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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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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制度

  市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维护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促进医院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

  纳入本制度规范管理的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包括:

  (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对外投资,包括现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医院的品牌、声誉等)投资;

  (三)对外合作,包括利用医院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四)资金筹集,包括申请贷款、借款和各种形式的资金筹集等;

  (五)院内基础建设投资;

  (六)设备购置;

  (七)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指医院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劳保及福利待遇的分配等;

  (八)万元以上的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

  (九)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资金、资产;

  (十)医院的长远规划;

  (十一)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

  二、决策程序

  上述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需按以下程序逐级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缜密考虑,慎重决策。

  (一)由医院党政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进行调研,取得客观的基础信息和相关资料并提可行性论

  证;

  (二)专项(家)管理小组论证;

  (三)必要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

  (四)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法定代表人在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各部门或组织的意见签署最终决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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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委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委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委成员审核签发。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委会介绍情况的;

  (5)未按上级党委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篇3:(公司)关于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若干规定

  企业(公司)关于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若干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目的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支持和帮助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使其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保证企业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指导思想

  (一)党委是建设性的参与,与总经理共同承担企业发展的责任;

  (二)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帮助、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作好保障、协调、服务和监督;

  三、党委参与决策的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

  企业那些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的问题,指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规中规定的重大问题。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策略和方针;

  (二)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三)企业内部重大的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出台、修订或废止;

  (四)重大的基本建设、设备技术改造和技术改进方案,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五)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六)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七)中层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和奖惩,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

  四、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党委在参与决策前要就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力求提出积极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中要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发挥思想、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化决策方案;决策后党委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组织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与行政领导一道确保企业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企业行政领导要支持党委的工作,尊重党委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委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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