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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管理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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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管理制度(5)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 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

  第3条 拟开发项目之初,销售部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 根据项目开发进展,销售部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 销售部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 销售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 楼盘销控管理

  第7条 销控工作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部经理。

  第8条 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 销售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 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 售楼员不得在销售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 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 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部经理)汇报。

  第四章 认购管理

  第14条 定金与尾数

  1、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2、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以销控及认购。

  3、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订金,售楼员必须按公司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必通知销售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第15条 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1、售楼员向客户收取订金或尾款时,必须通知售楼中心经理,并由出纳员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才能开具收据,并及时收妥订金及相应单据。

  2、若客户交纳的订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签订《临时认购书》。

  3、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只需增开尾数收据,经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4、客户交纳的订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账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第16条 《认购书》

  1、《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需按审批权限交由售楼中心经理、销售部经理签字。

  2、《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订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3、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证交给客户,并收好余联。

  第17条 楼盘签约程序规定

  1、售楼员应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向客户解释标准合同条款。

  2、售楼员带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看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4、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记时所需的相关税费。

  5、财务人员复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户订金收据,开具首付款收据,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签字确认。

  6、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客户收付款收据、购房合同到合同主管处签字盖章。

  7、将签约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时集中到客户服务主管处审核统计。

  8、客户服务主管填写《签约客户档案交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将合同转交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客户确认管理

  第18条 抢单及其处罚

  1、抢单是指售楼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售楼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己有的行为。

  2、抢单行为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辞职处罚,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售楼员。

  第19条 撞单是指多名售楼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过的行为。

  第20条 公司实行售楼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售楼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两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该售楼员。

  第21条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售楼员在其他项目使得客户或熟人,但该售楼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本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售楼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第22条 客户为售楼员介绍另外的客户时,售楼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售楼员姓名,其他售楼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售楼员。如售楼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也未提及该售楼员,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

  第23条 售楼员在得知与他人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职处理。

  第24条 售楼员不允许走私单,如发现将予以开除处理。

  第25条 在售楼中心工作的非售楼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未经销售部同意介绍给某个售楼员。

  第26条 如果客户到销售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某售楼员不称职,经销售部核查属实,销售部有权安排其他售楼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售楼员洽谈。

  第27条 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售楼员接待,则有原售楼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做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

  第六章 客户跟踪规范

  第28条 接待客户的来电来访后,接待人员应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交给售楼中心经理安排客户跟踪日程。

  第29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日上班开始后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做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

  第30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周五向售楼中心经理报告本周的客户跟踪情况。

  第31条 售楼中心经理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比及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接客户等),并计入劳动考核。

  第32条 从客户与售楼员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售楼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

  第七章 销售例会管理

  第33条 各售楼中心经理每周五选定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销售情况,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第34条 销售部经理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各项目售楼中心经理召开会议,了解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第35条 营销总监应组织、主持月度销售例会。

  第36条 遇到紧急情况,应根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处理销售中的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37条 本制度有销售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未尽事宜,可参考《员工手册》、《售楼员实战手册》等文件。

  第38条 本制度经营销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7)

  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七)

  一、业务流程

  (一)、准备:

  1、当值员工必须在正式上班前将卫生做好,检查茶、水、杯、空调。

  2、销售经理需做的准备:准备当天的工作计划,布置下属人员的工作内容;

  3、销售人员需做的准备:准备相关销售资料;整理当天需要联系的客户材料以备跟踪联系;收集潜在客户信息以备进一步接触;

  4、接待人员需做的准备:检查电话线路,保证各条线路畅通;准备好来电登记表、来客登记表、客户跟踪表等表格。

  (二)、现场接待

  (1)客户接待制度(前台秘书)

  为了避免销售过程中因客户归属产生的争执,由前台秘书来首先接待客户。秘书应首先上前问候:“你好,欢迎参观。”然后询问客户是否曾与销售人员联系过,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客户说与某位业务员有过联系,则秘书应及时通知该业务员。由该业务员进行接待。

  2) 若客户说没有联系过或以前联系过但已忘记业务员姓名,则该客户应视为新客户,由秘书通知当天接待客户的小组出人接待。对于新客户,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应设法问知客户信息获取渠道,并在客户确认单内填写。

  3) 若业务员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发现该客户是来做市场调查的,可向秘书提出,并由秘书向总监申请给该业务员补客户,但前提是必须由业务员与客户一起向前台秘书证明客户来意。

