是写上的,就要可行,保证其有效、管用。

问责条例执行者的态度和能力对于问责条例执行效果有着决定性影响。中央要求,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同志为xxx的党中央担当精神看齐,一级抓一级,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同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把对党的忠诚、对工作的满腔热忱化作抓好党建工作、发展党的事业的良好效果。

用兜底条款体现问责的“全”与“严”

问责条例第六条,使用“列举式”立法技术,把“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失责”,应该被问责的5种情形,即,应该被问责的具体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使问责条例的具体规范趋于明晰,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引作用。但是,因主观认识局限,可能会带来问责情形列举不全,这必然导致问责不全面。由于问责条例作为中央党内法规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因而,有可能会由于社会变迁,随时出现或发现新的问责情形,却于法无据,难以问责,即使启动问责条例修改程序,在修改过程中也会出现问责空档。鉴于此,问责条例在列举问责情形时加上了兜底条款,即第六条第六款“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问责条例中使用“兜底条款”这项立法技术,将第六条中列举的应该被问责的5种情形中,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随着社会情势的变迁,现在还无法预测的,纳入问责项,这有利于减少因主观认识局限带来的问责情形列举不全,导致问责不全面,也有利于问责主体依据条例的精神和原则,适应社会情势的变化与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一些新出现或新发现的应该被问责的情形,通过这个兜底条款来予以适用,从而保证问责全天候、全覆盖、无空档。这就弥补了使用列举式立法技术可能造成的缺陷,充分体现了问责的“全”与“严”。

问责方式和程序规范,问责主体和时间明确

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八条规定了问责主体,即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第九条规定了问责程序。第十条规定了问责时限,即“终身问责”。这些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都聚焦到一点,就是保证问责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使问责得以落实落细,真正形成威慑。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二)

8月3日上午,位于湖南省娄底市的双峰经开区组织召开党委、机关支部书记会议,就*中央近期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双峰经开区党委书记李增名,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曹科识分别讲话。

会上,李增名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学习了湖南省纪委曝光有关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6起典型案例。

李增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体现出党中央“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李增名说,*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以省纪委曝光案例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忠诚履职、干净干事、敢于担当。各支部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加强宣传教育,抓好贯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从严治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曹科识表示,开发区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约束自我行为的准则,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篇4:市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篇

市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3篇

【1】市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之道行不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身居官位便意味着手握权利、执掌资源,对人财物的调度、使用,对一行业的方向发展,对一区域的未来谋划有比其他人更多的决策权和影响力,这是权利,但权利的背后更是责任。官位是人民赋予的,资源是社会共有的,所谓人民公仆就是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谋发展,做不到这一点就是无为,在官位却无作为,这是对公共资源的的最大浪费,是渎职。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告诫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权利的另一面是责任,有多大权利就要承担多大责任,只享受了权利带来的福利,却不能用手中的权利为党、为人民促发展、谋事业便是失责,失责就意味着问责与追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下,过去那种遇到困难绕道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太平官的为官之道在今天行不通了,做领导就要拿出披荆斩棘的魄力,就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非如此,就会被大浪淘沙,被勇者取代。

有权不能任性为官需为民。职务再高,也高不过人民,权利再大,也大不过法纪,无论何种官职,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民间俚语话糙理不糙。既然是党员、既然是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就是天职,是在职期间的根本宗旨。有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被权利和身边一些小人的糖衣炮弹蒙蔽了双眼,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党员的义务、公仆的使命渐渐淡忘,逐渐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以权谋私、拉帮结派、生活奢靡,这些老虎苍蝇等待他们的最终结局是身败名裂、深陷牢狱。有权不能任性,为官需为民,时刻牢记权利的上面是法纪的约束和社会各方的监督,手中握有的权利是公权,自己的职务的是公职。

权责对等,有多大权利就有多大责任。《条例》中明确指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这表明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治党管党不能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每一级党组织、每一位党员都有相应的责任,层级、官职越大,责任越大。过去有的领导干部或碍于情面,或遵循所谓的中庸之道,对自己下级的同志们听之任之,既不能在下级同志出现苗头性问题是及时规劝、批评,也不能在问题爆发时向党组织勇敢指正,这都是不负责任的变现,既没有履行领导职务,也没有对下属做到真正关心、爱护。

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不是哪一级、哪一位领导干部的事,8800多万人的大事业,需要所有党员、每一位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齐心协力、共抓共管,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其中。人心齐、泰山移;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只要我们同心同德,必将无往而不胜。

【2】市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云南实际,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以章程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内容、对象、情形、主体、程序、方式等事项,对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同志为xxx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担当起来。

二、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让铁规发力,让《条例》生威。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好《条例》。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机构要把《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融入各类研讨班、培训班学习主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章程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xxx系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各级纪检机关和宣传部门要共同策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专题专访、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等形式,全面宣传《条例》,深度解读《条例》。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的宣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条例》。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和担当,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隐患,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开列清单,深挖根源,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主动摆查整改,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围绕《条例》明确的六种问责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问题一经发现,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切实加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推动《条例》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

年底,由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开展问责工作等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自检自查,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省纪委。

【3】市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xxx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xxx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条例》立足于通过强有力的问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需要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来。当前,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计划。要坚持率先垂范,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起,带头学习《问责条例》,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义。通过学习,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促进责任落实。《问责条例》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问责工作,注重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实践探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等问责制度,强化问责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5个,其中追究主体责任96个、监督责任9个;处理138人。但是,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持党的领导不力、不重视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落实,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仍然不程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只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有效保证责任不虚化、不空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问责利剑高悬,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回应群众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必须从严问责,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问责要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坚决问责。要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党的工作部门,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要加强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是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能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负有监督职责。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看看履职尽责是否到位,执行《问责条例》是否严格,是否发挥执纪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学习执行《问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敢问责、不愿问责的也要问责,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问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篇5: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篇

20**年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3篇

【1】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近日,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六刚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党组成员对照六种问责情形,结合十八大以来纪律作风整顿情况和自身履职尽责深入剖析自查、逐一对照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市局党组能够有效发挥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西安质量事业科学发展,能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建设作为龙头工作抓紧抓好。班子成员都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勇于担当工作职责,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会上,大家敞开心扉、红脸出汗、畅所欲言,真正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枪真刀直指病症,帮助提升。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被指出因年龄增长、岗位的变化有时存在着学习意识不强、工作干劲下降,管理中碍于情面管理干部不严等问题。

景六刚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问责措施,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要形成问责的常态化。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典型案例,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要引导全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意识,立足岗位实际、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加强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创新型、学习型、科技型、法治型、服务型“五位一体”新型质监建设,为品质西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8月19日为市人社局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社保中心第四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章程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3】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近日,*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xxx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xxx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条例》立足于通过强有力的问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需要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来。当前,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计划。要坚持率先垂范,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起,带头学习《问责条例》,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义。通过学习,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促进责任落实。《问责条例》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问责工作,注重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实践探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等问责制度,强化问责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5个,其中追究主体责任96个、监督责任9个;处理138人。但是,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持党的领导不力、不重视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落实,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仍然不程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只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有效保证责任不虚化、不空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问责利剑高悬,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回应群众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必须从严问责,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问责要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坚决问责。要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党的工作部门,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要加强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是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能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负有监督职责。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看看履职尽责是否到位,执行《问责条例》是否严格,是否发挥执纪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学习执行《问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敢问责、不愿问责的也要问责,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问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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