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管理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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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评价

  物业管理综合评价

  物业服务费收缴率5分资料考核

  3个月内缴费率在98%以上得满分,每低3%扣1分,低于80%得0分。物业公司应提供当月或上月银行对账单以供核算,如不提供,该项不得分

  账户独立核算2分现场考核

  小区财务收支单独立户,独立核算2分,否则0分。物业公司应提供当月或上月银行对账单以供核算,如不提供,该项不得分

  预算决算共识3分现场考核

  物业企业季度预算、决算接受业委会审核2分,年度预算、决算接受业委会审核1分,不接受0分。无业委会的该项不得分、不扣分。

  财务收支平衡5分资料考核

  收支盈余得5分,收支平衡得4分,收支亏损按照亏损金额占总收入比例计算,亏损在5%以内得3分 ,亏损在5%-10%得2分 ,亏损超过10%得0分。物业公司应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物业合同处有效期2分资料考核

  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合同处于法定2-5年的有效期内为2分,合同超期则视超期年限在1年以内1分 ,超过1年0分。物业公司应提供物业合同。

  合同约定定岗定编2分资料考核

  合同有约定并且得到执行2分。多于或少于合同约定3人及以内得1分,多于或少于3人以上得0分。

  合同约定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3分资料考核

  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物业服务标准作出明确约定的加1分,对于业主如何考核有明确约定的加1分,对于业主考核后有奖惩措施约定的加1分。

  合同约定各项外包服务价格、考核与奖惩3分资料考核

  小区有电梯、保安、消防、清洁、绿化等专项服务外包的,考察物业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专项外包后的服务标准、价格、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每项外包合同有相关约定的,得1分。

  注:小区无电梯、门禁、监控、停车场道闸等设施而无法评分的,或没有业委会而无法考核是否接受审计或预决算共识的,“该项不计分(不得分、不扣分)”,视为本考核不包含该项目,总分相应扣减,再同比换算为百分制,与其他小区比较。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手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有效控制,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批。

  3.2品质部

  3.2.1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更新。

  3.2.2负责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

  4、程序

  4.1环境因素识别

  4.1.1公司主要通过现场调查和评议的方法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全过程及可能施加影响相关方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4.1.2环境因素覆盖范围

  4.1.2.1业主入住和装修

  4.1.2.2社区文化活动

  4.1.2.3清洁服务

  4.1.2.4绿化服务

  4.1.2.5公共秩序管理

  4.1.2.6维修服务

  4.1.2.7办公过程

  4.1.2.8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4.1.2.9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货方、承包方、业主)

  4.1.3环境因素分类

  4.1.3.1Ⅰ类:水、气、声、渣污染物排放或产生。

  4.1.3.2Ⅱ类: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

  4.1.3.3Ⅲ类:对相关方可施加影响环境问题及要求;

  4.1.3.4Ⅳ类:其他。

  4.1.4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4.1.5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4.1.6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八种类型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向土地的排放;

  d.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e.能源使用;

  f.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

  g.废物和副产品;  h.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4.1.7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不属于本公司直接行为产生的环境问题,但可以通过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促使其改善环境行为的应予以识别。

  4.1.8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进行预见性分析,确保环境因素全面、系统。环境因素识别主要从废水、烟尘、噪声、固体废弃物、能源和材料的浪费、急性中毒、潜在污染(异常情况、紧急情况)几方面进行。

  4.1.9识别环境因素的依据

  4.1.9.1客观的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

  4.1.9.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有明确规定的。

  4.1.9.3相关方有要求的。

  4.1.10各部门采取上述识别依据和方法,对本部门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调查,识别出本部门环境因素,填写部门《环境因素识别表》上报品质部,品质部汇总审核后,编制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环境因素评价流程

  分析调查影响环境的因素→评价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2.2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依据

  4.2.2.1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2.2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和发生频次。

