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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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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物业区域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人员配置:专业管工:1名

  1、每天早上上班后,对运行中的管道进行巡查,目前是低区管网,巡查中注意检查阀是否被转动过,管道有无渗水、漏水,腐蚀,管口有无堆放重物等现象。

  2、逐层对各卫生间管网进行检查,卫生间各种阀中有无被损坏,启闭是否正常,阀件、管道有无渗漏,水压是否过高过低。

  3、对各主管道上的阀件,每月中旬检查、修理和开关一次。

  4、每季一次(季末)更换闸阀盘振,外露丝杆加油,以及更换其它易损件。

  5、每季一次(季初)检查我上的排气阀、大栓、压力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

  6、每月一次清理堆护阀门井,保持井内无杂物。

  7、管网上的压力表和水表应按计量器具年检规定进行严格年检,并有有效期检定合格证。

  8、每年末时排水沟盖板,排水沟进行清理,检查。

  以上各项在运行中如发现问题,即时汇报、解决,并作好记录。

  维护维修计划表

  内容

  时间维修项目维修具体内容维修人员完成时间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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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主管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管理处负责向有关业主/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水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工程主管,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断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做好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停电处理

  4.3.1 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公司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护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4.3.2 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3.3 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公司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客服中心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主/用户。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4.4.2 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4.4.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 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等)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相应记录表内。主管应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管理员存档。

5、记录、标识

  5.1《运行日志》

篇3: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主管、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篇4:区域物业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 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 工程维修部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 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运行正常;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 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 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主管,工程维修部组织人员抢修;管理处负责通知相关业主/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管理处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工程维修部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 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 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 水泵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工程维修部主管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 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 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 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 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 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 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内。每月的3日前由工程维修部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5、记录、标识

  5.1《机房出入登记表》(见机房管理制度)

篇5: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主管、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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