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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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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二)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达到安全行车、节能降耗,并确定工作生产用车之目的,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 车辆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所指车辆系公司所有车辆,由部、室根据工作需要调度。

  (二)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严禁公车私用。

  (三)车辆出市区,需报部、室分管经理批准;对外借车和驾车出差,一律报请总经理批准。

  (四)所有车辆年审费、保险费、购置费等一律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行政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确保车证合一,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五)各种车辆如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门报案外,应立即报行政部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六)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确需使用的,必须由分管经理审批。车辆所属部、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七)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将考核结果及车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车辆。

  (二)各驾驶员考勤由各部、室统一考记。

  (三)严禁酒后驾车。

  (四)驾驶员对单位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五)驾驶员应及时主动地保养、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

  三、车辆维修和加油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加油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的,由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申请,报行政部审核,经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批和总经理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维修期间,行政部要严格要求和监督维修厂按已审定的拟维修配部件进行维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维修事项,必须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再申请、再审批。车辆修好接车时,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由专任驾驶员签字接车。维修费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

  (三)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必须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为统一加油时间,特殊情况需外出加油的,由车辆所属部、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事后及时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2. 实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员统一保管。油料管理员在现场核实后开具实量小票,并由驾驶员签字认可;

  3. 行政部建立车辆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各车辆用油情况,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进行统计,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四、奖罚细则

  (一)违规与事故处理,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 无照驾驶;

  2. 酒后驾驶;

  3.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 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5.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工作需要用车,但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每次处罚100元。

  (三)严禁公车私用,违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并处罚部、室200元,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四)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经济损失数额,扣减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驾驶员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经济损失,负全责的赔偿20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主责赔偿1000元,次责按500元以下赔偿。

  (五)隐瞒交通事故者处罚2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对车辆维修中发生的虚假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资格,由司法部门处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送给他人,如有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处理。

  (八)严禁公车驶入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及其它禁停区域等,如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九)未经批准,公司车辆在工作日八小时以外、节假日外出的,对部、室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车辆外出产生的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应每月不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脏乱的,每次处罚驾驶员20元。

  (十一)一年之内未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和全年安全无事故者,根据车辆保费返还金额奖励驾驶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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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工商所车辆管理制度

  

  工商所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实行专职驾驶员并负责保养。

  二、驾驶员必须凭出车单出车,并做好出车记录,经检办案出车由经检执法组长调度,其他公务用车报分管所长批准。

  三、驾驶员未经分管所长批准,一律不准私自出车。因特殊原因,需私事用车的,需经分管所长同意,方可用车。

  四、驾驶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擅自离开指定的出车地点办私事。

  五、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则,谨慎驾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及时保养和维修,确保公务用车,不带故障出车。

  

篇3: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www.pmceo.com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

  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www.pmceo.com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和实施。

篇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十一)

  第1条为规范车辆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严禁私人用车;

  2、公司车辆配有专职司机,一般情况下由司机驾驶并管理,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驾驶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执照并有丰富的实际驾驶经验;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5、驾驶员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驾驶人员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6、车辆在磨合期间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行驶;

  7、驾驶人员应禁止车内吸烟,保持车内整洁;

  8、车辆应停放于指定或适当位置;

  9、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如出现此类情况,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遇有特殊情况,驾驶人员应及时向行政部经理汇报并得到批准方可驾车回家。

  第3条用车管理程序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首先告知部门经理同意,在行政部领取《用车申请单》(以下简称派车单),填写清楚后报行政部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后将派车单交给司机或其他驾驶人员发车。

  2、司机或其他驾驶人员必须在收到派出单的情况下方能发车,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将该情况向办公室或公司主要领导说明;

  3、除派车单外,司机(驾驶人员)及用车人必须填写《用车登记表》。司机(驾驶人员)问明情况后填写《用车登记表》中“时间”、“用车部门”、“用车事由”、“里程表始发数”、“里程表终点数”、“用车公里数”、“驾驶人签名”等相关事项,用车人审核后在“用车人签名”栏予以签字确认,用车人对自身的用车情况有随时进行核查的权利与义务;

  4、司机对派出单有保管的义务,对《用车登记表》负有管理及出车填写的义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不得缺项,车程行驶里程数必须前后连接,不得遗漏,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应在事情解决后及时填写,如发现连续三次未填写《用车登记表》,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5、司机在月底将派车单及《用车登记表》报行政部,行政部据此编写《当月用车及耗油情况》报公司副总经理,派车单经审阅后由行政部存档,《用车登记表》经审阅后交还司机继续登记使用。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制度

  遇有以下情况,所有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意私自使用公车并造成损失;

  2、无照驾驶造成损失;

  3、未经公司经理许可将公司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

  4、在公用途中更改行车目的,擅自私用车辆并造成损失;

  5、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损失;

  6、对所驾驶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损失;

  7、车辆未停放至指定或适当位置造成罚款损失;

  遇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个人责任:

  1、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由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毁;

  当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时,应及时通知公司, 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6条费用报销

  1、公司车辆用油、停车、过路费用以凭证实报实销.

  2、公司车辆加油时,除由财务主管进行核查审批外,需到行政部填写《用油申报表》,注明“加油时里程数”等相关事项,行政部发现不合理现象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六、特殊情况处理

  1、私人车辆公用需在行政部建《用车登记表》专册,因公用车时填写登记表中“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用车公里数”、“用车人签名”、“驾驶人签名”等相关事项,并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公司依据“用车公里数”的汇总,估算出每公里/耗油数后,折算成金额予以补贴。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以上制度,需公司主管领导予以批准。

篇5:酒店车辆管理制度(7)

  酒店车辆管理制度(七)

  1.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若发现故障,应提出维修申请,并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专人陪同司机调研审验及维修。

  2.车辆年检及保险事宜,由司机提前半个月向行政部提出请示,以便及时安排检验、续保事宜。否则,如逾期未受检验导致罚款,应追究司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司机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或借给他人,也不得将车辆交给中心其他人员驾驶。

  4.除特殊情况外,每次出车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钥匙交给行政办公室内勤保管,等下次出车时再派发。

  5.实行严格的派车批准制度,派车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没有派车安排,司机不得自行决定是否出车。

  6.认真实行《车辆管理登记表》管理。

  7.加油规定: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司机每次加油前申请油票。若在途中临时加油,应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8.行政办公室每月据此规定逐条考核司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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