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第二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6522

第二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第二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食品安全和生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要树立“不以赢利为目的,方便师生、服务学生、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宗旨。

  第二条学校食堂的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保证卫生、就餐自愿、价格合理、营养丰富、质量上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必须坚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

  第四条学校食堂要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必备营养,合理确定学生伙食标准。学生用餐价格可以根据物价水平和了解学生、家长需求后进行适当调整,严格控制好食堂的利润率。

  第五条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积极创建标准化食堂,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改善食堂卫生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预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杜*源性、水源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对食堂管理的监测制度,成立学校主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落实监督责任。对食堂饭菜的数量、质量、卫生、价格、服务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校长信箱、发放测评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校收取的学生就餐费用要建立账目,每周要公布周食谱。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按照就近、就地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并按重大事项和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不报。

  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和指导。

  第十二条引导家长和社会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监督。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成立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组成的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和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消费者主体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编辑:www.pmceo.Com

篇2:食品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食品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员工食堂的工作,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3.2食堂管理员

  3.2.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2.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3.2.4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3.2.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3.3厨师

  3.3.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3.2负责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计划;

  3.3.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3.3.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3.3.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饭票的保管,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收到的饭票统计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杂工

  3.4.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4.2负责菜品的切洗;

  3.4.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厨师做好每日菜品的验收。

  4.程序及内容

  4.1伙食标准:

  4.1.1员工伙食补贴标准及员工自购伙食标准:根据地产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4.1.2对外伙食标准:

  荤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饭:0.5元/人·餐;

  汤:1元/份(注:素菜汤免费);

  4.1.3客饭伙食标准:

  4.5元/人·餐两荤两素一汤。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点:

  技术人员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员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员: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员:

  均凭餐卡在规定餐数内用餐,超出规定餐数用餐的将按对应标准缴纳餐费,餐卡遗失后,一律按80元/张补办;

  4.2.4其它部门人员凭饭票用餐;

  4.2.5公司来访客人用餐由经办人填制访客用餐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对客饭登记进行核查,无误后作为业务招待费向公司结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员:

  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将餐卡交给食堂人员,食堂人员核实无误后在餐卡上做好相关记录后,将餐卡交还给员工发膳,无工作证、饭卡时,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2对外售饭:

  一律采取购买饭票的形式就餐,严禁食堂人员收取现金,对不能提供饭票者,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3所有人员领膳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员派送,咸菜、米饭、汤(限素菜汤)、粥等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注意节约,按饭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4.3.6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3.7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4.3.9食堂专人打饭,相互监督。

  4.4食堂收支结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出售的饭票及收到的饭票进行统计;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餐卡,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食堂帐务表并存档。

  4.5食堂的卫生管理:

  4.5.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4.5.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4.5.1.2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5.1.3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4.5.1.4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4.5.1.5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4.5.1.6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4.5.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4.5.2.

  1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4.5.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4.5.2.3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4.5.2.4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4.5.2.5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4.5.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4.6安全管理

  4.6.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4.6.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4.6.3厨房设置灭火器;

  4.6.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6.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6.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6.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7食堂采购和报销:

  4.7.1行政人事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4.7.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4.7.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7.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4.7.5各类物资一般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不能按周期结算的,经验收合格后也可立即付款;

  4.7.6食堂管理员根据地产财务部规定周期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4.8食堂人员的管理

  4.8.1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4.8.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4.8.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4.9厨房奖惩细则

  4.9.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4.9.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9.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100元。

  4.9.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4.9.5严格按就餐规定收取饭票及记录餐卡,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50元。

  4.9.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9.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9.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9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0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1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4.9.12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3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4.9.14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9.15擅自使用电炉、烧柴者,罚款100-200元并予以降级处理,严重者辞退。

  4.9.16团结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步谣言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4.9.17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励2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8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4.9.19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篇3:公司食堂卫生管理办法(13)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办法(十三)

  第一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管理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三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五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六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七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八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九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十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十二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十三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十四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十五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十六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十七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十八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十九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二十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篇4:(一中)食堂管理办法

