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执行家校互动项目考核制度

4346

执行家校互动项目考核制度

  “家校互动项目”执行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实现中小学“校校通”、大力开展教育资源库建设、推进中小学“管理通”应用的基础上,为配合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市信息委、市教委联合启动实施“家校互动”项目。为加强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努力拓展学生展示、交流发展成果的平台,促进和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积极营造学校和家长的和谐互动环境,实现学校、教师和家长、学生的双向交流,实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各教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达,实现为学生和家长的教育资源和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特制定我校“家校互动”工作各级考核制度。

  二:教师在“家校互动”项目执行中的重要职责:

  1、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

  2、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学校课程计划安排、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学习信息资源;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4、组织动员学生通过该系统展示自身的兴趣才艺,获取教育资源;

  5、组织动员家长通过该系统与教师进行沟通,接受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三、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1、以班主任发送信息为主,结合学生和家长信息发送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指标之一;

  2、学校重要活动通知和收费标准为必发内容;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化信息(在校表现)每两周至少一条。

  3、特长班、上海班、民工班分别考核;

  (二)学科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1、任课教师每日通www.pmceo.com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回家作业;

  2、任课教师每周一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至少5条本周教学重点;

  3、任课教师每周一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至少5条学生个性信息;

  4、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通过“家校互动”信息发布栏,宣传针对本学科、本班学生实际情况的学习方法指导留言;

  5、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向每一位学生发送有关学生作业质量情况、课堂表现情况、测验考试情况等信息;

  6、任课教师通过“家校互动”系统,主动建立与学生家长有关学生学习情况的沟通,并做到及时回复家长来信;

  7、任课教师在使用“家校互动”系统时,做到充分利用并积极发掘该系统的各项功能,做好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切实抓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性研究。

  (三)管理员工作考核制度:

  1、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各项“家校互动”相关工作。做好与上级“家校互动”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精神、反馈学校工作信息,做好学校层面的信息组织和发送工作。重要信息(规定、通知、预警、应急)100%发送;普通信息(宣传、科普、活动等)90%发送。

  2、精通业务,认真负责。熟悉家校互动管理平台和操作要求,做好学校的相关信息组织和维护工作。

  3、耐心细致、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教师、学生、家长新用户的发展工作,保证教师激活达到100%,学生达到90%以上。做好教师的操作培训和指导,并指导教师做好家长、学生使用系统的培训工作。

  4、公平合理、准确及时。每周一次做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家校互动”执行情况统计,以及家长、学生使用情况上报、统计和汇总;每周信息更新不少于3条包括日常简报和学校工作统计报表。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公司强化双休日干部值班制度

  强化双休日干部值班制度

  为强化双休日干部值班制度,保证双休日各类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和时间

  各单位(包括公司办)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参与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与公司正常工作时间相衔接,起止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其余时间保持手机畅通、随叫随到。

  二、值班任务

  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处理单位正常事务,维护单位正常的服务和经营秩序,检查单位劳动纪律、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保持单位安全稳定。

  三、考核意见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日早上9点前向公司总值班报告值班到岗情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总值班报告或未填写值班记录的,按照20元/次的标准处罚当日值班干部。

  2.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任务,如遇突发事件、非常规事件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总值班。凡未上报的,按50元/次的标准处罚当日值班干部;造成后果的,按矿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离岗、严禁饮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请自行调换,并及时告知公司总值班;否则,罚款20元/次。

  4.考核办每周对各单位值班情况和值班记录进行检查,结果在公司每周例会上通报。

  附:

  1. 双休日值班情况登记表

  2.物业公司双休日值班情况汇总表

篇3:某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冻、防水、防触电等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现代教育中心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等各项规定,电路、设备安装须规范,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如发生问题,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防止事态扩大,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3、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严禁随意搬动和损坏设备;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无火情擅自挪用和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按消防有关法规予以追究。

  4、保持总控室和各类专用教室的整洁卫生,禁止堆放杂。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关好水、电、门窗。

  5、如发现设备丢失、被盗等情况,须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6、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情况记载,并经常予以督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不留隐患。

篇4: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课余时间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向教务处及现代教育中心的管理人员申请在没有安排课的情况下,经现代教育中心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统一安排使用。

  3、 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填写使用记录表,并认真阅读各设备的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4、教室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严格按多媒体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折卸设备,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每台设备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在设备闭置期间,应将设备关闭。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不得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篇5: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 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 (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