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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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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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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 组成:

  1.1 组长:分管院长

  1.2 副组长:财务科长、药剂科长、护理部主任

  1.3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各有关科室物价员

  2职责:

  2.1 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2 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2.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 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5 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

  1组成:暂由财务科兼管:

  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兼职)

  物价员(兼职)

  2 职责:

  2.1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2 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3 维护医院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2.4 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2.5 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2.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7 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

  2.7 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2.8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计算机需求方案;

  2.9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网管中心:

  1.1 编制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1.2 根据医院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部门收入统计、部门收费、手术与麻醉管理、医生站收费、护士站收费、门急诊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医保比例设置)各查询统计软件、检验系统、病案系统、(触摸屏)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1.3 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1.4 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财务科:

  2.1 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2 依据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 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审报工作;

  2.3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

  2.4 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 接待上级检查;

  2.5 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2.6 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设备科:

  3.1 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

  3.2 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药剂科:

  4.1 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4.2 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4.2 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五、各收费科室:

  5.1各科设兼职收费管理员;

  5.2 严格按照20**版《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5.3 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5.4 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5.5 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

  六、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6.1 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


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6.2 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6.3 严重违规收费:报医院奖惩委员会,按奖惩条例执行,扣除直接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绩效工资;

  6.4 同时参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有关“价格违规行为处理”政策执行。

  费用查询电话:***财务科:8***药剂科:***2护理部:****网管中心:***

篇3: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 ×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进项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 ---×退税率

  税额 (1+征收率)

  成本价格: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出口货物成本 88.89/8.03=11.07$

  这个成本只是估算出来的,因为计算成本时还必须考虑运费,保险费,退税利息和其他费用。在实际计算成本的时候可以把这些费用换算成美圆计,加到成本中。

  从上边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货物收购价格和出口货物是存在一定对应关系的,这个比率为100/11.07=9.03。

  这个比率跟退税率和汇率是相关联的,会随着退税率和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还没有一个名词可以描述它,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成本率吧,在数学运算中,它并不是一个常数。

  这个成本率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换汇成本,换汇成本是购货实际成本和卖价之间的比例,因为以上是计算成本,所以实际上的换汇成本就是汇率8.03。

  很多人在计算出口成本的时候直接用货物价格除以汇率,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计算方法,因为没有把退税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时候的的成本率就是8.03,跟汇率是一样的, 也就意味着出口的利润就是退税13%。

篇4:P集团内部市场价格委员会工作制度

  ZZ集团内部市场价格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增强各经济实体市场竞争意识,理顺成本和价格管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煤业集团关于加强内部市场管理的安排意见》,特制定内部市场价格委员会(以下简称"价格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价格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下设的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价格管理的工作机构,对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价格委员会对所议事项坚持有利于集团公司发展,保持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坚持内部市场化或模拟市场化的原则;坚持同质同价、优先内部的原则; 坚持扶持但不保护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四条 价格委员会主任委员FF、副主任委员FF。委员由生产处、洗选处、机电处、运销处、各产业局、装备物资分公司、发展与建设局、招标办、监察处、审计处的处长(主任、产业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组成;

  价格委员会下设六个专业小组:

  煤炭价格小组,由运销处处长兼任组长;

  运输价格小组,由生产处处长兼任组长;

  机电设备维修及电力价格小组,由机电处处长兼任组长;

  煤层气价格小组,由煤层气产业发展局副局长兼任组长;

  化工产品价格小组,由煤化工产业发展局副局长兼任组长;

  多种经营产品价格小组,由多经产业发展局副局长兼任组长。

  第五条 价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中心,主任由财务中心主任兼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价格委员会负责研究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内部市场(固定资产除外)价格管理的具体问题,确定或调整内部市场产品的结算价格,完善内部交易价格机制,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交易价格的审核论证,提出内部交易定价方案,报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决策。

  第七条 价格委员会办公室在价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传达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的批复事项,整理、上报价格委员会会议决的事项及价格委员会会议纪要,监督、检查内部市场经济实体对价格委员会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等。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价格委员会议事采用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分为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工作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内部市场价格方案进行审核论证;临时会议根据各专业小组提出的申请召开。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均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外出,委托副主任委员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对现行价格有疑义的内部经济实体,应形成调价申请,上报各专业小组;专业小组受理申请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论证,形成调研报告,做出是否调价的结论,上报价格委员会办公室;若需进行调价,专业小组向价格委员会主任委员申请召开价格委员会临时会议。调研报告应当包括现行价格存在的问题,市场价格情况,调价的原因和依据,调价的意见等内容。