  4.2.2.3环境事故风险概率和危害程度。

  4.2.2.4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4.2.2.5相关方要求和关注程度。

  4.2.3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

  4.2.3.1评价指标: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考虑以下5个指标:

  a.遵守法律法规和污染物达标状况;

  b.发生频率(排放量);  c.控制状况;  d.影响程度;  e.节能降耗增效。

  4.2.3.2评价方法:

  a.专家评定法;

  b.综合打分法。

  计算E=B+C+D,A≥4或E≥10为重要环境因素;A:法律符合性,B:污染因素发生频率;C:控制状况;D:影响范围;E:综合值;详见《环境因素评价表》。

  4.2.4由品质部组织,管理者代表主持各部门依据环境因素评价,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并由品质部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3环境因素清单的发放  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的《环境因素识别表》、《环境因素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由品质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发放办法,发放到相关部门。

  4.4品质部应监督、协调各部门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采用以下方法:

  4.4.1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执行《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4.2制定管理程序执行相关运行控制程序;

  4.4.3培训与教育;

  4.4.4制定应急预案;

  4.4.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4.4.6保持现有措施。

  4.5环境因素的更新

  4.5.1品质部每年管理评审前应组织一次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定工作。

  4.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品质部应及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4.5.2.1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更时。

  4.5.2.2当本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变化时。

  4.5.2.3当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4.5.2.4当公司环境方针有变化时。

  4.5.3当服务项目、活动及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部门应重新识别环境因素,并反馈给品质部,由品质部确认、评价、更新环境因素,相关部门根据更新意见修改《环境因素识别表》、《环境因素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6公司在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及运行控制、培训、信息交流、绩效监测等时,应考虑重要环境因素的影响。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5.3《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环境因素识别表》JW/JL-5.4.3-001

  6.2《环境因素评价表》JW/JL-5.4.3-002

  6.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JW/JL-5.4.3-003

篇3: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价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服务过程进行的检查和评价,验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向用户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安排和组织对本管理处各部门或岗位的日检、周检和月检工作。

  3.2公司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管理处的工作进行抽检。

  4.0工作程序

  4.1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分为服务质量内部评价和服务质量外界评价两类。

  4.2服务质量内部评价

  通过日检、周检和月检的检查和考核结果来反映。

  4.2.1服务过程的日检

  管理处各区域负责人每日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4.2.2服务过程的周检

  各工作区域对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如需向上级请示的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对不合格服务要制定纠正措施,并负跟踪和验证。

  4.2.3服务过程的月检

  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物业管理主要服务过程进行检查。

  4.2.4服务过程的抽检

  公司领导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管理处的工作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的抽检,抽检工作按《物业管理工作抽检与考核规程》进行,并作为小区管理处考评和奖惩的依据。

  4.3外界服务质量的评价

  4.3.1通过发放和收集"业主问卷调查表"、"征询意见调查表"等方式,了解用户对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并以此促进服务质量的改进。

  4.3.2通过对投诉内容、概率及投诉处理满意率来评定。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物业管理工作抽检与考核规程》

篇4: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第二季度情况通报

  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第二季度情况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考评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有效提升全区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区住建局按照《20**年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深宝住建[20**]21号)的部署,组织各街道及社区工作站,定期对全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目前,第二季度管理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通报

  全区共有320个小区参与此次管理评价考核。其中,新安街道172个,占比53.75%;西乡街道88个,占比27.5%;航城街道4个,占比1.25%;福永街道28个,占比8.75%;福海街道4个,占比1.25%;沙井街道3个,占比0.94%;新桥街道3个,占比0.94%;松岗街道11个,占比3.43%;燕罗街道2个,占比0.63%;石岩街道5个,占比1.56%。

  第二季度管理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管理、设施管理、公共区域、项目经理工作、安全生产、党建工作、重大事项以及一票否决情况等,由社区工作站根据评分标准对商住小区进行评分,街道办及区住建局对评分结果进行复查。

