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市物业管理协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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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管理协会协会章程

  市物业管理协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z市物业管理协会,英文名称:z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简称:zPM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z市(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物业管理企业自愿组成,经z市民政局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致力于推进z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改革与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z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z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z市。

  第六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z市房产综合大厦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并贯彻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

  (二)实行自律性服务管理,遏制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三)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并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收集并向会员提供行业发展的新动态和信息,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企业和员工素质。

  (五)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有关学术交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同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民间和社团的友好往来,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业主或其他机构的纠纷。

  (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八)组织会员单位向社会作出承诺,保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的会员为本行业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理事会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6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元;

  (四)理事单位每www.pmceo.com年缴纳会费1300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

  (一)成为理事的条件是加入本协会满一年的单位会员。

  (二)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3名,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当会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由常务副会长履行会长职责,并在三个月内负责组织完成会长补选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www.pmceo.com,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20**年9月9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20**年9月28日对协会章程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并由全体会员单位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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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冬泳协会章程

  冬泳协会章程

  ( 年 月 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年 月 日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会员大会

  第五章 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章 经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冬泳协会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柘荣县冬泳协会是由个人会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会员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会员实施管理。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科学冬泳,强身健体。

  第四条 协会接受同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积极、健康、科学地开展冬泳活动;

  (二)指导会员科学冬泳;

  (三)鼓励会员坚持冬泳;

  (四)总结、交流冬泳经验,提高整体水准;

  (五)宣传冬泳,建设网站、出版刊物;

  (六)举办冬泳表演;

  (七)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参加冬泳表演;

  (八)开展会员福利事业,改善冬泳装备;

  (九)发展新会员,壮大冬泳队伍;

  (十)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一)协调与相关行政机关及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关系;

  (十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柘荣县冬泳协会是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团体会员。

  柘荣县冬泳协会会员,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个人会员,由其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 凡积极参加冬泳锻炼、拥护本章程并提出申请的,经协会秘书处审查批准,为柘荣县冬泳协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可参加协会或者中国游泳协会举办的冬泳、成人、公开水域等游泳比赛和其他活动;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协会举办的福利;

  (六)使用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七)提出协会建设、科学冬泳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会员大会

  第十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协会理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会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协会可以邀请有关人士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员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

  (四)选举、罢免协会理事会理事;

  (五)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三条 协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

  理事应从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协会公益活动的会员中选举产生。

  理事应当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协会利益,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督促和建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职权:

  (一)召开会员大会;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四)增补或更换理事;

  (五)审议、批准秘书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六)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五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若干人和秘书长。会长可以连选连任。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

员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协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会长委托,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人。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三个月举行一次,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经秘书处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举行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

  秘书长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拟定秘书处设置方案;

  (四)制定www.pmceo.com、实施秘书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秘书处内部负责人员;

  (六)完成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秘书长委托,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拨款;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经费应用于下列开支:

  (一)协会活动的开展;

  (二)秘书处的各项支出;

  (三)开展域内和域外交流活动;

  (四)进行舆论宣传;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六)会员福利事业;

  (七)对特殊困难会员给予补助;

  (八)经理事会通过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二十条 秘书处应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建立经费收支帐目,每年将经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大会修改。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二)会员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

  章程的修改,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并经出席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章程由柘荣县冬泳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报协会同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篇3:物协会章程修改报告

  章程修改报告

  (20**年9月24日经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

  一、 章程修改的必要性

  由2000年物协第一次会员大会制定的章程在当时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飞速发展的历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为协会的创立,为明确协会的工作方向,规范协会的运作,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方面面奠定了基础。四年后的今天,物业管理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外部看,建设一个法制文明社会的步伐正在加快,“***”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各行各业都在大力提倡“以人为本”精神,省内外物业协会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可供借鉴的经验越来越多。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城市管理关系将重新调整,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客观上要求协会站在维护行业利益的高度团结业内企业去协调,去解决。从内部看,协会会员已经从发起成立时的15家到今天的180家,协会的运作需要更规范、更透明,更能体现全体会员的意志,所以会员单位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而原章程的有些条款较笼统,不够明晰,有的条款缺失,诸如机构的设置,决定事项的程序等等,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对章程作出必要的修改。

