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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绿化养护花卉租摆监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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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绿化养护花卉租摆监督标准

  项目物业绿化养护及花卉租摆监督标准

  工作项目  作业标准

  摆花注意绿化花草、盆景、盆栽摆设,陈列妥当,并及时进行养护、更换。

  裁(除草、修剪草坪、花灌木、乔木)

  内外盆栽乔灌木及时修剪处理,造型美观,枯黄枝叶及时剪除,保持青绿和生机,修剪下的枯叶要即刻清除;草坪无杂草、杂花,注意草坪整齐。

  浇水

  定时浇水,流到地面或设施上的水要及时抹干,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干净,防止造成设施的腐蚀和霉坏。

  施肥

  放有异昧的肥料要注意时间,并以花泥覆盖,不得裸露,以免影响周围环境。

  杀虫

  室内外公共场所绿化喷杀虫药药注意时间,使用高效低毒农药时要做好防护工作,在室外喷药后4h内如下雨待天晴后重喷。

  去尘

  池、花盆、绿化带内无烟头、纸屑等杂物,定期用湿软布、巾对植物茎叶进行除尘。

  补缺有枯死现象,要及时进行更换,如所更换的品种不同,需审批。

  备注有备换花木在使用前先喷一次广镨性杀虫病药,以防止将病虫及蝇蚊带入园区。

  室内庭院绿化

  乔木光照管理每周进行增加光照处理形美观、枝叶茂盛、无乱生枝、无突出长枝、无明显病虫害现象。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水分管理每周浇水两次以上

  土壤管理每两周松土一次

  施肥管理每季度施肥一次

  修剪整形每月修剪一次

  病虫害防治每周进行预防,每天巡视

  花坛光照管理每周进行增加光照处理势良好、修剪整齐、形状美观、无枯叶、无明显病虫害现象。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水分管理每周浇水两次以上

  土壤管理每两周松土一次

  施肥管理每季度施肥一次

  修剪整形每月修剪一次

  病虫害防治每周进行预防,每天巡视

  攀援植物

  藤本植物光照管理每周进行增加光照处理叶美观,攀援程度好无枯叶黄叶枝条健壮,无杂乱的感觉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水分管理每天浇水一至两次

  土壤管理每个月松土两次以上

  施肥管理每十天施肥一次

  修剪整形每个月修剪一次

  病虫害防治每周进行预防,每天巡视

  室内花饰及摆放

  观叶植物水分管理每天浇水一次色具光泽亮丽、叶形美观,色彩搭配合理。盆白色,质感强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土壤管理半年换一次土

  施肥管理每周施肥一次以上

  修剪整形视植物生长情况

  病虫害防治每天进行巡视

  观花植物光照管理每周进行增加光照处理花色美观、形状优美、高雅、对人体无不良影响。与建筑风格和空间相协调。

  调。盆白色,质感强

  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水分管理每周浇水一至两次

  土壤管理半年换一次土

  施肥管理每周施肥一次

  修剪整形

  视植物生长情况

  病虫害防治

  每天巡视

  观赏枝条植物光照管理视植物品种而定色泽清晰,美感极强,无突生枝条。盆白色,质感强。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水分管理每周浇水一至两次

  土壤管理每半年换土一次

  施肥管理每十天施肥一次

  修剪整形

  视植物生长情况

  病虫害防治

  每天巡视

  观果植物光照管理定期进行增加光照处理果色怡人,果实饱满,外形独特,可观赏性极强。盆白色,质感强。视、查看工作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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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租摆管理办法

  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租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租摆过程管理,提高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绿化租摆水平,美化行政中心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赋予行政事务科负责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协助行政事务科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按机关事务局与专业绿化公司所签定的《绿化租摆合同书》要求,绿化公司须安排专人驻点养护,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本公司标志服装作业,并注意礼节礼貌、衣冠整洁,不得着短裤、背心、拖鞋上岗作业。

  第五条 绿化公司工作人员须遵守办事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作业中须保持作业区域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及作业产生的垃圾。

