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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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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售楼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为规范售楼员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接待顺序

  一、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相互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售楼员坐向为标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售楼员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售楼员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值售楼员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售楼员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新客户来访,归当值售楼员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事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着谁,由谁接待。

  三、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四、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当值售楼员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机暗渡陈仓,据为己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原始接待人与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此种情况应报销售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

  佣金分配

  1、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2、问客人是否第一次来看楼,是否有其他销售人员曾经接待,如客户能说出曾有销售人员接待,应无条件让出。如销售人员不在场应先电话知会,再协助接待,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3、分别接待不同的家庭成员,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4、销售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不同客户。有旧客前来没空接待时,应及时找同事协助,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人时不得有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

  6、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跟进并记录的,视为新客户,任何销售人员均可接待。

  7、公司其他部门职员及外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佣金归介绍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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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售楼部客户及佣金分配办法(三)

  售楼部客户及佣金分配办法(三)

  为了规范置业顾问的销售行为,调动置业顾问的积极性,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接待顺序

  一、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置业顾问坐向为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置业顾问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班置业顾问临时离开售楼处,由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新客户来访,归当班置业顾问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

  事外出,当班置业顾问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到谁,由谁接待。

  三、若接待登记的客户一周内无人认领,由代接置业顾问继续跟踪联系,该客户归代接置业顾问所有。

  四、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五、置业顾问应做好接待及客户追踪工作,若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未能达到客户要求,老客户中途有权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并有权选择置业顾问。

  佣金分配

  一、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二、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该客户的成交佣金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三成,原始接待者占七成。 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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