  二、 章程修改的依据

  章程修改中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门的《社会团体换届事宜》的有关规定;其次是根据本行业的实际状况和协会四年来实际运作经验,相关协会的章程以及所征求的业务主管部门及部分会员单位的意见。

  三、 章程修改的内容

  原章程共有七章二十六条,修改后的章程为八章三十八条,本次修改共增加一章十二条,这十二条中,有八条是新增加的,另外四条是由于分设增加的。还对章程中某些条款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一) 增加的条款

  本次章程共有七章新增十条,它们分别是:

  在第四章组织机构中增加第十四条、十五条,主要是规范会员大会的届期及特殊情况下换届和决定事项的程序;

  增加的第十八条主要是明确理事会决定事项的程序;

  增加的第二十四条目的是用于规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个人条件,以保证协会领导理论联系班子的年轻化、专业化和工作效率。保持协会的蓬勃朝气以适应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发展的需要;

  增加的第二七条目的是以章程的形式规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明确会长的职权。有利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的贯彻落实和协会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

  由于修改后的章程中增加了第六章:章程的修改。即增加了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其规定了协会修改章程时必须的程序;

  最后在第八章附则内增加了第三十六条是为了明确履行会员大会的职权,严肃章程的修改程序,维护章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 分设的条款

  原章程中由于常务理事会的设立,职权和秘书处的工作,仅一条给予阐述,较为简单和笼统,且缺少决定事项的程序和规定。协会是全体会员单位的协会,他必须服务于全体会员,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充分体现大多数会员的意志,而常务理事会恰恰又是协会的一个重要决策机构,所以将常务理事会的设立、职权、决定事项的程序等从原章程第十九条中分离出来,在新章程中以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将协会秘书处的设立,性质等以独立的第二十三条给予明确。

  (三) 个别条款内容修改说明

  在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明确写入了以“***”的思想为指导。因为物业行业是一个服务性行业,物业企业在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创造优美、整洁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城市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范服务是物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物业企业应该自觉地把人民满意、以人为本作为企业永远追求的目标,所以物业行业在日常工作中更应贯彻和落实“***”的思想。

  在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增加了单位会员代表一般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负责人担任。主要是考虑这样做才能起到有利于协会研究、决定事项,提高贯彻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效率,更有效地发挥协会的作用而制定。

  将原章程第二十二条经费管理中的四款加以删改,写成:第三十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经费支出及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监督。删除了原章程第四款中的本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为事业单位的用工待遇正在大幅度改制中,而物协由于经费问题也从来没有执行过,在章程中再保留该条款已没有意义,故予以删除。

  以上是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修改的有关情况报告,请各会员审议。

篇4:X车队私家车协会章程

  某车队私家车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私家车协会是群众性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以本单位职工非营运性私家车车主和合法驾驶人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体,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服务于会员。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指导为本大队安全管理部门,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单位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五条 协会的服务内容

  (一)积极配合大队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会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事故预防知识、车辆维护和使用知识,以及城市管理、社会公德的宣传和教育。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帮助、指导会员反映的问题,为会员排忧解难,协调会员车辆纠纷,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建立协会会员档案台帐,对会员进行安全管理、信息交流。

  (四)组织会员参加文化娱乐、驾驶技能、技术交流等各种活动。

  (五)为会员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咨询。

  (六)指导和协助会员办理车辆和驾驶员证件、车辆检测、检审及保险等业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在本市居住,拥有非营运性私人机动车辆的本单位职工和持有合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本单位职工,均可以以个人会员申请入会。