  第六条 绿化公司工作人员作业及进出货时必须由指定员工通道或货物通道进出办事中心或上下楼层,不得使用非指定通道进出或上下楼层。

  第七条 绿化公司应按实际工作量安排员工现场进行苗木养护,员工进场时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同时须提供公司证明及该员工一寸照片两张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供物业服务中心验证(复印件及公司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案),物业服务中心凭绿化公司证明为其办理办事中心《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 绿化公州证明须包含以下内容:

  l、该员工进场原因:

  2、该员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从事lr作岗位;3、证明中还应包含对该员工政治身份的鉴别及担保内容;

  第九条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时每张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元,绿化公司员工离岗/职时应将出入证交还物业服务中心。

  第三章 苗木租摆服务基本标准

  第十条 租摆苗木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3米散尾葵、2米散尾葵、吊兰、马利安、白*、蝴蝶兰等16类苗木,共1604株;要求所有花木须常青常绿,不得有桔叶、残花,生长良好无病虫害,盛花容器应整洁美观,样式须经机关事务局专人确认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苗木须每两周更换一次(部分苗木可根据其生长特性经机关事务局指定人员同意方可延长摆放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5天),保持苗木常青常绿。

  第十二条 1.5M高的发财树直径须达到20CM,高1.7M的发财树直径须达到22CM以上;蝴蝶兰每盆不得少于8支,每支不得少于8朵花。

  第十二条 各个重要接待室、会客厅、迎宾厅及领导办公室的绿化苗木品种选择及摆放布置须根据相关领导、机关事务局或物业公司(按领导或机关事务局要求传达)的要求进行;同时,作为专业性绿化公司,应该在场地布置及品种选择方面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协助决策。

  第四章 绿化公司作业场地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办事中心各场地使用状况指定地点用于绿化公司驻点管理人员临时办公及工具保管之用,不提供办公家具及其它物品。(目前指定地点为地下车库西北角)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办事中心各部位使用情况指定地点用于绿化公司苗木临时养护修剪及配件(如套盆等)存放之用,绿化公司须保证场地周边交通顺畅,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目前指定地点为西楼一楼东部的连廊处)

  第十五条 办事中心内各部位摆放的苗木的养护时须注意作业形象及工具摆放,做好专业、规范,共同维护现场环境卫生,如遇重大会议或接待时,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 租摆苗木的验收

  第十六条 绿化公司应根据合同(用户需求书)要求,按要求规格及时间安排苗木进出场。

  第十七条 绿化公司应向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苗木摆放分布图(表)》以便于相关监督人员掌握、跟进。

  第十八条 绿化公司按合同要求组织苗木进场时应提前通知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人员以便于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 苗木进/出场时须由机关事务局指定人员会同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苗木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三方确认完毕后须在《租摆苗木进/出场验收表》记录进/出场时间、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并须在表中签名确认。(《租摆苗木进/出场验收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机关事务局、物业服务中心及绿化公司保存,并以此作为付款依据之一,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章 临时会议、接待的绿化租摆

  第二十条 临时会议、重要接待时的绿化租摆,机关事务局或物业服务中心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绿化公司进行相关苗木准备。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会场绿化布置,绿化公司应长期准备一批日常的会场背景、主席台前等部位的绿化苗木,以便不时之需。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事务局或物业服务中心在接获重大会议、接待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绿化公司,并根据会场现状及绿化公司建议提出初步绿化布置方案,填写《临时租摆通知单》(见"附件二")交由绿化公司进行布置,布置完毕后由机关事务局人员和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签名验收,并作为l临时租摆付款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 绿化公司在接到临时租摆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并按要求时间布置完毕.