  第十条 价格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周将会议所议事项和内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委员会所有委员。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但要在会议纪要中注明紧急或特殊情况的原因。

  第十一条 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后,应当调查研究、认真审核,并提前三天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含本单位对所议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论证方法、计算依据。委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确实不能参会者应提前向主任委员请假,经主任委员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第十二条 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议决事项,保证委员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同时对议决事项建立利益关联委员回避制度,专业小组委员提出具体方案,进行理由陈述,不进行表决。所有会议议决的事项,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通过(没有参会人员经主任委员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

  第十三条 价格委员会对所议决的事项向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报告,最终由内部市场管理领导组批准执行。

  第五章 定价范围

  第十四条 价格委员会的定价范围应严格按照《晋城煤业集团关于加强内部市场管理的安排意见》的规定执行,凡应纳入招标范围的内部产品,将根据招标结果予以确定,不属于内部市场价格委员会的定价范围。

  第六章 价格确定方法

  第十五条 对于不同的内部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委员会主要参考以下因素制定内部市场交易价格。

  1、市场因素。有成熟市场条件的产品,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按市场价格确定内部交易价格;

  2、政府定价因素。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内部产品,如水、电、暖、通信费等,可以考虑参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来确定内部交易价格;

  3、 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因素。如果产品的外部市场价格未完全形成,可以考虑供需双方盈利水平,采用协商的办法确定内部交易价格,保证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价格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5:《员工手册》公示风险防范

  《员工手册》公示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规章制度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更加突显。许多中小企业借鉴大企业管理经验,开始起草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企业《员工手册》。有的企业《员工手册》想把各项制度都列入其中,按一般规律,《员工手册》是要公示的,有的企业因为公示《员工手册》又带来不小的风险。

  什么是企业《员工手册》公示风险

  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说明它。

  李某为某生产加工企业员工,20**年1月15日至1月21日,该员工未经请假,六天未到岗。之后,企业根据《员工手册》第一百零五条“员工无故旷工五日以上(含五日)者,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与该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员工对企业的决定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为,虽然公司《员工手册》有此规定,但是该公司并无证据证明该员工知悉《员工手册》内容,因此,该内容对李某不产生效力,从而裁决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企业为什么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败诉呢?

  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该企业员工手册中有明确的规定:“旷工五日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再次,李某存在无故旷工六天的事实。从旷工事实到《员工手册》,再到法律规定层层推理,这是无可争议的。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了呢?

  答案很简单。是企业没有把《员工手册》向李某告知,也没有其他有效方法使李某知悉《员工手册》内容,即使有,公司也没有有效证据。这就是问题所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就是说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无效。

  《员工手册》是企业“规章制度”大全。企业据此来聘用新员工,解聘不合格的员工,对表现好的员工进行奖励,而对违纪员工进行处分等。法律上讲究:“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意思是说,认定和处罚犯罪的法律必须是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这些规定还须为大家所知悉。企业《员工手册》就是内部规章,《员工手册》内容必须让员工知道,没有为员工知悉的《员工手册》对员工无效,依据它所做出来的奖励、处分或解聘员工也都不产生法律效力。这就是《员工手册》的公示风险。

  《员工手册》公示风险的有效防范

  中小企业为避免和防止《员工手册》的公示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第一,要将《员工手册www.pmceo.com》公布在企业的会议室、办公大堂或公告栏内;

  第二,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每个员工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查看,或者将《员工手册》通过电子邮件,向每一名员工送达。

  第三,员工应聘入职时,公司将《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一并交付给员工,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员工应聘入职时,对员工进行任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培训。在培训时,应聘员工都要登记,要签到,培训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试,答卷上要签自己的名字。

  对《员工手册》公示的方式,有一定风险,这种做法事实上没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从何时开始的公示甚至是否进行过公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一否认,员工手册很可能面临无效的结局。

  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可以节省劳动量,成本低廉,但是这种方式也具有法律上的风险。网络易于为人修,且不留痕迹,一旦员工否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有些企业不能使所有员工都上网。

  第三种方法易于操作,效果好。这种方法能够证明员工已经收到《员工手册》,进而可推定其已经知悉员工手册内容(不论其事实上是否阅读),依照《员工手册》所做的决定显然对其有效。

  第四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不但达到了公示目的,通过培训,也使员工加深了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弊端是成本较高。

  总之,各企业可以因地制宜,让员工有一份《员工手册》,让员工知道《员工手册》内容。更重要的是,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让企业和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没有争议不就更和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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