  (2)电话接听与登记制度

  一、客户来电:秘书在接听电话时应首先致问候语,报项目名称,并询问客户以前是否联系过,新客户由秘书接听(判别方法同接待客户),如果客户来过售楼部,则请曾接待他的业务员接听。接听热线人员首先致问候语,并尽可能在三、四分钟内对项目做一简单介绍,了解客户的需求,邀请他来销售现场进行面谈。最后应有礼貌地留下其有效联系方式并道别。(由于接听热线的目的是让客户来现场,因此,接听电话时间不宜过长,谈的不宜过深)。前台秘书每天还应将上门客户总量(新客户量),电话接听量填表汇报报给销售助理,作为销售方案及广告宣传方案调整的依据、指标。考虑到前台秘书工作的特殊性,若出现人为的故意漏分,错分客户现象,则予以除名处理。前台秘书除此工作外,还由其他工作范围,详见岗位工作制。

  二、 非客户来电:秘书必须登记所有非客户来电,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接电人,电话内容等,都要详细登记。

  客户接待:销售人员首先致以问侯,再配合沙盘模型做项目简单讲解(如朝向、配置、环境、周遍状况等),使客户对项目形成一个大致概念。在模型讲解过程中,可探询客户需求(如面积、楼层、购买意图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随后推荐。做完模型讲解后,可邀请客户参观样板间。在参观样板间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对项目的优势做重点介绍,并迎合客户的喜好做一些辅助性介绍。同时,销售人员也有维护样板间陈设物品完好,样板间清洁整齐的责任。样板间参观完毕后,可引客户至洽谈区,给客户资料及名片,同时询问客户需要茶水或纯净水,并提供给客户。此时,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做解答并详细告知项目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按揭还款等细则,并根据客户喜好做强力推荐。最后,送客户出门并与之道别,表达项目销售速度很快,希望客户能尽快做决定(但表达方式切忌过于直白)。

  2、客户跟踪

  准备好需要联系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姓名、电话、客户购房的楼层、户型、面积、价格等以便电话联系。

  每周至少给客户通话2次,尽量将客户再约过来,可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活动打动客户的心。一般客户如果二次看房,该客户的购买性会很大,销售员在通过自身能力留住客户的同时,还可以让请有经验的同事或销售经理出面抓住客户。

  在客户犹豫不决的时候,可以告诉客户:您可以交封号费500元,给客户三天考虑时间,在考虑期内,如果有别的客户看上该房子,该客户有优先购买权,考虑期过后,如该客户不想购买,封号费如数退还。

  客户有意购买,先收下优先认购金5000--10000元,上不封顶,并立刻签内部认购协议。并根据合同付款时间及时催促客户将余款付清。

  (三)、工作总结

  每天下午6点以后,所有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经理的组织下开例会,各自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将当天所接的客户情况分析归类汇报,列出重点客户,并安排第二天工作计划。

  在例会上,必须将当天遇到的各种困难反映出来,及时在会上解决,如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当天必须向公司高层领导反映。

  秘书必须做好当天的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好当天的电话记录表、客户登记表、客户回访表。

  各销售人员在例会结束后必须写下当天的工作总结(客户洽谈记录)并交于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需将每周周报填写完毕交销售总监。

  二、业务制度

  1、客户登记制度

  每位销售人员在接待完客户或接听完热线后,应及时记录客户的联系方式,填写客户洽谈记录表或客户跟踪表,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料。客户确认的时间以客户登记表为准,如业务员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业务员撞单事件,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登记该客户的业务员

  2、工作日记制度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衡量销售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领导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业务人员撞单时,销售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业务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好工作日记。内容包括:接待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业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销售经理的批复。工作日报表于每日下午17点之前交前台秘书。未交或迟交工作日报表的业务员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3、客户追踪制度

  业务员在初次接待客户后应为该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填写一份客户跟踪表,并依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

  4、轮值制度

  基于公平、公正、机会均等的原则,所有销售人员均按顺序轮流接待客户,若轮到某业务员而其因私事外出,则失去本班轮值机会,若因公事外出,累计到下次轮值。如业务员对行政秘书业务安排有异议,可上报销售经理,由其裁定。

