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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公司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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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公司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

  置业公司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

  1、抢单业务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业务员。

  2、多名业务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处理办法由主管视情节而定。

  3、公司实行销售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第一次现场接待客户的业务员,该客户成交业绩归此业务员。

  4、接待上门客户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业务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业务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业务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业务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5、如客户为业务员介绍另外客户,业务员应提前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特征。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业务员姓名,其他业务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业务员。如业务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是否提及该业务员,则该客户与此业务员无关。

  6、看房客户代替真正买房客户上门或来电,业务员又无法与买房人联系上,业务员应登记备案,写明情况,该客户应归此业务员。如业务员未登记或写明情况从而发生撞单,则由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7、业务员在得知与其他业务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8、业务员不允许炒房号,如被发现将予以开除。

  9、在项目部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指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如果发生客户到销售主管或以上领导处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员不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主管视情况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员洽谈,该销售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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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公司例会制度

  地产有限公司例会制度

  为加强公司会议的规范管理,充分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规定:

  一、会议类别

  1、公司董事会

  会议内容:全年工作报告、财务决、预报告、以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的审议。

  会议时间:年末/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组织者:董事长

  参加人员:董事会成员

  2、公司经理会

  会议内容:研究、确定公司管理、经营工作中的主要事项。

  会议时间:周六14:00-17:30(两周一次)

  会议组织者:总经理

  参加人员:经理班子成员

  3、公司例会

  会议内容:各部门汇报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两周工作计划,提出需公司或其它部门配合解决事宜,以及公司领导布置下两周工作。

  会议时间:周六14:00-17:30(两周一次)

  会议组织者:总经理/行政部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所属公司总经理。

  4、公司资金计划会

  会议内容:研究、确定各部门每半月资金收、支计划

  会议时间:周六下午14:00-17;30(两周一次)

  会议组织者:财务部长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5、公司及部门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计划会

  会议内容:公司及部门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公司及部门全年总结及全年计划

  会议时间:6月末/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年末/年初

  会议组织者:总经理/行政部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6、公司建议季度会

  会议内容:对公司及部门的管理、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制定整改措施。

  会议时间:每季度/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组织者:主管副总经理/行政部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7、公司各项专题会

  会议内容:围绕会议专题进行研讨、确定。

  会议时间:定期/不定期

  会议组织者:专题负责人

  参加人员:主管领导及各专题相关人员

  二、会议要求:

  1、凡公司级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均需提前一天下发会议通知(固定日期的,不另行通知)。

  2、行政部负责各类《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并在24小时内整理形成后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及有关人员签发。

  3、会议参加者应提前将会议有关的汇报内容、讨论提纲,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会议组织部门。

  4、会议参加者需准备工作记录本,做好个人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保证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会前请假;会议期间关闭BP机、手机,不接听电话;会议期间禁止吸烟等。

  6、与会人员除公司规定需保密的事项外,均需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三、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安排、组织、召开每日晨会碰头会、周会等各种形式的部门管理会议,具体组织管理由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安排确定。

  四、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3:地产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地产有限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严肃对待信访工作,是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的重要职责,为规范公司的信访工作,缓解、化解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做以下规定:

  一、信访接待的原则

  信访工作要坚持涉及哪个部门、单位的信访对象,就由哪个部门单位负责接待;由哪个部门、单位的工作引起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单位负责解决的原则。不准推诿责任、上交矛盾或回避信访对象,不准草率处理问题。重要问题的处理方法,必须即时请示、汇报。

  二、信访接待的要求

  1、信访者如找公司领导,行政部应做好接待工作。

  2、接待来访者态度要和蔼,不许用生硬的语言激化矛盾。

  3、了解情况要认真仔细,避免草率处理,防止再访或*。

  4、要善于化解矛盾,不许与来访者结怨。

  5、要全面掌握政策,注重以理服人,不许采取欺骗的方法哄走*者。

  三、信访接待的处理办法

  1、各部门、单位要结合阶段性工作的特点,注意并发现信访苗头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公司重大改革政策出台,往往容易在员工中产生反响,因此,要求政策制订部门及时预见员工中出现的不良反响,及时制订相关措施,预防信访问题的出现。

  3、部门、单位的信访问题要做到就地解决,要防止信访者越级*,更严禁将问题推向社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公司员工发现信访苗头要及时向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以利于相关部门做好接待信访者的准备。

  5、员工遇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来检查工作时,应请主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给予答复,不得擅自给予答复,以免影响工作。

