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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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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

  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在办公区内吸烟;

  6、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三次口头警告;

  2、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

  (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三次书面警告;

  2、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盗用公司物品;

  4、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触犯刑律;

  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

  第二节奖励

  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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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泰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来自:www.pmceo.com)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著成绩者;

  8、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过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记大 过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辞退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2、执行的程序:(1)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来自:www.pmceo.com)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工作时间吃零食;

  d.工作时间内睡觉;

  e.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开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篇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


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

篇4: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为促进酒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为此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一条宗旨

  酒店所有员工均应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使酒店的事业得到发展,使个人收入得到增加,使个人人格受到尊敬,使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就。酒店坚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原则。

  第二条员工奖励种类(初定)

  1.酒店最佳员工奖

  2.酒店加分奖励

  3.酒店年终奖励

  第三条员工惩罚种类(共80条):

  1.轻微过失(10条),

  2.一般过失(共20条),

  3.严重过失(共20条),

  4.重大过失(共10条)

  5.十下岗(共10条),

  6.十辞退(共10条)。

  第四条奖罚执行程序

  一.奖励执行程序

  酒店暂时实行评选十佳员工和酒店加分奖励和年终奖励三种奖励办法。

  1、十佳员工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酒店管理,提高酒店发展,增加经济效益,根据聊城昌润大酒店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酒店最佳员工每月评选一次,于每月月初根据上月情况进行。

  二.酒店最佳员工原则上每月评选十二位,各部门名额按各部门人数划定,其中普通员工十位(暂定餐饮部三位,客房部二位,前厅部、工程部、财务部、保安部各一位,其余销售部与人事部合成一组一位)。领班以上干部单独评选二位。特殊情况时各组名额可以调剂使用。

  三.获最佳员工称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月本人未发生一般以上违章违纪过失,

  2.当月本人所领导的部门未发生重大过失以上的过失,

  3.当月本人的最终考核成绩在所在部门(指按十佳名额划定的大部门)名列前茅,

  4.当月本人未发生任何缺勤情况。

  四.凡符合奖惩制度第四条各款的员工在最佳评选时有优先权,

  五.评选程序:当月结束后,各部门按员工个人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取前三倍于评选名额的人数的员工做为最佳员工候选人,然后由各部门领导主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评选时可考虑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技术高低及其它情况,从中择优确定二倍于名额的人员。然后在部门内部公布,并征求员工意见后确定,作为初选人员。干部评选时按各考核组个人最终岗位考核成绩分别取前三名作为最佳员工初选人员。

  六.初选名单确定后,各部门填写最佳员工评选表连同被评选人的事迹材料上报酒店人事部。

  七.人事部对各部上报的初选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认评选无重大失误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八.总经理根据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结果最后确定最佳员工名单,签署后公布。

  最佳员工在晋升、提级、福利、待遇、休假、培训等方面有优先权,对最佳员工的物质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2、员工奖励加分办法(附后)

  3、酒店年终奖励办法(附后)

  二、惩罚执行程序和范围

  1、实行自查免罚,他查轻罚,专查严罚的处罚原则。具体规定如下:个人发现质量问题后,凡在他查或专查发现以前自己或经同事提醒本人有所觉悟并立即加以改正且未给酒店造成损失,可以免予处罚,如已为酒店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可以减轻处罚(罚款减半)。本部门内部组织检查或本部门负责人进行他查时发现问题时,扣分可按不少于专查一半的尺度进行处理:可在本部门内部考核时生效,在酒店考核时可计也可以不计。除以上情况外,凡酒店质量管理部门或酒店领导及其它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则按惩罚条例处理。

  2、凡酒店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情况时,一经发现除应立即改正外,有关部门或领导应当场填写违章违纪通知单(见附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所在部门,月末作为计算当月考核成绩时的依据,另一份,留质控部备查。

  3、实行“三全三不全”的原则。

篇5: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第1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3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4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

  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5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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