  一中(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生活正常进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依据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万州区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校食堂的管理方式

  1、学校食堂由学校负责生产经营管理,不对外承包。总务处具体负责,政教处协助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委派正式职工担任,总务处分管副主任负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管理员、保管员、采购员的上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并监督其采购、加工、销售、储存等环节,监督食堂财务开支情况;学校食堂管理员按照工作职责搞好食堂管理及整理有关资料,按时存档。

  2、学校总务处负责食堂员工的招聘和制定招录人员的工作职责,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培训;负责食堂经营过程管理。员工工资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总务处配合学校办公室作好员工的聘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工作。

  3、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小组和膳食质量监督小组,加强食堂管理。

  4、成立学校食品采购领导小组,加强食品物资采购管理。对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供应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要求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价向学校供货。建立健全食品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索证制度,所有物品须由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分管食堂的学校行政、校长签字后方能报帐。

  5、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财务专帐专户,网络建帐。会计、出纳由学校财会室会计、出纳兼任。

  二、食品采购管理

  (一)食堂管理员、加工班长、保管员要严格控制购物质量,把好进货关,严禁不合格食品、低价食物、变质物品等进入食堂内。

  1、肉食问题:肉食须当天购买,并接受主管人员检查。肉食必须有检疫章、食品合格章。无检疫章、食品合格章的肉食学校视为病死猪、黄膘猪处理,并将劣质、变质肉食品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2、油类问题:食堂购进菜油一律购油脂公司的菜油,严禁购买低劣的菜油及用过的卤油进行烹饪。

  3、购买主食应讲究质量,严格把关,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1)严禁购买变质大米;如霉米、黄米等,如有出现,应立即退货,停止使用。

  (2)面粉要质量好、新鲜,严禁过期、霉变物品进入食堂。

  4、严禁购买散装盐进行加工,食堂一律使用国家袋装碘盐。

  5、严禁食堂使用硝水、工业盐、工业碱。

  6、每天购进的蔬菜必须新鲜。严禁低价购买扫摊货,劣质物品,严禁隔夜、腐烂蔬菜进入食堂。

  7、其它半成品购货要严格把关,如调料、豆办、酱油、醋、味精、豆皮、豆棒、火腿肠等,要有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合格证验证,严防变质、变味、劣质发生。

  (二)食堂采购价格管理

  学校食品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及时掌握食堂采购物品的价格变动,如遇价格回落,要及时要求供应商降价;如遇价格上涨,供应商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在学校调查市场属实后,确认供应商调价。

  三、食品加工过程管理

  食堂管理员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发育成长。

  1、食堂应根据学生生长发育的特点,结合学生每人每餐各类食物营养的供给量配置菜品,供学生选择使用。

  2、食堂每餐时餐具、碗、盆等进行药物消毒,使用防蝇罩,使用消毒柜对餐具等进行消毒,做好保洁工作。

  3、食堂不准向学生出售冷荤、凉菜,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食堂、饮食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天应当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上岗时,不得戴戒子、耳环等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及涂指甲油。

  5、加工的熟食品要注意色、香、味、型,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好膳食供应工作。

  (1)加工的熟食品要洗干净,无异物。

  (2)加工的熟食品要加工熟,未加工熟的食品一律不准出售。

  (3)加工的熟食品严禁发放人员用手抓取,一律使用食品夹、筷子。

  (4)隔夜食品、酸馊食品严禁加工出售。

  (5)食堂严禁使用一次性饭盒,严禁向学生提供一次性碗筷。

  四、食品销售价格管理

  食堂餐费标准由学校根据食品加工成本确定,食堂不得自行变更餐费标准,严禁向学生多收,牟其利润,损害学生利益。

  五、食堂财务管理

  1、学生食堂单独设置银行账户,独立核算。

  2、学生食堂设置专职的管理员、保管员、充卡员。设兼职会计、出纳。

  3、食堂所有物品必须有保管员、管理员、会计、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4、食堂聘用员工工

