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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监理委托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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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监理委托作业指导书

  投资监理委托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投资监理目前尚局限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监理,目的在于借助社会的专业力量,在工程实施阶段挤干各类支付中的水分,帮助开发单位掌握和分析造价动态,从而使项目成本得到有效的过程控制。所以投资监理决不是甲方扣刻施工单位的帮手,而是甲方理财的管家。

  2.主管岗位总经济师:确定应聘单位,审核和签署合同。

  主办岗位成本控制:推荐应聘单位,主持合同谈判和合同起草。

  3.紧前工作条件

  施工图设计即将完成,施工招标开始之前。

  4.作业描述

  4.1选择委托单位:本岗位可推荐2~3家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对应资质,曾经有过良好合作关系而且保持行业领先业绩的单位。告知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包括项目规模,品质档次,投资预测总额,建设周期,本公司的项目管理模式,对投资的过程控制要求和考核方法等。要求应聘单位据此编制投资监理大纲和报价书。

  4.2针对各应聘单位编制的投资监理大纲和报价书,从以下方面评价应聘单位是否能有效控制本工程项目的造价:

  4.2.1责任目标是否明确。

  4.2.2工作内容是否涵盖整个施工过程。其中至少应包括:担任施工总包招标的甲方商务顾问,独立编制分层预算,参加与总包的预算谈判,审核总包的预算,审核总包的验工月报,编制工程变更预算,审核换算定额的工料分析,审核工程拨款,审核总包的决算,参加决算谈判,现场签证的核量和审价,担任甲方采购或指定品牌成品的商务顾问,定期向甲方报告成本动态,提供降本措施的合理化建议,编制成本月报,年报和决算后的造价控制综合报告等。

  4.2.3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人数和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适应。本主办岗位应组织面试(由总经济师把关),直接考察驻场人员的专业素质。甚至可以先定人,再联系其服务的单位。如果大纲中所列人员不附简历或经历一般化,那么这单位即可淘汰。

  4.2.4现场配置的设备是否能满足工作性质的要求。使用的定额软件是否具有适用和通用性。

  4.2.5设定的文件流转程序和时效是否合理和具备可操作性。是否符合项目的进度要求。

  4.2.6设定的报表,台帐和简报是否能使甲方及时有效地掌握造价控制的动态。

  4.2.7是否响应甲方对其的监督和制约,如其承诺附带条件,则需研究这些附带条件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4.2.8报价是否与其资质和能级相符,为了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员实施投资监控,不宜过分压价。

  4.3本主办岗位编写书面报告,陈述对各家应聘单位的评价意见,提出倾向性建议。由总经济师确定其中一家。

  4.4由本主办岗位为主与确定的一家进行模拟性的合同谈判(内部确定不得告知对方,避免增加谈判难度),包括要求修改监理大纲中不够完善的部分,调整合同中的权责利,双方意见一致后拟订委托合同。修订后的投资监理大纲作为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公司授权总经济师签署本合同。

  4.5对投资监理的制约和考核(以下内容应列入合同条款):

  4.5.1投资监理单位应承诺在其工作期内的任何时候都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专业人员对其作业资料的复核。差错率达到5%或以上的记过一次,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须全额赔偿。记过达到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驻场人员甚至终止委托合同的执行。

  4.5.2甲方、投资监理和总包三方签署的工程决算需经过甲方和总包共同委托的审计机构的审价,并以审计结论为准。如审计总价的核减率达到5%或以上的,甲方将扣减监理费的10%。

  4.6近期有些资深的咨询机构已将投资监理的业务扩展到工程前期的设计阶段,使得建设单位能更主动更合理地控制建设费用。如委托这样的咨询机构实施投资监理,那么委托工作也至少应提前到扩初设计阶段,其监理的职责范围应相应增加:确定建筑装饰和设备标准的商务顾问;环境设计、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选型中的功能和造价的性价比分析;概算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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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委托勘丈作业指导书

  项目委托勘丈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这是商品房预售和出售的定价依据,如有错误,公司在信誉和经济上都将蒙受损失。

  2.作业依据:全套建筑工种施工图。

  3.主管岗位 总经济师: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工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

  主办岗位 销售管理:具体经办本项作业,疑难问题请示总经济师。

  4.紧前工作条件

  勘丈预测:商品房即将进入预售,整幢建筑中所有户型的平面布置不再变动。

  勘丈实测:内外墙的装饰工程完成,外墙的脚手架拆除。

  5.委托勘丈的准备工作

  5.1现场项目经理有责任向本主办岗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复印件也可)。把所有的建筑专业的设计修改均记录在图纸的相应位置,并对图纸的真实性负责。

