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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处职责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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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处职责范例

  学校保卫处职责

  保卫处是主管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犯罪,协助侦破案件,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

  根据以上职能,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每天不定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处理;

  三、发生事件、案件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

  四、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五、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六、起草、修订学校治安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七、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八、承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十、负责集体户口及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十二、领导和管理校卫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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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保卫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和督促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随时了解和掌握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了解内部治安动态反映,进行分析,编写工作简报,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三、做好学校综治委会议、全校性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和处务会议的筹备,负责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做好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

  四、负责草拟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汇总全处的工作情况,定期做好统计和报表工作。

  五、负责全处公文登记、文书档案管理、报刊收订发放、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经费报销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集体户口的管理,做好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变更更正的登记,办理居民身份证。

  七、安排好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搞好全处人员的考勤。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八、对师生员工适时进行国家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预防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九、做好秘密力量建设,开拓信息渠道,搞好阵地控制,掌握动态反映。做到信息灵通,掌握情况准确,反馈信息及时。

  十、开展敌情、政情调研,配合公安及安全部门进行“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的斗争,做好国家规定控制的无线电器材、网络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篇3:学校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学校(学院)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针。

  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防盗、防诈骗、防流氓滋扰、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深入基层,调查分析治安形势,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等突发事件或案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5、负责学院“四大部位”(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密机要部位及易发案部位)的安全检查,建立档案;掌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6、负责做好基层基础防范工作。

  (1)负责治保会的组建、整顿和治保人员培训工作。

  (2)负责“三放”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监改和帮教工作。

  (3)负责“三工三队”及临时培训人员的管理,作到底数清、情况明。

  (4)负责对列管的重点、刑嫌人员建档监控等基础工作。

  7、做好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做好押送款的有关保卫工作以及学院集中性收款、临时存款的安全守护工作。

  9、负责电视监控室的技防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查处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1、负责武装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征兵、预备役登记和国防动员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组织,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篇4: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学院(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院党委的政治保卫机构和学校行政的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承担着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武装部、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武装部门、人防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和《河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制订学院安全实施细则,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落实处(室)、二级院系部维护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负责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负责开展调研(情报信息)工作,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参与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

  四、负责督促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坚持开展安全检查,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落实昼夜值勤,强化守护、巡逻,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特大案件、防盗、防火、防爆、防破坏事故的工作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并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及时调解校内职工纠纷,无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督促食堂、实验室、微机房等部门及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保管好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对贵重物品建立专人保管制度。

  六、负责校园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未构成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七、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时组织查处发生在学院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

  八、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指导师生进行消防演练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配置更换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九、负责学院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师生员工办理迁入(出)户口和申、换居民身份证事务。负责做好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出国(境)前的安全保密教育、协助办理有关证照事务。

  十、负责完成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武装部、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处(室)、院(系、部)、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学院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学院(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 保卫处处长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

  2. 根据保卫处职责范围主持工作,确定部门人员工作安排,检查、考核、处理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坚持例会制度,主持处务会,按时布置安全保卫工作。

  3.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定期向学院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内保工作。

  4.负责做好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

  5. 根据领导指示,组织草拟保卫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以保卫处名义发出的通知、通告的文字把关。

  6.认真贯彻执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学院领导与二级单位责任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好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总评工作。

  7.配合当地公安、安全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要害部门做好保卫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组织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院的安全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正工作方案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火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维护学院技防设施及消防器材设备的正常运转。

  8.负责武装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院的军训、征兵及民兵工作。

  9.负责全处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审核员工每月考勤及工资报表。

  10.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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