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459

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仓储区域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仓储区域防火安全管理。

3 编制依据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1990】第6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消防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仓储区域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物资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储消防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5管理规定

  5.1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5.2基本要求

  5.2.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2.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5.2.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5.2.4库房、储罐区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工作。

  5.2.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2.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2.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

5.3库房管理

  5.3.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5.3.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

  5.3.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5.3.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5.3.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3.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5.3.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

5.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5.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5.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5.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5.5.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4.2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性监督检查。

  4.2 各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性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台账。

5管理规定

  5.1.1厂内的办公场所、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5.1.2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1.3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5.1.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1.5公司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与辅助救生设施是否完好,定期测试性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篇3: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HD**-GC-043-A-01

篇4: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HD**-GC-043-A-01

篇5: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的消防法规、丰都县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管理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学校火灾现场指挥。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队长:各校校长

  成员:各校青壮年男教师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组

  组长:各校副校长

  成员:全体女教职工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各校(园)支部书记

  成员:年长的男教师

  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教导处领导

  成员:年长的女教职工

  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领导

  成员:后勤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长:德育处领导

  成员:共青团团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学校教职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和教育管理中心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学校领导和教育管理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六、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z市中心小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