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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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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工作制度

  医院医患纠纷接待与处理工作制度

  一、接待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易表态,多做疏导工作,只能“降温”不能“加火”。

  二、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经调查分析后,再做来访者的解释工作。

  三、接到患者及家属的纠纷反映并核实情况后,经疏导、劝说仍然不能使患者满意的,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及时将结果答复患者。

  四、经耐心解释、疏导,仍不能接受答复的患者及家属,劝说其走上一级鉴定或法律的正常途径。对于无理取闹,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疗工作,经反复劝说无效者,由保卫科出面坚决予以制止。

  五、医患纠纷涉及的因素较多,处理时应有相关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共同了解情况,理解患者及家属的要求、目的,给患者及家属以信任感。

  六、一般的医疗纠纷,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查清楚后及时解决。凡反映重大医疗事件、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有申诉材料。

  七、收到患者的申诉材料后接待人员负责填写《投诉处理单》由主任签署意见,并请主管院长批示交科室进行调查讨论。一周内将讨论结果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患纠纷办公室。

  八、医患纠纷办公室收到科室的讨论结果后要认真进行分析,在收到患者投诉材料后的两周之内(特殊情况除外)给患者一个科学、公正、合理的书面答复。

  九、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审阅外任何人无权借阅。如科室需进行病案讨论,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不可分散遗失。

  十、如因输血、输液引起的纠纷,一定要立既查清领取过程的凭证,残留液送检并将原包装液妥善封存到纠纷解决。如因药物引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实物,如各种仪器引起的纠纷,一定要有证人经过现场检查后,方可撤离现场。

  十一、对死亡的纠纷,要动员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解,以查明死因,如家属不同意尸检则无法追究责任,其后果不同意尸解者负责。尸检费用由家属负责。

  十二、对于在住院期间有自伤、自杀行为的病员要通知家属和单位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现后,如病员有抢救的可能应迅速就地抢救并迅速上报医务科和保卫部门。如需到抢救室抢救移动病员并非破坏现场,是合法的,如病员无救治之可能,病员暂时不应移动,通过保卫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移动。对在住院期间失踪的病员要及时寻找并上报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

  十三、纠纷一经调查核实后要给患者及患者家属答复。对纠纷的处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据,定性有原则,处理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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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医院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工作是一项艰苦、细微的工作,工作人员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来访者必须做到礼貌、谦和、热诚。

  二、正确处理好与临床工作人员的关系,要做他们的朋友,切实为临床工作站好岗、设好防、服好务。

  三、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正确处理好与来访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关系,对他们要负有责任心和同情心。

  四、随时深入科室,及时了解情况,做到对所反映的问题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五、不断加强学习,尤其要注重医学和法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和知识水平。

  六、经常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及时加强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对借阅的病历要加强管理,做到谁借阅谁负责,及时归还病案室。

  八、加强文件的管理,有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归类、存档,做到出入有记录,避免文件的丢失。

  九、按季度分析所接待的医疗纠纷和医疗问题,及时向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反馈,内部找出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篇3: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工作办法(3)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工作办法(三)

  为切实加强我院医疗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正确处理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处理医患纠纷工作办法。

  一、工作目标:本着"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重在调处、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 任:z(兼)

  成 员:z

  三、实施办法:

  (一)各科室建立健全医患纠纷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及时报医务科,医务科报院领导小组负责人,院领导小组在必要时再报至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二)医务科在接到医患纠纷报告时,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三)对医患纠纷的发生经过,当事科室要写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在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院领导小组。

  (四)医患纠纷的处理:

  1、与患者及家属的协调沟通:

  (1)首先由当事人和科主任向患者及其家属耐心解释和说明原由,以取得患方的理解和谅解,患方不理解时要充分告知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及方法。

  (2)科室没有解决的医患纠纷,由当事科主任将患方带到医务科,与医务科一道进行协调处理,当患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时,应嘱患方写出书面材料后改日面议。

  (3)当事科室及医务科对患方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负责人作详细汇报,要如实汇报是否存在医疗差错及医疗服务不周等问题,以便领导决策。

  (4)医院内部协调沟通没有解决的医患纠纷或发展为"医闹"时,报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处理。

  2、对本院当事人和相关科室的处理:

  对发生医患纠纷的科室及当事人,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每发生一起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所在科室罚款300元的处理,因补偿等问题导致医院经济损失时,由当事人和科室承担2-5%的费用。如有医疗差错(包括医疗服务不周)的确切证据导致的医患纠纷,医院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停止处方权或扣除1-2个月绩效工资等处理,如因补偿等问题导致医院经济损失时,视情节由当事人和科室承担5-10%的费用。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如因补偿等问题导致医院经济损失时,由当事人和科室承担10-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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