  5.2本主办岗位应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对图纸和实地的一致性,并对图纸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

  5.3将每层平面图中的公用部位用红笔沿边界闭合圈定,并标上该公用部位的用途。楼梯、电梯井、电梯厅及共用走道等明显的共用部位可以不标。

  5.4编制说明:内容包括按层统计的共用部位清单,阳台是否封闭,内外墙保温和装饰构造,倾斜墙身的构造,地下室及技术夹层的层高,地下车库的产权情况等。

  5.5编排室号:按常规以楼层的楼梯或电梯厅的左侧开始沿顺时针方向依次对进户门编号,如602表示六层2室,20**表示20层10室。

  6.注意事项

  6.1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区的房地局勘丈科勘丈,也可以委托市房地局测绘中心勘丈(确定哪家之前应先与房地资源局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部门沟通)。签订勘丈协议,按协议规定交纳费用,附送图纸,说明和相关资料。

  6.2勘丈分预测和实测两个作业阶段,由勘丈单位分别编制测量成果书。

  6.3委托协议中应明确勘丈作业单位必须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因计算错误引起预测和实测数据的差异超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常规的范围,如客户对售房面积有异议,经校核计算书或另行委托复测,证明勘丈作业单位存在勘丈或计算错误,从而使开发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其引起的损失应由勘丈作业单位承担。

  6.4委托协议中应明确勘丈作业的全过程必须向开发商透明,在向开发商提交测量成果书的同时应附经整理誊清的计算书,并容许开发商在客户异议时供客户查阅。

  6.5本岗位应积极配合勘丈单位作业,如随时补充相关资料,提供现场作业条件。

  6.6本主办岗位在收到成果书和计算书后应仔细阅读和校对,了解勘丈计算过程和方法,特别是对公用部位是否漏计和错计;对阳台,挑廊,夹层,倾斜立面,外墙应计厚度,半开放空间,挑空客厅等容易混淆的计算方法是否存在理解差异;数据的小数点位数是否与销售常规符合;拆分面积数据累计后是否与总面积数据吻合,预测和实测数据误差是否在预售合同容许范围内等等。发现问题随即与勘丈单位的经办人当面洽谈沟通,及时更正。

篇3:E地产公司委托审计作业指引

  E地产公司委托审计作业指引

  1. 目的:

  为加强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其他专项审计和控股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的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2. 适用范围:

  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社会审计机构是依法注册、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

  4. 审计机构的选择

  4.1.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准入制,具体由公司总经理授权质量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范围内选取。

  4.2.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由质量部在综合考虑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人员安排和审计计费报价等因素后进行选择。

  4.3.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应相对稳定,且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派出的参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相对固定。

  4.4.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采用轮换制,轮换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即每家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不能够连续三年以上对同一家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5. 审计委托

  5.1.公司是内部审计业务的委托单位,受托社会审计机构选定后,公司应当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由公司质量部负责承办。合同的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5.1.1.签约双方名称

  5.1.2. 委托目的和委托业务的内容

  5.1.3.审计范围

  5.1.4.出具审计意见的时间和要求

  5.1.5.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6.收费标准、依据和支付方式

  5.1.7.违约责任和签约时间

  5.1.8.审计意见的使用责任

  5.1.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2.质量部在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进驻现场开展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通知书》中要明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名称,需要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的资料,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支持与配合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

  6. 审计工作的要求

  6.1.接受审计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的原则进行审计,开展审计应依法执行有关审计法规,按照公司有关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提交客观、真实、全面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2.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审计业务委托,除按执业要求做好相关业务审计外,还应当满足委托单位如下工作要求:

  6.2.1.审计中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反馈给公司质量部;

  6.2.2.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3日内应当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公司质量部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修订,最终向公司质量部提交审计报告正式稿;

  6.2.3.向被审计单位、公司质量部报送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6.2.4.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工作记录和其他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质量部移交完整的审计工作资料。

  6.3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无法统一时,应当将各方意见报公司质量部,由公司质量部协调处理。

  7. 审计管理

  7.1.公司质量部对准入的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求其更换审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报审计委员会请求取消其在公司从事内部审计资格,并按合同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

  7.1.1.不按合同履行职责;

  7.1.2.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审计任务;