  如确因特殊原因致使部分货品不能及时到位的,应提前告知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并须提出补救意见。

  第二十四条 临时租摆费用的计算:【月合同金额÷合同苗木数量÷月天数(30天)】×苗木盆数×租摆时间。(临时租摆只计数量,不分品种)

  第二十五条 租摆时间的确定:以《花卉/苗木临时租摆通知单》的租摆时间要求为准(一般时间基准为3天,包含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

  第二十六条 绿化公司应根据各重要会议场地环境特点,结合不同建筑装饰风格制定多套相应的专业布置方案报机关事务局批准,定期使用不同的方案以达到美观及美化的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租摆苗木进场验收记录表

  (附件2)租摆苗木出场验收记录表

  花卉/苗木临时租摆通知单

  绿化公司:

  因会议场地临时会议、接待之用需进行绿化布置,现通知你公司提供专业布置方案,并根据会场装饰风格及会议类型,于月日时前做好苗木准备及现场布置工作,共需租摆天。

  通知人:联系电话:

  通知时间:年月日时

  临时租摆苗木、花卉确认(布置完毕后确认)

  序号品种规格数量数量确认质量确认效果评价备注

  说明:"效果评价"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本单一联,由绿化公司执一联,作为付款依据。

篇3:物业辖区花卉植物租摆养护规程

  物业辖区花卉植物租摆养护规程

  1目的:

  确保花草树木的繁茂,造型优美。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辖区内的公共绿化(地)养护工作。

  3.职责:

  3.1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地)规划、指导和组织养护工作。

  3.2绿化员负责养护自管绿化(地)。

  4工作要求:

  4.1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的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在场内无异味的散发。

  4.2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在本管理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执行(绿化管理处协助)。

  4.3浇水

  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原则是: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4.4采摘阳光

  光处,进行一定的光和作用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情况习性,经常性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用。

篇4:写字楼花卉租摆管理制度

  写字楼花卉租摆管理制度

  1.0本着"优质/廉价、服务好"的原则,确定花卉租摆公司。

  2.0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合同期限以一年为宜。

  3.0花卉公司应按项目所规定的区域进行摆放,并达到环境优美的整体要求,公司应派人进行养护,不许有枯枝、黄叶现象发生。

  4.0养护人员应遵守项目规章制度,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胸前佩带出入证。对所更换的花卉数量、品种、位置予以说明,运送花卉时一律乘座消防电梯。运出的花卉,由客服部开具《携物出门条》,保安准予放行。

  5.0客服部领班每天对所辖区域的花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与花卉公司联系,进行更换。

  6.0每月底与花卉公司负责人进行小结,对未达到项目要求,经批评二次后,仍未有明显改进时,将取消其资格。

篇5:花卉租摆庭园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花卉租摆及庭园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美化甲方环境乙方向甲方提供花卉植物租摆和庭园绿化管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盆花植物供甲方摆放,甲方向乙方交纳租摆费用。

  二、乙方需按双方商定的要求负责将花卉、植物摆放到甲方规定的场所,并达到美观的效果。

  三、乙方负责花卉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甲方保证乙方花卉植物不丢失;如有丢失,甲方需按花卉植物的价格照价赔偿给乙方。

  四、乙方为甲方园内树木草坪提供绿化养护管理,乙方负责园内草坪树木的杂草清除、修剪、肥水管理及虫害防治,保证草坪、树木的正常生长。甲方向乙方交付绿化养护管理费用。

  五、甲方需为乙方免费提供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水、电等条件。

  六、甲方园内树木、草坪因人为因素等外因造成死亡的,乙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如需增加盆花,植物数量需按合同订价相应增加支付乙方费用。

  八、花卉租摆及绿化养护管理期限: 20年 5月1日至20年 4 月 30 日。

  九、本合同包含两部分:花卉租摆与绿化养护,其中花木租摆费用定为花卉 300 盆,每盆0.10 元/天,植物 215 盆,每盆0.15元/天,总价为每月 1867.50元。此费用现双方约定,根据甲方所租摆的花木数量每月核定,计算实际费用(花木数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绿化养护管理的费用每年为人民币 9100.00元整。以上两项费用共计每年31510.00元整。支付方式为合同期限开始的每月5日付款一次,每次为人民币2325.00元整。如甲方违约延迟付款,需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每延迟一日需交付全年费用的3%)。

  十、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则需赔偿对方违约金壹万元整,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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