  5、首问负责制

  一个或一拨客户由首次接待的业务员负责到底(直到签协议收款),但未成交前于客户联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连续7天以上没有进行跟踪的则视为新客户,由当值业务员接待。来客超过4人而又不是一家或其它情况由销售经理

酌情安排。

  6、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销售部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销售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同时销售人员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哪些部门给于配合向销售经理反映,由销售经理整理集中处理。销售部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缺席。

  针对每个阶段及项目进展情况销售经理应随时依据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临时短期培训,使得公司对产品、市场的一些想法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销售人员,以便传递给客户。

  7、现场控制制度

  一个或一拨客户只能由一个业务员接待,其他任何人不得插话,但可以有无言的协助和配合,需要团队协作时除外(倡导相互协作,打配合)。不是一拨的客户不允许互相闲谈。

  8、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业务员应该在每周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周报表。于每月底最后一天下午5点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月报表。内容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

  三、业绩归属

  1、业务员填写的客户洽谈记录表和客户跟踪表是判断业绩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确认以中断联系不超过7天为限,中断联系超过7天的归续登业务员.

  2、在客户确认期内的客户在别的业务员处成交,此单业绩和佣金归有确认权的业务员(即登记该客户的业务员)所有。

  3、销售人员所登记的客户,如果在成交时使用的是其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均视为同一客户对待.

  4、业务员不在现场时,客户由其他业务员代为接待,新成交客户此单业绩和佣金有确认权的业务员所有。销售经理,行政秘书和其他业务员均有义务替休假业务员签约收款。

  5 两个或以上客户欲购买同一套房源,以先交定金或房款者为先。

  6 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必须由老客户亲自带来或在行政秘书处先行登记,否则一律按新客户处理。

  7 奖金分配的依据:只要客户交纳定金,该业务员即享有佣金分配权。如客户要退定,不论是开发商或客户自身原因、业务员均具有合同额的提成权。

篇3: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行政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员工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员工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及休息制度

  销售部每周六天工作日,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由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另外,在中午休息时间须安排值班人员)。

  2、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经理,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3、考勤管理

  (1)、销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现场销售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2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行政、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处以100元/次处罚。

  (3)、外出前必须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未填写者以旷工处理。

  4、着装要求:现场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销售经理报告。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区喝水、吃东西、吸烟。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销售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不允许使用客户专用纸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4、不允许销售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5、严禁使用公话拔打信息台或私人长途电话;

  16、杜绝和客户争吵现象;

  违规处罚

  1、违反上述第1-11条者,处以20元/次罚款处罚;三次以上处以50元/次罚款处罚;

  2、违反上述第12条者,停岗一天,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违反、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3、违反上述第13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4、违反上述第14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5、违反上述第15条者,除赔付相应话费外,另处该话费2倍的罚款。

  6、违反上述第16条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四)、离职人员管理

  1、由于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7日向销售经理递交辞职申请,经销售经理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销售部辞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由销售经理及公司行政人员核实确认。由财务部核实离职人员的考勤、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辞职工作交接单,将己认购客户、意向客户名单移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离职人员建议将客户分配给在职销售人员。由主管填写离职人员客户移交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报销售经理批准。

  4、离职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计提相应佣金。剩余部份的工作由移交接收人完成并计提该部份佣金。若离职人员在离职后由于客户原因发生退房,则佣金将被扣除。

篇4: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销售考核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考核制度

  (一)、上岗考核

  1、新进销售人员必须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职销售人员在新开项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阶段性考核中合格人员继续上岗,不合格者待岗;

  (二)、在职考核

  1、为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奖优罚劣,实行业绩考核与非业绩考核两种方式,其中以业绩考核为主,非业绩考核为辅。

  2、非业绩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有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精神风貌、仪容仪表、行为规范、客户投诉等内容,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具体考核表由主管制定),此考核等级将作为优秀员工评定和奖励重要依据。

  3、业绩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的考核依据。

  4、连续二个月业绩与非业绩考核都为最差者,可由销售经理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5、连续两次阶段性考核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考核组织

  考核由销售经理组织考核。

篇5: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签约监审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和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一)、认购书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二)、合同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①、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房填写的房号;

  ②、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③、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④、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⑤、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⑥、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⑦、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⑧、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⑨、销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⑩、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11、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12、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2)、其他监审内容

  ①、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②、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③、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④、《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⑤、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⑥、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所有和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再次交现场销售经理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其余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①、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②、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③、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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