  二、工作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星级服务评价工作,切实发挥星级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区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发布《关于修订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在第一季度基础上,对星级服务评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增补完善有关考核内容,力求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真实状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宝安区关于开展住宅物业小区党建试点的工作方案》部署及要求,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物业小区基层治理。从第二季度开始,星级评价考核将党建进小区内容列为加分项,分值5分,以此引导和促进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对物业工作的统领作用。参与第二季度管理评价的小区中,有效开展党建工作的有11个,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强化安全至上。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绑定的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在星级评价体系中进一步突出安全工作的分量,完善物业企业安全履职的有关内容,并增设相应的扣分项。第二季度管理评价将有限空间作业、小散及零星工程安全管理等事项补充列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以此督促物业企业更为全面具体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凸显评价透明。从考评程序和工作机制上充分体现评价工作的阳光透明、客观公正,相关工作人员的现场打分结果应征求小区物业管理方意见,并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街道办复查、区物业监管办抽查社区工作站季度初评结果时,如有负面事项需降低社区工作站的评价分值,亦应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充分保障物业服务企业知情权。

  (四)拓宽参与平台。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推进物业管理高品质全覆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级工作中,区住建局积极鼓励街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亲自参与评价工作,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打分,并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航城、沙井、新桥等街道在第二季度的星级评价工作中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其中,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考评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小区安全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素养亟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小区依然安全治理能力较弱,重点表现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小散及零星工程纳管、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导致小区物业秩序及环境品质较差,居民获得感低。以上问题充分说明,开展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非常必要,尤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四、管理评价结果

  经各社区工作站初评、各街道及区住建局复查,汇总形成了第二季度商住小区星级服务管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工作改进,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合力推进共享家园建设。

  五、下一步措施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总结两个季度的评价情况,高度重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2.各社区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星级评价工作,为第三季度评价做好充分准备,仔细检查,认真评分,同时做好留底存档。

  3.请各街道办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监督与指导,对社区工作站的评分结果进行复查,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评价工作。

  4.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星级评价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评价方式方法,督促各街道及社区工作站积极履职,切实发挥星级评价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提升作用。

  附件:星级评价第二季度管理评价前、后二十名小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年8月17日

篇5: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

  深宝住建〔20**〕21号

  关于印发《20**年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有效提升全区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年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年2月9日

  20**年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

  为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物业行业的贯彻落实,有效改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我区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积极助力“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范围

  宝安区行政区域内(光明新区除外)由物业公司提供6个月以上物业服务的商品居住类项目。

  二、评价组成

  评价内容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评价、综合评价和一票否决四个部分。评价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年度评价总得分由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评价和综合评价分别占30%、40%和30%组成。根据年度评价总得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由区住建局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宝安区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星级服务评定(见下表)。

  星级服务评定标准

  年度综合评价得分 星级 标识

  91分及以上 五星级小区 ★★★★★

  86分-90分 四星级小区 ★★★★

  81分-85分 三星级小区 ★★★

  71分-80分 二星级小区 ★★

  60分-70分 一星级小区 ★

  60分以下 无星级小区

  三、评价方式

  (一)业主满意度调查

  20**年底前,由区住建局统一组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各小区进行业主满意度抽样调查,分值为30分。每个小区有效抽样的比例不低于10%,且数量不低于50份,按照平均值确定评价结果。调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二)管理评价

  社区工作站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组织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或聘请专家分别独立打分,对所属小区进行每季度的管理评价,商品房住宅小区、20年楼龄及以上的老旧商品房小区分别排名,采取打分方式对各小区进行量化考核,按照平均值确定评价结果。管理评价分值为4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管理、设施管理、公共区域、项目经理工作、重大事项以及一票否决情况等。详见附件4。

