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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维修安全管理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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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维修安全管理规定(3)

  强电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三)

  1.强电维修人员要认真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强电主管或领班监督指导并检查维修情况。

  3.严格执行电工"四措八制",严禁违章作业。

  "四措":

  ⑴停电

  ⑵验电

  ⑶挂地线

  ⑷设临时遮拦、悬挂标示牌

  "八制":

  ⑴工作票制度

  ⑵操作票制度

  ⑶查话及交底制度

  ⑷工作许可制度

  ⑸工作监护制度

  ⑹工作间断及工作转移制度

  ⑺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⑻调度管理制度

  4.强电维修人员维修时必须穿长袖衫、长裤、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严禁穿背心、短裤及不符合电气操作人员的服装,如金属丝钉的钮扣等。

  5.带电维修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防止触电、短路等事故的发生,严禁一人独立带电操作。

  6.严禁带电挂拆地线,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设备停电检修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时须悬挂临时接地线,设临时遮拦,悬挂标示牌。

  8.在配电室维修时必须遵守配电室的有关规定。

  9.电气设备所有金属外壳要有可靠接地装置。

  10.高空作业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工作中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和物品。确需上下传递,用吊绳和吊袋传送。高空工作的下方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或易碎物品。

  11.当发现有掉闸时,电工应立即到现场,首先了解掉闸原因,排除故障方可送电。连续送电不得超过三次,防止影响其它回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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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业广场物业工程部维修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商业广场物业工程部维修主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二)负责商厦内工程维修,施工改造,设备的保养维修;

  (三)负责监督施工队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验收;

  (四)负责维修班的管理及协调工作。

篇3: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3)

  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三)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篇4: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篇5: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1.需要停机、停电维修管线或设备时,必须与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在取得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停机、停电进行,并在电源开关手柄位置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维修操作。

  2.拆除或修理带压力的管线和设备时,必须在卸压后进行,在不能卸压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

  3.管子进行煨弯时,要固定牢固。煨弯器必须完好无损,站立姿势要正确,用力不要过猛,身后不能有障碍物。

  4.在容器内或粪池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确认无毒后方能进行工作,必要时佩戴有氧呼吸器。如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在无燃气时进行,保持通风良好,入口处必须有人看护。

  5.各种管线施工时要查明水流方向,确认阀门是否关严,压力表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6.搬运大型管材时,要前后注意以防碰坏设备和碰伤他人。管材要排放整齐,以防绊腿。

  7.维修设备需要拆接电线时,必须由强电人员进行,设备与带电线路连接,不能停电时,要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要求与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

  8.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按高空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要设专人监护。

  9.进入顶棚内工作时要踩、蹬有吊筋比较牢固的笼骨上,要防止踩空掉下摔伤,顶棚下要有专人看管,以防掉物伤及他人,在顶棚内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以防碰伤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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