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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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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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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荔园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荔园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设设备,是高层住户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电梯队维修技术人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经市劳动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对讲机随身带,做到随叫随应,从电梯故障反映时起不得超过8分钟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中控室保卫应首先用大堂至电梯轿厢内的对讲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利用摄像系统观察轿厢内乘客的行动,并尽快通知电梯维修工前往求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日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领导研究解决。

  7.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电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工认真执行电梯半月、月保、季保、年保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牌告示。

  10.下月电梯检修检修、保养耗用材料计划、工作计划,应在当月25日前报电梯队审批、备料安排。

  11.每月5日电梯队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外),并做会议记录。

  12、 每季度电梯进行一次由“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人”组织的安全检查。

篇3:购物中心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电梯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2.适用范围

  管理处管辖的电梯及操作、维修人员。

  3.管理规定

  3.1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3.2电梯工每天对各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3管理处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3.4工程部经理组织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3.5机电主管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3.6各大厦统一在中控室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3.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救援工具,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执行。

  3.8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篇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的功能发挥及故障率的降低,主要依靠平时经常性的维修保养与管理。管理是维修保养的监督付予实施的保证,因此为获得电梯高质量的服务,必须设有专门管理电梯的部门,对电梯实行全面管理。电梯的全面管理包括有关人员和设备的两方面管理。对司机、维修保养人员,应负责编制提高技术水平的培训计划并予以付诸实现,定期考评有关人员的应知应会,制定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监督实施;对设备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负责接受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设备修理计划等。

  1.接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

  2.机房必须设锁,经常检查,防止闲人进入。在明显处放置抢闸板手及盘车手轮,并记牌标明。

  3.凡是停止开关操作装置就是红色,并标明“停止”字样加以识别;报警开关按钮应是黄色,并标明以钟形符号加以识别,红、黄两色不应用于其它按钮。

  4.在轿厢中应设置安全使用说明铭牌,在通往机房和隔音层门或活地板的外面,应标明“电梯曳引机-危险!未经许可,禁止入内“,“谨防坠落-重新关好活地板门”的醒目字句。

  5.当同一机房内设有数台曳引机时,各主开关及照明开关,均应设置各开关所对应的电梯编号。

  6.电梯机房内或曳引机旁,应设有详细的说明,当电梯万一发生故障时,应遵循操作规程去做。

  7.在曳引机上靠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在排除故障时使用的紧急电气操作按钮上或其旁亦应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8.在机房起重吊钩上应标明最大允许载荷。

  9.在井道检修门近旁应设有“电梯井道-危险,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的醒目字句。

  10.应使有关人员熟知使用紧急开起层门的钥匙,并妥善保管好,为避免紧急情况发生时管理人员不在,应将该钥匙与机房门钥匙放置在明显的箱内,交由专业人员管理。

  11.载货电梯应严格管理,勿搭乘人员。

  12.电梯若因故停止使用超过一周时,在其重新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检查。

  13.对电梯进行检查和修理的记录,应详细注明日期,并将检验及检修报告及观察记录存档保管。

  14.因当地政府规定变更,须加装或更改设备时,应与制造厂或有关单位联系后再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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