  社区工作站将季度初次考核结果汇总,填写附件5,分别于3月23日、6月23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初次考核结果随机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20%。每个小区的复查结果与初查结果相差一个等级时,以复查结果为准。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前完成本季度本街道辖区的小区管理评价工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5日前将附件5报送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当抽查结果与上报结果差别率(以相差一个等级为标准)超过30%时,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工作站对全部小区进行重新检查;差别率低于30%时,以抽查的结果为准。

  年内四个季度的管理评价得分,由区住建局进行综合计算后,得出管理评价的年度得分。

  (三)综合评价

  区住建局于年底会同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分值为30分,包括既定指标与自行设定指标两部分,既定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等内容;自行设定指标由区住建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年工作的基本情况择其要点确立,主要包括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情况,配合区、街道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等内容。评价内容详见附件6。

  (四)一票否决

  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小区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30人及以上市级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被一票否决。详见附件8。

  (五)评价总分

  小区年度评价总得分=业主满意度调查得分+管理评价年度得分+综合评价得分。详见附件10。

  区住建局根据年度评价总得分以及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商品房住宅小区、老旧商品房住宅小区的星级服务评定。

  四、评价应用

  (一)区住建局对每个季度的物业管理小区管理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并对得分最高的前20名小区授予流动红旗。得分后20名的小区进行通报批评。小区名称后注明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二)区住建局依据年度星级服务评定结果,将评定为五星级的项目列为宝安区物业管理行业“红榜”,向社会公布,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相应证书。商品房住宅小区评定结果排名后20名的项目,老旧商品房住宅小区排名后10名的项目,以及一票否决的项目将被列入宝安区物业行业管理“黑榜”,进行通报批评。所有项目附物业企业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星级评定结果记入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我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将星级评价结果作为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的参考依据。列入宝安区物业管理行业“红榜”项目的管理企业,在参加招投标时,可以建议业主优先采纳。列入“黑榜”的项目,在参与招投标时,建议业主不予入围;此外,街道办事处可以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深入做好动员发动,精心抓好组织落实。

  (二)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区住建局全面统筹全区物业管理小区量化考核及星级服务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信息系统,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开展评价考核工作,对社区工作站的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区工作站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统计工作成果并上报区住建局,对相关事实进行查证,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社区工作站负责每个季度对物业管理小区进行量化考核,并出具初评结果,向区主管部门提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建议,负责落实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关于量化考核及星级评价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留痕,做好台账。各单位在星级评价过程中要建立工作档案,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台账,详细记录各项评分结果,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的动态化。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信息表

  2.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表

  3.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4.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评价表

  5.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评价汇总表

  6.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评价表

  7.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评价汇总表

  8.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一票否决表

  9.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一票否决汇总表

  10.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评价总分表

  11.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评价总分汇总表

  附件2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表

  时间: 年 月 日 点

  居住小区名称:

  物业公司名称:

  访问员姓名:

