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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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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  学校门卫出入车辆管理制度(4)

  车辆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校门口及校内车辆的运行安全和保障师生的安全,现对进入学校的车辆制定如下规定:

  1、学校老师的小汽车主要是为教育、教学上下班服务,必须挂牌(准入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内。

  2、学校的租用车辆未经总务处或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租车。私自租车,费用及发生其它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为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时间外来一切类型车辆不准进入校内。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教师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进入校园后(不准在教学区内行驶),按类型整齐有序的摆放在规定教师车棚内,其它地方一律不准乱停、乱放。

  5、水厂送水的车辆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送水,其它原因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周末、放假时间,家长接送车辆需在学校安保人员及值日教师指引下,有序地进入校园,并停放在合理的位置,不得影响到整体车辆的通行,否则将按学校相关规定,限制该车辆进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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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的规定

  公司关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的规定

  各部、室:

  为积极认真贯彻“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行业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生产、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特对出入本公司的人员及车辆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凡来公司联系工作者,须主动出示介绍信或本人证件,由公司警卫值班保安与接待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公司,但不得进入车间。

  二、本公司员工不得带亲友、家属、小孩进入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人,应由警卫值班保安与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联系,在警卫室会见。

  三、凡出入公司的外单位车辆,必须持有有关部门、人员签字的出门证,由警卫值班保安验证无误后,方可允许出入;警卫值班保安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

  四、凡需进入车间参观或学习的外单位人员,应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排,按程序进入生产区域;并应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方可进入公司及车间。凡需进入公司或车间的调试、施工人员及其他外协人员,应分别到制造工程部或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接待部门到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以上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佩带出入证,警卫值班保安对未按规定佩带者,一律不准放行。

  五、每天18:00以后,原则上不再装车,若有特殊情况急需装车,必须有市场企划部人员随同。在装车过程中,值班保安应配合市场企划部工作。

  六、此规定,望公司各部、室员工认真严格执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部门及人员,将按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给予当月奖金20%-50%的扣罚。警卫值班保安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出现差错者,将从重处罚。出现差错一次者,扣罚50-100元;两次者,开除。

篇3: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大学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20**>9号)文件精神,维护校园内的正常秩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流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出入、停放归口学院保卫处管理。

  2、机动车辆通行

  因我院校园内道路狭小、人口密集,人、车流动量大,本着尽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和流动的原则,对个人和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加以限制。

  1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停放(通行证必须放在挡风玻璃前)。

  2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送病人或给校内单位送货等特殊情况除外)。

  3外单位来院临时办事的机动车辆,到门卫处登记并领取通行证方可进入停放。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请来的领导、来宾、或者来校联系工作需进入的车辆,由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统一安排停放。

  4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禁止超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与师生争道。

  5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3、机动车辆停放

  1院内停放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在统一划定的车位内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临时停放的外来机动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

  3租房户及校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能进校停放,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停放。

  二、办证对象

  1、需经常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的私人机动车辆;

  2、在院内购房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辆;

  3、教职工凭行驶证、驾驶证,校外人员凭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及停放证,并与保卫处签订停放协议。

  三、违规处理

  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凡违反者,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

  2、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同时报保卫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拒不执行本规定者,保卫处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执行。对无理取闹、故意滋事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年四月

篇4:安管部安管员车辆/人员出入岗位工作职责

  安管部安管员车辆/人员出入岗位工作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当班期间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精神面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

  2.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本岗位区域内的绿化卫生及看管岗位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

  4.当值期间,必须严守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有特殊情况需向领班汇报,经领班安排人员替岗后方可离岗。

  5.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6.熟悉和维护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认真详细记录当值情况,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与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

  安管部安管员8号楼车辆/人员出入岗工作细则:

  1. 提前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接班,着装要求统一、整齐,双方队员交接班时须互相敬礼问好。

  2. 交接班时首先检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齐全完好,责任区域内通道是

  否畅通无阻、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况记录和有无跟进处理的事项。

  3.当值期间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领导经过或巡逻队员到岗时,必须立正敬礼并主动问好。

  4. 当值期间不得在岗位上有抽烟、吃东西、与他人闲聊、随地吐痰等有损保安队伍形象的不雅之举。

  5. 来访人员必须问清到访单元、业主/住户姓名,并做好登记,经得业主/住户许可后,方可进入小区。并告知其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围。

  6. 严格执行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所有出入小区物品必须有管理处和业主签名的放行条,经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7. 当值期间提高警惕,随时注意防止不法分子伺机混入小区,必须对岗位周边进行轮回巡查,并做好巡逻记录。

  8. 如遇客户/住户、外来人员言语性挑衅甚至攻击性动作,岗位人员须保持克制,不得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打架事件,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得使用警械正当防卫。

  9.如发现业主车辆被其他人所驾驶,应进行盘查,并询问车主经同意后,方可放行。

  10.遇有冲闸车辆,应记住其车牌号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核对车辆所有人,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其情况是否报警。

  11.指引、监督车辆按车辆进出通道安全行驶。对特殊车辆实行登记放行(军、警、救护等)并通知领班,机动岗的人员赶赴现场指挥车辆行驶、停放,尽量不占用私家车位。对异常进出(无卡、出租车、送货车等)小区,要详细登记进场事由、到访房号、进出时间、车牌号,是否有私家车位。核准后放行,并通知就近机动岗赶赴现场协助监督。

  12.夜班从2时30分起,每15分钟向领班报岗。

  13.每月30日负责其岗位消防灭火器的检查记录。

  14. 严禁在岗位/岗亭内闲聊、玩耍手机、抽烟、或坐姿不正。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每次扣罚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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