  资、福利、社保、水电气、物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添置等计入食堂成本。

  六、建立卫生责任,完善三包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餐前打扫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室内保持干净,码放整齐,灯管明亮,窗门干净,无蜘蛛网,无扬尘等。餐厅地上无污物,餐桌、凳清洁干净。

  2、保管室、库房必须每天清扫,码放整洁,无蚊蝇、蟑螂、老鼠。定期主动购买药品,消灭四害。所储藏物品生冷分开,分类标设,单独存放。冰柜、冰箱每天勤打扫,保持干净,无异味,达到卫生标准。

  3、食堂售饭处,每餐完后,及时清洗干净,发饭桌内公共区域自行每餐打扫干净,保持清洁。

  4、食堂内与周边有阴沟的地方,每天定时清扫,划片包干,保持干净,严禁菜渣等扫入阴沟。

  5、食堂垃圾、菜皮等清运,按学校指定地点倒放。

  6、食堂一律使用天然气,所用灶具,每餐勤清洗,保持干净。

  七、食堂工作人员劳动纪律:

  1、所有饮食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热情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教学服务。严禁打骂学生,体罚学生,如有发生师生与食堂员工发生打、骂等行为按照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端正追究食堂服务人员责任,并一次处罚50-100元以上罚款,并停业整顿学习,情节严重的应解除当事人的聘用合同。

  2、食堂,售饭时一律使用射频卡,严禁收现钱,如有违反,每人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

  3、所有饮食从业人员要服务学校管理,听从管理人员安排,随时接受检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办事,履行职责。如有违反,则按万州第一中学食堂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4、食堂、饮食从业人员讲团结、讲帮助,严禁打骂、吵架等不良作风发生,如有违反,则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5、饮食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年必须进行个人身体健康体验,严禁无证上岗,操作时,严禁抽烟,严禁使用公用餐具饮具,如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元罚款。

  6、学校开展的各项技能竞赛活动,业务学习,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不能缺席。

  7、开会制度,学校每期定期召集食堂生活管理员、保管员、采购员、加工班长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缺席、不迟到。如缺会一次处罚5元,迟到处罚2元,早退处罚3元。

  8、食堂工作人员,严禁给学生提供烟酒,如有发现,要严加处罚当事人,并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八、安全工作: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管理。

  1、食堂在使用天然气时,严格按照操作进行,不得私自安装天然气管道,严防事故发生,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食堂每餐加工的食品要严格把关,管理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发生,要追究食堂生活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加工班长责任并赔偿有关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现金、物品被盗,人走钱走,严防案件发生。

  4、食堂已安装好的电线、线路不能私自搭火、增容安装,要安装,增容,必须经学校有关人员论证、批准方可。私自安装电线,学校则按电器管理违章规定进行处罚责任人50-100元罚款。

  九、岗位职责: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见附件。

  十、总结及表彰

  学年工作结束后,总务处对食堂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贡献大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报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一、本规定从20**年9月1日起执行,原学校食堂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十二、本规定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一中学

  二0**年八月**日

篇5:某学校饮食中心食堂管理办法

  学校饮食中心食堂管理办法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zz外国语学校食堂的管理,以育人为宗旨,以服务为目的,确保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食堂工作流程

  第二条采购食堂设采购员1-3人,日耗品由厨师开列采买单交采购员及时采购,大宗物品和批量食品应由采购员和食堂管理人员三人以上一起采购,采购物品回校后交仓库保管员或主管领导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由主管领导签名证实。

  第三条验收与保管采购物品经验收后方可入库保管,同时由保管员向采购员索取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对三无产品或不合格食品,仓库保管员可拒绝签字入库。

  第四条制定食谱菜单和领用物品

  (一)、食堂厨师每周五制订出下周周食谱交饮食中心负责人审查,审查合格后周食谱不得随意更改;

  (二)、食堂厨师每天下午四时半将次日采买单填写好交采买负责人;

  (三)、食堂厨师根据采买员当天采购的物品及仓库存储,制定好本日三餐的食谱后,领用各项所需的物品材料。

  第五条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学生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不得加工腐烂变质及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学生就餐时饭菜中心温度不低于70℃,每餐饭菜加工后应由厨师品尝并取样保管留查。