  被访者信息

  序号 基本信息 选项内容

  1 性 别 □ 男 □ 女

  2 年 龄 □ 29岁以下 □ 30-39岁

  □ 40-49岁 □ 50-60岁

  □ 60岁以上

  3 居住楼栋编号

  4 入住小区时间 □ 6个月以内 □6个月至1年

  □ 1-2年  □2年以上

  5 家庭常住人口 人

  6 身 份 □业主 □居民 □承租人 □其他

  序号 评价内容 分项结果 分项得分 分值

  1 物业保安、保洁、客服等人员仪容仪表情况 □仪容仪表良好

  □部分仪容仪表不佳

  □普遍仪容仪表不佳

  □不清楚 0.5

  0.3

  0.1

  0.3 0.5

  2 物业值班电话畅通情况 □保持畅通

  □偶尔无法接通

  □经常无法接通

  □不清楚 1

  0.6

  0.3

  0.6 1

  3 公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 □全部公示

  □部分公示

  □未公示

  □不清楚 0.5

  0.3

  0

  0.3 0.5

  4 公示上一年物业费收支情况 □已公示

  □未公示

  □不清楚 2

  0

  1.2 2

  5 小区出入口保安值守情况 □始终有人值守

  □偶尔无人值守

  □始终无人值守

  □不清楚 1

  0.6

  0.2

  0.6 1

  6 小区治安情况 □治安情况良好

  □治安情况一般

  □治安情况很差

  □不清楚 3

  1.8

  0.3

  1.8 3

  7 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 □始终整齐有序

  □偶尔无序停放

  □始终无序停放

  □不清楚 1

  0.6

  0.2

  0.6 1

  8 小区内自行车停放管理情况 □始终整齐有序

  □偶尔无序停放

  □始终无序停放

  □不清楚 0.5

  0.3

  0.1

  0.3 0.5

  9 小区室外公共区域卫生情况 □保持整洁

  □较为整洁

  □脏乱

  □不清楚 2

  1.2

  0.5

  1.2 2

  10 楼道、楼梯间、电梯轿厢内卫生情况 □保持整洁

  □较为整洁

  □一般

  □脏乱

  □不清楚 0.5

  0.3

  0.1

  0

  0.3 0.5

  11 楼道、楼梯间杂物堆积情况 □未见杂物堆积

  □少量杂物堆积

  □大量杂物堆积

  □不清楚 1

  0.6

  0.2

  0.6 1

  12 台风暴雨过后道路、小区广场等公共区域及时清扫情况 □清扫及时

  □偶尔清扫不及时

  □未见清扫

  □不清楚 0.5

  0.3

  0

  0.3 0.5

  13 生活垃圾清运分类收集 □是

  □否 0.5

  0 0.5

  14 生活垃圾清运是否及时 □是

  □否 1

  0 1

  15 消杀鼠患、蚊蝇情况 □定期消杀

  □偶尔消杀

  □未见消杀

  □不清楚 1

  0.6

  0

  0.6 1

  16 小区内装修管理情况 □无装修扰民情况

  □偶有装修扰民情况

  □经常出现装修扰民情况

  □不清楚 1

  0.6

  0.3

  0.6 1

  17 装修垃圾是否集中堆放 □装修垃圾集中堆放

  □装修垃圾分散堆放

  □不清楚 0.5

  0

  0.3 0.5

  18 装修垃圾清运情况 □及时清运

  □清运周期较长

  □装修垃圾无人清运

  □不清楚 0.5

  0.3

  0

  0.3 0.5

  19 电梯运行情况 □正常

  □偶尔出现故障

  □有电梯因故障停用

  □不清楚(无电梯) 2

  1.5

  0.5

  1.5(2) 2

  20 供水情况 □正常使用

  □偶尔影响使用

  □经常影响使用

  □不清楚 0.5

  0.3

  0.1

  0.4 0.5

  21 供电情况 □正常使用

  □偶尔影响使用

  □经常影响使用

  □不清楚 0.5

  0.3

  0.1

  0.4 0.5

  22 小区内路灯、楼道、楼梯间照明设备维护情况 □未发现损坏

  □偶尔发现损坏

  □经常出现损坏

  □不清楚 1

  0.6

  0.3

  0.6 1

  23 门禁及对讲设施维护情况 □正常使用

  □偶尔损坏

  □经常损坏

  □不清楚 1

  0.6

  0.2

  0.6 1

  24 小区内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维护情况 □无破损

  □少量损坏

  □多处破损

  □不清楚 1

  0.6

  0.3

  0.6 1

  25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情况 □绿化养护较好

  □绿化养护一般

  □绿化养护较差

  □不清楚 1

  0.6

  0.3

  0.6 1

  26 您对物业公司一年来服务的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5

  4

  3

  1

  0 5

  得分合计 30

  附件3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统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查结果(分) 备注

  统计时间:

  附件4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评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填报日期:

  序号 评价内容 分项得分 得分

  一、基础管理(6分)

