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工程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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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工程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成。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部所属遇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2、机电处组长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3、物业部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记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组织各分部门组长(负责人)一起制定下一年度《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2)《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2、工程部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分部门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分部门公用工具由组长(负责人)领用并负责保管。物业部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分部门公用工具(便携带的)由组长统一填写《领料单》,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由组长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组长必须将所领工具薄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由机电处主管签名确认。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处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处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的工具。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物业处仓管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不准乱打乱撬;用力应适度;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工程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工程部组长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工程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半年由物业部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批。审批后由工程部主管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物业部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批。审批后由工程部主管负责报废处理。

  5、专业组公用工具管理

  1)各专业组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分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组长处借用;工程部以外的部门借用公用工具须经机电处主管批准后方可借用。组长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专业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第4条2款;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检查记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检查或整修接线头;--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专业组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专业组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专业组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处主管确认,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组长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处主管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批。

  5)专业组组长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工程部主管会同物业部仓管员一起对组长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组长的责任。

采编:www.pmceo.cOm

篇2:科技园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

  科技园物业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

  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领用工具不得揤为私用,检查如不能即时检验,应即以遗失论处,工具遗失,一律照价扣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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