  第六条就餐学生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由厨师统一协调,餐厅由值日教师或领导负责监督管理,厨师要根据学生就餐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调配饭菜。学生就餐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为宜。

  第七条餐后清洗、消毒与打扫餐后由相关人员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餐盘、碗、筷进行清扫、清洗、消毒。夜间要对操作间和餐厅进行紫外线灭菌处理。

  第三章食堂管理职责

  第八条分管主任职责:负责学生食堂和餐厅的全面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搞好饮食安全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研究食堂的经营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好食堂人员分工,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锅炉房及食堂水电、气、油和各种电器设备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成本核算及效益分析工作;听取师生、家长及有关部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改进。

  第九条食堂管理员职责:在分管主任的召集下,按时出席食堂管理例会;对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特别要在食堂的物品采购保管加工及学生就餐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重点监督;关注食堂服务质量和就餐师生的意见,适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负责索取各类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和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第十条食堂厨师职责:负责食堂操作间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每周食谱,并根据食谱和仓储情况列出每天采购清单;负责原料的清洗、加工、配餐、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时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好每天(餐)的开饭和收尾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好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和考勤记载。

  第十一条食堂采购员职责:及时与厨师(班长)沟通,准时地完成食堂所需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食堂经营正常开展;严把食品的质量关,采购的物品(生鲜菜除外)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三证”(卫生或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鲜菜必须采购要做到货比三家,价格合理,优胜劣汰;定期向食堂或学生公布市场行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采购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食堂保管员职责:负责食堂主、副食及各类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按时按计划发放;严格履行入、出库手续,验收物品质量、单价、数量;物品要分类保管,摆放整齐,保持库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做好灭虫、灭鼠、防潮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库内物质不霉变、不损坏、不损失;认真记好保管台帐,数字准确、格式规范,经常清点库内物质,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好食堂的炊具、机械及日常用品,协助财务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每学期作一次全面的财产清理。

  第十三条辅助工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爱护公物;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遵守炊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维护所管的机械设备;注意安全,文明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期间自觉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保持衣帽干净;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虚心听取师生意见。

  第四章食堂卫生

  第

  十四条食品卫生: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的食物及其他异常食物;做到生品与熟品、成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要注意防蝇、防尘、防杂物混入食品;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高温加热;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的各种器具须经常清洗。

  第十五条餐具、厨具卫生:刀、墩、桶、盆、筐、灶、台、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炊事机械要每次清洗;餐具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每天要经常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污水、无杂物;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通风,不放其他杂物和个人物件,物品要存放离地30cm隔离分类;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垃圾源要及时清理,防止细菌感染食物;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清洗。

  第十七条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要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工作前后。便后要洗手灭菌;不能在工作时期戴各种饰物,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不得在工作期间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不带病坚持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五章食堂安全

  第十八条提高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冰柜和各种炊事机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程序和相关操作规定,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和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操作间。

  第二十一条注重食品安全卫生,随时检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餐食品的留样工作,留样要在冰箱冷藏室内保管24小时。

  第二十二条要建立健全食堂安全应急预案,要实行食堂安全员(卫生监督员)值班巡察制度,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食堂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饮食中心正常运转,从业人员必须遵守食堂工作纪律。(一)食堂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食堂职工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工论处。

  (三)食堂职工要保质保量完成饮食中心下发的任务,自觉接受饮食中心安排工作。

  (四)食堂职工就餐为普通菜品,不得享用高档菜品,不得私自开小灶。

  (五)锅炉工要按时供气,保证供气气压;按时开关澡堂和开水房门,保障热水和开水的供应。

  (六)微机员要按时开关机,按时在岗充值。

  (七)食堂职工要团结共事、和睦待人,爱护公物。不偷拿饮食中心任何公物。

  (八)对师生的投诉要耐心倾听,及时处理,不得与师生发生冲突。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食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食堂卫生、食堂安全、食堂工作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10分。扣分达到10分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每月按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饮食中心解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