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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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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作业指导书

  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范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工作,确保这些联系协调工作的质量,为公司物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社区服务办公室与政府小区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部门、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工作。

  3.0职责

  3.1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直接联系。

  3.2社区服务办公室管理员负责具体的配合工作。

  3.3如果需要,经营管理处及相关专业公司派副主任(副经理)(含)以上人员参与。

  3.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社区服务办公室与政府小区办、地区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

  4.0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

  4.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就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具体工作和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并履行工作程序。

  4.1.1社区服务办公室在接到政府小区办等部门、地区街道办事处布置的任务时,要详细了解工作性质、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发布工作的部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1.2及时将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工作形成文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4.1.3根据分管副总经理指示立即安排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要在时限内完成工作。

  4.1.4收集执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汇总、整理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4.1.5将经领导审核的材料,及时报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

  4.2建立并坚持社区服务办公室和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定期沟通协调程序。

  4.2.1根据工作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与小区办、地区街道办事处等进行沟通和协调。

  4.2.2收集各单位对近期政府发布的令、通知、规范、条例等存在疑惑或不能理解的地方,和近期小区内发生的敏感问题,重大事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等,作为准备与小区办、街道办事处等沟通协调事项,形成文件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4.2.3提前和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约好时间。

  4.2.4每月由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按经领导批示的沟通材料,与小区办、街道办事处等沟通和协调。

  4.2.5详细记录政府的解答,在谈话中捕捉行业最新动向。

  4.2.6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领导并传达到本公司相关单位。

  5.0工作考核

  与政府小区办等部门、街道办事处联系和协调工作纳入公司月工作考核体系。

  6.0记录表格

  《  年 月工作计划》...........................AM-02-R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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