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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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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乡新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保卫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应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

  2.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4.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战信息管理。

  5.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6.科研处: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及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信息材料管理。

  9.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10.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

  11.保卫处: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12.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医学院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明昆医学院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办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保密观念,切实重视和做好保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明昆医学院保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职责,党办工作人员要模范地学习和执行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明昆医学院保密工作规程》,确保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更好地为学校工作服务。

  2、经管“三密”文件、资料的人员,对发出、收进的涉密文件、资料等,应逐件清点,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3、机密、秘密文件、资料都必须要存放在保险柜内,个人不得保存机密文件。因工作需要使用和传阅秘密文件者,应妥善保管,用完后及时退还,不得转借。开会带回的机密文件要及时交机要室保存。

  4、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传达,组织阅读,不经发文部门或发文部门的上级机关允许,不得自行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阅文传达。“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办,不得带回住宅或公共场所。机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复印和引用,不得擅自发给他人传阅或向外传播。

  5、“三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清理、清退。对无保存价值又无法清退的密件,由保密人员清理并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在原收文登记本上分别签名注销、监销并注明时间进行销毁。

  6、认真做好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校保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传达指示,交流情况,布置和检查工作。

  7、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办公室人员不准在私人通信、电话和交谈中谈论党和国家秘密及内部事项,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9、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本人工作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0、 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门户管理,不准空门外出或让陌生人员单独留在室内。

  11、凡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篇3:建筑公司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①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③专有技术;

  ④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

  ⑤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⑥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⑦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 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 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 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7、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 能随便带人进入。

  8、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篇4: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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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秘密的范围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下达的秘密事项。

  2、公司组织、劳资、财务、审计、安全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3、《“秘书工作”*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党发[1999]24号)中的秘密事项。

  4、《“秘书工作”*公司关于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定》(*党发[**]5号)中的秘密事项。

  5、不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但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中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由公司保密办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条

  保密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保密观念,学习保密知识,能够识别秘密的标识和保密期限,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杜绝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后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回家阅办、外出。

  3、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需要时在履行借阅手续。公司内部会议内容涉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各种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通信、网络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保密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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