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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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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纪律

  员工工作纪律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此《工作纪律》。

  二、具体内容: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公告、通知;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员工证,凡未佩戴者每次扣罚10元;

  3、生产车间、技术中心、销售部等重点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更不允许携带外人进入,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4、严禁在仓库、生产车间等禁烟区抽烟和使用明火,违者每次扣罚20元;

  5、不得擅自在公司所属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体,不得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和上网聊天,违者每次扣罚100元;

  6、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废物,保持环境整洁。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7、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聊天、闲谈、看报纸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8、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走动时脚步要轻,禁止大声喧哗、聊天、嬉闹,以致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每次扣罚10—50元;

  9、不得私配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的钥匙。违者每次扣罚50元;

  10、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和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刷卡,不得替人刷卡。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理;

  12、不准在公司区域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偷盗他人财物,违者每次扣罚100—1000元,严重者予以除名,并追究法律责任;

  13、用餐时间及下班后,最后离开者,有义务检查照明、电源设备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部门主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如因财物失窃或引发火灾,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部门主管承担。

  三、以上相关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全员监督、贯彻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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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工作纪律(3)

>  公司员工工作纪律(三)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篇3:公司员工纪律管理条例(5)

>  公司员工纪律管理条例(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体现**集团和**公司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通过本条例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均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在外的经济活动中,遇有相关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礼品馈赠,一律上交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未经批准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给其它单位、个人,或占为己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条员工不得在本职日常工作以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从事以下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1.以公司名义进行谈判、签约、招投标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七条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第八条员工不得参加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及其它业务关联单位的各种宴请和娱乐交际活动,违者将调离工作岗位,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条员工不得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机构;不得参与赌博,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公司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促销活动,推销产品(包括优惠卡等间接促销),;不得参与或鼓动其他员工参与各类传销活动,违者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严禁兼职。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自己的亲属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就职;向公司任何单位推荐自己的亲属或好友,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前申明;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纪律条例由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总经办、力资源部以及主管该事项的高导管理人员提出。受理部门和人员,应时查实、处理,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第十六条本条例将根据执行情况及公司状况,适时作出修订。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广告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  广告传煤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1、公司按国家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原则上周日为休息日。

  2、日常考勤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手工刷卡考勤,迟到者在做出合理的解释后方可补签到或刷卡。

  3、迟到(早退)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者,每次处以罚款30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一个半小时以下者,即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含)以上者,即视为旷工一天,每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全额工资补贴,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三天解除聘用合同。

  4、遇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赶到公司,应先打电话向办公室请假,同时报告人事经理。事后需作出书面的解释,经人事经理批准后,可按事假处理。

  5、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办公室报告,填写外出单,并事先征得人事经理同意。

  6、员工出差必须事先经所在部门经理安排同意,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将事由、目的地、业务联系人和电话及所需时间上报给办公室备案。出差回来后须做书面总结(附出差业务联系人名片复印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备案,备案后才予以报销差旅费用。

  7、公司不鼓励加班,员工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管理干部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8、员工因病、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事由和期限,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审批。管理人员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将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备案。特殊情况下才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但必须有合理的解释。休假完毕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9、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含一个工作日)的,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经理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含二个工作日)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月事假累计三天及以上者,扣发超出天数工资。

  10、员工病假应附医院有效证明。月病假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大病住院除外),半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十五天、事假超过十天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1、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2、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

  14、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5、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员工因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16、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17、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18、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9、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员工年休假、其他法律规定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办公室每月月底对该月所有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人事经理,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还可另行制定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

  22、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篇5:公司员工军事化管理纪律处罚条例

  员工军事化管理纪律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军事化管理的严肃性,保障《军事化管理条例》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纪律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违反纪律条例,有下列行为者,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决定,有令不行,有令不止,(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等)视轻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

  (2) 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会议、活动等,罚款20元。

  (3)着装、仪表不规范;违者罚款10元。

  (4)办公室、操作室讲究卫生、资料、用具罢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5)在工作上做不到事前及时请示,事后及时汇报给予5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6)在生产或办公区行走时达不到:行走时,轻而稳,胸要挺,头要抬,肩放松,两眼平视,自然摆臂,靠右侧行走,两人成排,三人成列,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7)每日不在集合地点名,每出现一次罚款30元。

  (8)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违者,每次罚款20元;

  (9)不睡岗、不旷工;睡岗每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10)打卡、就餐、开会、培训、上下车不得拥挤,要按先后顺序排队;违者,罚款10元;

  (11)绝对禁止吵架、打架、骂人,尤其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与员工事件;违犯者,情节较轻的对主要责任者罚款100或200元;严重的开除或转为试用,并处罚款100-200元;殴打管理人员与员工者一律开除,并处罚款当月全部工资;

  (12)进入车间或危险区要戴安全帽或其它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元;

  (13)着装、仪表不规范;违者罚款10元。

  (14)办公室、操作室讲究卫生、资料、用具罢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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