  1 抽查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 □完整1   □不完整0.5 □无档案0

  2 抽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 □完整1   □有部分记录0.5 □无记录0

  3 抽查业主装修档案管理情况 □完整0.5   □不完整0.3 □无档案0

  4 抽查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完整0.5   □有部分记录0.3 □无记录0

  5 检查专项维修资金台账 □已建立0.5   □未建立0

  6 抽查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 □已建立0.5   □建立部分0.3   □未建立0

  7 抽查定期预案演练和落实情况 □完全落实0.5 □部分落实0.3   □无落实0

  8 检查与有限空间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情况 □已签订且内容完整1 □已签订但内容不完整0.6 □未签订0  □无有限空间1

  9 检查上一年公众责任保险参保情况 □已参保0.5     □未参保0        □2-4季度本项0.5

  二、设施管理(14分)

  10 抽查电梯使用标志 □有效期内0.5 □超过有效期0 □无电梯0.5

  11 抽查电梯轿厢内照明、通风等设备维护情况 □运行正常0.5 □部分损坏0 □无电梯0.5

  12 抽查轿厢内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或救援电话 □已设置且报警有效1 □已设置但报警无效0.6  □未设立0 □无电梯1

  13 抽查电梯机房内设施设备维护情况 □维护到位1   □部分维护到位0.6   □存在安全隐患0  □无电梯1

  14 检查电梯维保单位和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全部资质有效0.5 □部分资质有效0.3  □无资质0   □无电梯0.5

  15 检查消防监控中心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全部持证0.5 □部分持证0.3 □全部无证0   □无消防监控中心0.5

  16 检查消防主机和公共区域内报警装置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1 □部分故障0.6   □未运行0 □无消防监控系统1

  17 抽查消防栓情况 □齐全完好1   □部分缺失或损坏0.6 □全部损坏0

  18 抽查灭火器情况 □全部有效0.5 □部分有效0.3 □全部过期0

  19 抽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情况 □畅通1 □基本畅通0.6 □堵塞0

  20 抽查消防应急照明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0.5 □部分故障0.3 □未运行0

  21 抽查安防主机、门禁、道闸等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0.5 □部分故障0.3 □未运行0

  22 抽查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维护情况良好1 □维护情况一般0.6  □维护情况较差0.2 □存在安全隐患0

  23 检查生活水箱上锁情况 □已上锁0.5 □未上锁0

  24 抽查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运行正常0.5 □部分故障0.3 □不能运行0

  25 抽查配电室绝缘、防鼠设施布设情况 □齐全有效0.5 □部分有效0.3 □未布设0

  26 抽查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及线路运行及维护情况 □已维护且运行正常0.5 □部分维护但运行正常0.3 □设备故障0

  27 抽查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的配置情况 □全部配置0.5     □部分配置0.3   □未配置0

  28 检查配电室人员值守及持证上岗情况 □全部持证0.5 □部分持证0.3 □全部无证0

  29 抽查配套设施设备功能情况 □功能正常0.5  □部分改变功能0.3 □全部改变功能0

  30 抽查房屋主体、公共设施外观及结构情况 □保持原状0.5 □一处改变0.3 □二处改变0.1 □三处及以上改变0

  31 检查上一年防雷设施检测情况 □检测且合格0.5 □检测但不合格0.3 □未检测0  □2-4季度0.5

  三、公共空间、区域管理(7分)

  32 抽查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重点关注有限空间) □设立1 □部分设立0.6 □设立但不规范0.2 □未设立0

  33 检查小区危险品存储与经营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发现并及时报告1 □发现未及时报告0.6 □未发现0 □未有危险品1

  34 检查内部道路维护情况 □良好1 □较好0.8 □一般 0.6 □较差0.2 □极差0

  35 检查公共区域保洁情况 □良好1 □较好0.8 □一般 0.6 □较差0.2 □极差0

  36 检查绿化维护养护情况 □良好0.5 □较好0.3 □一般 0.2 □较差0.1 □极差0

  37 抽查屋面设施、护栏维护情况 □良好0.5 □较好0.3 □一般 0.2 □较差0.1 □极差0

  38 抽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 □良好0.5 □较好0.3 □一般 0.2 □较差0.1 □极差0

