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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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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样板间开放时间早9:00,周六、周日无休。如销售员在此时间外需看样板间必须提前报备物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样板间设专职清洁人员(物业公司配备)。清洁人员应做到家具、地面无尘土。家具、门窗清洁光亮。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条 进入样板间人员需穿鞋套。鞋套有清洁人员统一保管,人员进入样板间由清洁员发给鞋套方可进入。
第四条 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员(人民币)/次以上。
第五条 样板间内严禁吸烟,天然气开关严禁打开,卫生间严禁销售员、清洁人员及客户使用。
第六条 物业公司及销售部内勤每周检查样板间一次,样板间内物品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由销售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追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 物业公司于每日样板间关闭前需检查房屋门窗等,门窗关严,电灯关灭,并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对责任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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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销售热线接听制度

1、销售人员进入工作区,应穿统一的工作服并佩带胸卡。
2、接待台前及工作区应保持整洁。
3、热线电话前不得无人,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接听。
4、听热线电话应声音热情,首先报出物业名称,准确、清晰、简捷地介绍物业情况,并应请客户到现场参观。
5、凡询问有关房子情况的热线电话均算有效热线。
6、在接听热线过程中,感觉到客户对本项目有较多了解,该销售员有责任询问客户是否有联系过,如查出联系过的销售员的名字,::那么有责任将客户情况告知此销售员;如未查出,该销售员有责任通过《来电登记表》确认客户身份。
7、凡因病假或私事未能接听热线,均不予补接。
8、接听热线的销售员按副总监安排序,相互轮流,相互监督。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篇3:销售部来访接待制度

1、准备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站在接待台前迎接客户,安排接待上门的销售员按照要求排座相应位置,按照顺序负责接待上门客户。前台不允许有空位。销售员按照安排顺序接待客户完毕,应立即通知下一个销售员做接待准备,并将客户情况填写《来访登记表》。
2、凡是上门询问有关房子情况或来销售厅参观均算有效上门。(如找其他部门的客人除外)。
3、如果上门客户已经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但忘记了销售员姓名,那么应正常接待。
4、接待此客户销售员有责任以适当方式询问上次接待者的姓名,如果问明应立即告知并交给上次接待的销售员,::或请客户留下上次登记的姓名电话,以便核对《来访登记表》,告知其他销售员。
5、上门客户已来过的,或已联系过销售员,但此销售员不在现场,那么第一接待的销售员有责任把客户交接给其他手头无工作的销售员,被交接的销售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由副总监协调)。
6、待接销售员负责及时补充资料架上的资料,保持销售大厅的整洁,下班时要确保洽谈区的所有电脑及电源关闭。
7、凡因病假、迟到或私事未能接待上门来访,均不予补接。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篇4: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销售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销售人员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第一次罚款20元,当月第二次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第二次罚款100元;以上超过两次辞退处理。
2、来访台前一律保持两名销售员在岗,遇接待客户时及时补充,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处罚相关副总监100元/次。
3、来电组应在热线响起两声内接听来电,并致问候语(你好,**澜桥),否则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
4、每日不能按时上缴日报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相关内容见日常报送制度)。
5、销售人员分别在接电、接访办公室工作,应保持室内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洁,否则对相关当事人按情节处罚10到50元/次,并处罚相关副总监50元/次。
6、销售人员到岗一律着工装,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次,并记旷工。
7、来访组负责每日资料架内资料的补充工作,未能及时补充,处罚责任副总监50元。
8、销售人员应爱护各项销售工具(模型、样板间、电脑、复印机等),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毁,除双倍赔偿外,::辞退处理。
9、销售人员每日应注意来访办公室的各项通知,对于未能严格执行的当事人,示情节处罚当事人50至100元/次,直至辞退处理。
10、无理由不到岗者辞退处理。
11、销售人员及参观客户一律穿鞋套进入样板间,否则处罚将客户带入的销售员50元/次。
12、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元/次。
13、对于以上未尽其它违规处罚详见过失罚则
14、本制度自即日起由销售部全体监督执行,罚金一律在处罚两日内交到值班副总监处,逾期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在工资内双倍扣除。

篇5:营销部签约制度

1、销售员在确定价格及验证房号是否存在,方能将此房下订,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均不可私订,由副总监视其行为处理,严重的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2、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写《认购书领用登记表》、《合同领用登记表》时领取《认购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户,其退款除由客户本人亲自到内勤处领取外,公司内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领,一经发现,相关当事人将以辞退处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决的方式。
4、销售员不得将未经审批加盖合同章的《认购书》交给客户,其内容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5、由销售员原因造成客户未能如期签约的,视逾期时间,报公司扣除当事人相应比例佣金。
6、遇有合同条款更改,除经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签合同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7、未严格依照公司签约流程,致使房屋定购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在电脑上,造成销售错误,视情节上报公司记过处理,严重的调职或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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