  四、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4:X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一、范围:

  1、公司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公司所有,并能为公司提供未来收益的资源总和。

  2、公司资产包括:

  3、公司各年累计形成的企业资产;

  4、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公司出资形成的法人资产;

  5、界定的属于公司的其他资产。

  6、公司资产形式有:长期投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7、公司对其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活动进行投资管理,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

  二、资产投入管理

  1、公司可以以现金、实物及无形资产投资设立企业。

  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资产投入的前期准备,即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经济分析,可行性研究,办理立项和审批手续,新办企业和新项目的工商登记及各项日常管理;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项目材料在项目实施后,负责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三、资产经营管理

  1、公司实行资产分级管理和登记制度,公司资产均要进行产权登记,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和库存产品三级登记卡,对固定资产、库存产品实行定期盘点清查,开展各项日常管理。

  2、公司资产的占有、登记、管理必须真实、全面反映公司资产的现状及变动。当资产出现流失、损毁时,管理使用资产的部门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董事会提交资产流失情况或损毁程度报告书。由财务部报有关机构验证确认,经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处置。

  3、对资产进行调剂、出售、抵押、担保时,必须向公司财务部、行政部、董事会报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资产收益管理

  1、公司对控投、参股公司的资产收益,按公司《章程》和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2、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总额控制,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   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及对实物的管理,财务部、行政部、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建立三级固定资产登记帐卡,并负责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按照盘点情况随时进行帐目调整,做到帐、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3、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公司各部门于每年6月末和12月末分两次向行政部申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5:X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项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制定的其他财经法规政策及制度。

  第二章 财务计划

  二、财务计划编制原则

  1、编制财务计划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确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为编制依据,从企业客观实际出发,本着积极、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编制。

  2、财务计划编制的方法及预测手段要充分体现科学性。

  三、财务计划编制内容

  1、年度计划。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预测等有关资料,通过对销售收、生产成本、间接费用、投资收益、利税指标的平衡,编制利润计划;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加速资金周围为目的,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以压缩支出、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编制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2、季度计划。在确保完成年度财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季度经营计划和有关资料,编制季度的收入、利税、资金及各项成本费用计划。

  3、年度财务计划应上年度末编制,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季度财务计划应在上季度末编制,经理会研究后执行。

  第三章 流动资产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种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1、出纳员和会计人员不能一人兼任,出纳不得编制现金收计记帐凭证。一切现金收付、货款结算、费用的开支,必须依据佥的原始凭证,并由经手人和有关领导审核签字,由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手续。要按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结出生当日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严禁白条抵库,不得外借或挪用现金。

  2、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发货票及收款收据等各种票据,必须有专人保存,建立票据发放、回收手续,设置备查帐。发出时登记票据号码、日期等相关数据。按期清理并注销登记。严禁发放空白发票和转借银行帐户。支票丢失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财务专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要由专人分别保管。并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3、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收付记帐凭证,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月末做到帐帐相符,每月初必须依据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上月银行存款发生额,根据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跨月的未达帐项,进行逐笔及时清理。

  4、各职能部门请款和转帐时,必须根据年度财务计划和签定合同、协议,填制管理费用、生产费用审批表或持正式发票,经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没有列入财务计划的项目开支,有关部门必须以书面形成费用开支申请报告,或持有相关资料,经总会计师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及库存商品等。

  2、存货必须实行实物负责制,确定责任人,并建立总帐、二级帐、明细帐、库存保管收和一整套存货核算管理制度。存货要定期盘点,其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核销。存货毁损的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3、存货要建立严格入库、出库、保管手续和制度。存货出入库必须有合法出入库凭证。

  4、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在领用时实行一次摊销法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5、使用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实物保管明细帐、台帐和卡片,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四章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通讯设备、计算机等。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严格执行。购置前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财务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有关手续。无年度计划的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一律不予审批。

  2、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最低(增加)使用年限和5%(增加)残值率(增加),采用单项折旧法计算折旧额,按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当月购置的次月计提。企业不能随意改变折旧方法,不能任意提高或降低折旧率。

  3、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若修理费用数额较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或经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或改变用途的,要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资产尚未提足折旧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资产已提足折旧的,可做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4、对各类固定资产必须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定期盘点。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进行相关财务处理;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5、固定资产增、减、调动,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调动手续及帐簿登记工作。

  6、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计入当期。

  第五章 债权与债务

  一、应收帐款管理

  1、应收帐款是企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时,由于不能及时结清,应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短期债权。