  7.1.3.因受托审计机构责任,导致审计结论严重失真;

  7.1.4.违反执业操守,擅自泄漏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2.质量部根据委托项目的特点对社会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模式;对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其工作成果和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将由质量部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取消该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部审计委托的资格。

  8. 审计计费

  8.1.为规范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的审计计费,保护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方利益,根据《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京价(收)字[20**]第335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8.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其中:除零星采购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审计采用基础计费加核减额计费方式,适用于1-3项规定,零星采购项目审计适用于第4项规定:

  经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人员审计后单项工程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按照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一加核减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计费。如果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下(不含),核减额比例原则上只能够取平均值(12.5%)以下;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上(含),核减额比例可以取上限(15%)。

  经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人员审计后单项工程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采用超额累进计费方式,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的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一, 5000万元(不含)至1亿元(含)部分的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零点二,1亿元(不含)以上部分基础计费比例为千分之零点一,然后加核减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如果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下(不含),核减额比例原则上只能够取平均值(7.5%)以下;审减额占送审额千分之十以上(含),核减额比例可以取上限(10%)。

  每个工程项目审计报告计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

  零星采购项目审计按照送审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计费。

  8.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固定总价合同预算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按照单项工程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加核减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计费。

  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由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按照单项

工程送审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八计费。

  8.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控股公司或项目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用超额累进计费方式按照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为基数计费,具体审计计费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商定后确定:

  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二计费。

  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二计费,1000万元(不含)至1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一计费,1亿元(不含)至10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八计费,10亿元(不含)至50亿元(含)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一计费,50亿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万分之零点零八计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专项审计参照公司及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控股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计费标准,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商定后确定具体的审计计费。

  8.2.审计计费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方与受托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计计费调整,变更《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内容,但必须有充分理由。

  9. 附则:本办法由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投资监理工作计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投资监理工作计划

  监理工程师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将对已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工程进行计量(如附加工程、工程变更、调价索赔、拖期违约和意外风险等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中各种附加费用的发生和支付。

  (一)投资控制手段

  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图纸,根据承包合同和进度计划分析项目资金的需求计划并报告业主;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容易突破的环节和工程部位,并向业主提出建议,以防范风险,尽量避免施工方索赔。

  2.做好设备的比选、审核采购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前提下,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3.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需要由监理单位做出答复的事项,避免造成施工单位对业主的索赔。

  4.及时掌握工程信息,进行动态投资分析,提出降低工程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5.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材料设备价格变动以及政府规定的有关价格调整文件。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计量。

  7.按施工合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由总监审定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报业主。

  8.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9.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设计、现场变更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在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业主批准计算重新确定新的合同价格,作为调整支付凭证。

  10.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承包方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

  (二)投资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1.在项目监理机构内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监理机构内部各级人员在投资控制中的职能。

  1.2.编制各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工作流程图。

  2.技术措施

  2.1重视施工图的会审工作

  2.2用技术经济的观点从优化的角度,评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4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5严格工程款计量支付程序,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或违约情况下,坚持不予审核和计量。

  3.经济措施

  3.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3.2复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4.合同措施

  4.1重视承包合同管理。

  4.2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签订有利合同,使对业主有利的方面尽可能写入合同,同时也要注意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注意合同的结构完整、合理和易于操作,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处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事宜。

  5.支付计量

  5.1 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资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5.2 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序开挖进行以前报送监理部(处)确认。

  5.3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5.4 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建单位应对堆碴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审核,可予以计量支付。

  6投资控制重点汇总表6-1

  表6-1

  阶段控制重点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通过工程款支付控制、新增工程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约费用不超过预期投资额。在工作中把新增工程费用的控制和预防费用索赔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

  1.首先对工程的投资限额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将各子项间的投资总额分解,作为机械、人工、购土投资控制的限额。进而保证项目的总投资;

  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及施工洽商的技术性及经济性进行分析审核,杜绝不合理的和不经济的变更及施工洽商的发生;

  3.认真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并对承包商用于工程上的支付进行审核,未经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签字,不予支付;

  4.认真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监理过程中提醒业主按合同中的义务及时尽责;

  5.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其方案在保证技术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强调其经济性,减少不必要的措施费用。

篇5:工程关键工序投资监理控制措施

  工程关键工序投资监理控制措施

  1、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2、要求承包单位于进度计划批准后10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工程师要及时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4、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功能的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宜在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5、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工程合同价款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

  6、对于本工程的主体、防水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项目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7、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的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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