  第七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拥护本协会章 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四)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热心为会员服务。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会员可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四)会员有权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批评和提议罢免,建议辞退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五)会员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 程,执行本协会通过的各项公约和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关心本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照本协会的规定要求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在安全行车方面接受协会监督管理;

  (五)若发生交通事故如需协助,应及时报告本协会;

  (六)会员之间团结合作,联谊互助,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共创文明。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 程;

  (二)决定和终止事宜

  (三)决定其他重大工作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筹备、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提名副秘书长;

  (三)主管协会日常工作;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对外关系及公共关系的开展。

  二○**年**月

篇5:图书爱好者协会章程

  大学图书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协会名称:包头医学院大学生图书爱好者协会。

  二、协会性质:大学生图书爱好者协会是在校团委社团管理框架下,由图书馆指导下的校级大学生社团组织,并遵循校团委有关社团管理规定开展活动。

  三、成立目的: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为创造良好的读书爱书环境,促进知识和信息资源的交流与传播,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成立包头医学院大学生图书爱好者协会。其目的是展现我校图书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达到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当代大学生文化素养的目的。

  四、协会宗旨:以“贴近读者、以书会友、求知上进”为宗旨,充分利用图书馆的纸质文献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图书馆与读者间的沟通,营造高雅的学习交流氛围,提高学生信息素质,丰富校园文化。

  五、协会活动形式:

  1、通过举办讨论会、调查问卷等形式搜集读者意见,反映读者呼声,促进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交流。

  2、以举办学术报告、知识讲座、开展读书宣传月或展览等形式,宣传图书馆馆藏资源及管理制度,教育读者遵章守纪,爱护文献资料,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料的完好率、利用率。

  3、以撰写新书评论、制作新书导读板报、组织读书知识竞赛、经典名篇朗读、书评征文、读书沙龙、好书推荐、热点书讨论、重点书推荐等形式宣传馆藏文献。

  4、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校际间文化交流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协会聘请指导教师二名,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下设办公室、网络编辑部、读者咨询部、组织宣传部、对外交流部,每个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

  协会领导每学年初换届一次,由全体会员竞聘产生。

  1、指导教师职责:负责指导协会的活动内容及方向,协调协会与图书馆的关系。

  2、会长职责:把握协会的工作方向,统筹规划协会的总体工作,保持与指导老师、学校其他社团联系、沟通。

  3、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督办计划的落实,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听取各部上报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

  4、办公室职责:负责发展会员,评选干部,组织考核、换届,负责会员的奖惩,管理本协会的书面档案。如活动的内容及形式,活动场地及设施的安排等。

  5、读者咨询部职责:推荐热点书刊杂志,对新到书刊杂志及时通报。引导读者对图书、期刊的分类的认识以及电子图书资源的利用。了解读者的阅读倾向,向图书馆推荐优秀图书。

  6、组织宣传部职责: 负责校内外的宣传,协助会长做好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宣传图书馆管理制度,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

  7、对外交流部:负责与校内外的社团和组织进行联系,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寻求各方面的支持。

  8、网络编辑部:负责本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对校内外各类新闻、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和更新;对本协会的活动进行及时的对外公开。

  第三章 会员

  一、入会条件:

  喜欢读书、热爱图书馆建设,具有集体主义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生,经本协会批准后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经协会组织机构讨论,对申请者的入会资格进行审查。

  三、会员的权利:

  1、在借阅图书资料时享有一定的优惠权限。

  2、参加协会举办www.pmceo.com的各种活动。

  3、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与意见。

  4、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图书馆勤工助学活动。

  5、每学期,可参加优秀会员、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由图书馆颁发证书和奖品。

  6、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四、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

  2、遵守图书馆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及相关设备设施。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了解读者动态,关注图书馆的发展。

  4、收集反映学生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建议与意见。

  5、会员要熟悉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做好图书馆的宣传工作。

  6、会员每学期上交至少一篇读书心得或对图书馆的一些真实感受。

  7、会员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8、对于没有完成应尽义务的会员,协会经研究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附则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图书爱好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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