  2、要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应收帐款挂帐处理,不能任意形成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应按单位、个人登记帐簿。

  3、应收帐款必须按时清理,责任到人,防止呆死帐发生。

  4、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损失的,计入当期费用。但应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批后,再作帐务处理。

  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其他应收款是指对其他单位或个人除应收帐款、内部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

  2、企业按规定建立单位和个人明细帐,不能及时报销的各种借款、保证金等必须挂帐处理。

  3、本市其他应收款应在十日内清理,汇往外埠的其他应收款应在一个月内清理。

  4、财务人员应定期督促借款人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对不及时清理,长期无故挂帐的,财务人员有权暂停其以后支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减,以杜绝呆死帐发生。

  三、应付帐款管理

  1、应付帐款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等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尚未结清的债务。

  2、企业要按合同、协议、工程决算书中的具体金额在取得佥的原始凭证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和相关明细的核算。

  3、企业要经常与对方企业进行应付应收款余额的核对。对因债权单位已被撤销或其他原因造成无需支付的帐款,在报审批准后,视同企业的额外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四、其他应付款管理

  1、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发生除应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应付、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2、企业应按单位或个人建立明细帐核算。

  3、要按期进行其他应付款的核对工作,对长期挂帐未付的应付款要及时进行处理。

  五、对外融资管理

  1、对外融资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筹措所需资金而进行的一系列财务活动。

  2、申请贷款请示报告被批准后,应对资产抵押、信用担保进行审查。

  3、要按各催贷款银行建立明细帐核算,对贷款期限、利率详细记载。

  4、原则上不准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需为企业提供担保时,要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5、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前,必须对所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做也详细的调查,以确定该企业的信用等级水平。对AAA级以下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以减少财务风险。对可以提供担保的企业,应要求该企业提供金额相等的反担保。

  第六章 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为获得短期或长期收益,以现实、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向公司以外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二、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所有投资项目,须形成书面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确定项目责任部门的权责和考核办法。

  四、严格控制股票、债券、期货等风险投资。进行此类投资,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责成专人负责。

  五、以现金等货币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品及原材料等实物进行投资的,按照评估后确诊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额。确定的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六、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后计入投资收益,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补交所得税。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分担的数额,做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七、企业不得将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罚没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馈赠支出列入成本费用支出。

  八、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生产经营的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自行确定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成本核算应按月进行。

  九、企业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将本期支付的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本期尚未付担应用本期负担的成本费用。

  第七章 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二、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其他待摊的费用等。递延资产的摊销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用。

  第八章 成本与费用

  一、企业在工种施工、提供劳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推行定额成本和目标成本管理。合理制定各项费用计划及定额用。企业要制定适用的成本核算、管理和分析制度,进行费用定额控制。

  二、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准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准挤占和乱摊成本。

  三、企业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各项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进行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直接计入损益。

  第九章 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企业应按下述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计入损益。

  1、销售商品的收入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由卖方转移买方,收到贷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实现。

  2、长期合同工程(指一年以上),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现价款记帐。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当冲减当期营业收。

  四、企业各项营业收入,应当分别核算,在利润表中按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入分项反映,同时经营几种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将每种基本业务的营业收支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分别列示。企业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按配比的原则结转本月营业收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

  第十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一、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应当按月计算利润。

  二、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不超过规定的弥补期限内之内),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经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东股利。

  三、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法宝的盈余公积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确25%,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

  一、公司按照《会计法》、"两则"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定期向有关政府部门、股东会、董事会、债权人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二、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要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上报会计报表必须附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报表附注要对下列事项予以说明:企业已抵押的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会计政策的变化;会计的方法变更及产生的影响等。

  五、企业总结、考核、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

  六、按季度、半年、全年进行财务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现金流量、存货、债权债务清理、费用开支、利润等计划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原因、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财务工作的安排。

  第十二章 财务基础工作

  一、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必须加强对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三、加强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坚持做好对财务人员的电算化知识培训,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范化操作管理,不断提高运用微机参与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财务人员调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五、对财务人员要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结果与财务人员的考评、聘任结合起来。

  第十三章 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2倍: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利用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4、其他违反财务制度应予以处罚的。

  5、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与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混乱的;

  4、在工作范围内严惩失职、非法谋私、泄露秘密,贪污挪用公款的;

  5、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应当予辞退、开除。

  第十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冲突之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通过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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