  39 检查乱张贴、乱摆卖情况 □良好0.5 □较好0.3 □一般 0.2 □较差0.1 □极差0

  40 抽查小区内自行车、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情况 □良好0.5 □较好0.3 □一般 0.2 □较差0.1 □极差0

  41 检查入室盗窃等治安案件(物业管理企业负主要责任) □无案件0.5 □1件0.2 □2件及以上0

  四、项目经理工作(4分)

  42 检查值岗情况 □在岗0.5 □脱岗0

  43 查检制订小区管理工作制度 □制度完善0.5 □相对完善0.3   □部分完善0.2   □未制订0

  44 抽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经常检查0.5 □偶尔检查0.3   □不检查0

  45 抽查参加区、街道、社区工作站的培训情况 □全部参加0.5 □参加一半以上0.3 □参加一半以下 0.2 □不参加0

  46 抽查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情况 □配合良好0.5 □配合一般0.3   □不配合0     □无业主大会、业委会0.4

  47 检查台风、暴雨天气值岗情况 □在岗0.5   □脱岗0      □无台风暴雨0.5

  48 检查安全事故、维稳事件在场处理情况 □在场0.5   □不在场0     □无安全事故、维稳事件0.5

  49 检查紧急事件处理是否适当 □处理适当0.5 □处理一般0.3   □处理不当 0    □无紧急事件0.5

  五、重大事项、专项检查(9分)

  50 台风、暴雨、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抗灾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2  □配合一般1  □不配合0    □无自然灾害2

  51 消防演练的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2  □配合一般1  □不配合0    □未安排消防演练2

  52 房中房检查的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2  □配合一般1  □不配合0    □未进行房中房检查2

  53 零星装修检查的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1  □配合一般0.5 □不配合0    □未进行零星装修检查1

  54 电气安全使用检查的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1  □配合一般0.5 □不配合0    □未进行电气安全检查1

  55 其他重要事项的配合情况 □配合良好1  □配合一般0.5 □不配合0    □未有其他重要事项1

  六、一票否决

  56 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较大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造成恶劣影响

  57 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30人及以上市级重大群体性*事件

  附件5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评价汇总表

  统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得分(分) 备注

  统计时间:

  附件6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评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分项内容 分项得分 分值

  一、既定指标(20分)

  1 制定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区主管部门备案 □3 □1 □0 3

  2 制定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并在区主管部门备案 □3 □1 □0 3

  3 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检查结果得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0 10

  4 信访、投诉解决情况 □2 □1.5 □1.2 □0.5 □0 2

  5 遵守物业服务合同,诚信履约 □2 □1.5 □1.2 □0.5 □0 2

  二、自行设定指标(10分)

  1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情况 □5 □4 □3 □2 □0 5

  2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 □5 □4 □3 □2 □0 5

  三、发现一票否决的情况

  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较大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造成恶劣影响

  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30人及以上市级重大群体性*事件

  检查人员:

  附件7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评价汇总表

  统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得分(分) 备注

  既定指标

  得分 自行设定

  指标得分 合计得分

  统计时间:

  附件8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一票否决表

  检查项目:

  序号 内容 是否存在 备注

  1 小区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是 □否

  2 小区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是 □否

  3 小区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30人及以上市级或以上重大*群体性*事件 □是 □否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件9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一票否决汇总表

  统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一票否决情况 备注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统计时间:

  附件10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评价总分表

  检查项目:

  业主满意度调查

  管理评价

  综合评价

  一票否决

  总  分

  评价时间:

  附件11

  深圳市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评价总分汇总表

  统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度评价

  总得分 备注

  统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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