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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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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医师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医院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及经医务科备案已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三线值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值班,如不完全参照上述技术结构安排值班,或低职称值高一线班时应上报医务科备案。

  (3)一线、二线班均须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

  (4)一线、二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交好班,并安排好经管病员的医疗工作后下班。

  (5)三线班接班后应巡视病房一次,并听取二线班医师汇报,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他处,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6)值班医师在每天17:00时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7)夜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8)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并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9)各科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留下联系方法(如手机、BP机等),听到呼叫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如遇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轮流进餐,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期手术,情况特殊而参加者,必须由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井通知当班护士。

  (10)各科值班医师上岗后,应对科室各种抢救器械进行检查,以免应用时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11)凡配有手机的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试机,确保手机无故障。因工作暂时离岗,除标明去向外,需重复确认手机无故障。如发现有故障应及时报告院办(夜间行政总值班),及时检修。离岗呼叫不到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追查手机值班人员责任,并承担后果。

  2、交接班制度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好床头交班外,还应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它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写好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3、上班制度

  (1)上班医师必须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门诊上班医师不得随意离岗、脱岗,若因特殊原因需离岗时,应向门诊组长或护士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就诊病人。

  (3)病房上班医师,除上午查房或手术外,下午均应在上班后,再次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巡视。住院医师必须认真执行夜查房,发现病人病情改变应及时汇报上级医师,并写好重危病人交班记录。

  (4)上班时间,病区每个医疗组均应有医师在岗,整个病区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留在病区。其他医师离岗时,均应在去向牌上明示去向,若不标明去向,或未到所示去向处,均按脱岗处理。

  (5)上班时间,各科必须有一位科主任在岗;若有事联系,无科主任在岗,科主任又未标明去向。则按脱岗处理。

  (6)上班时,各级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或科内自行安排从事非医院指派的兼职工作。如属横向联系,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在完成本科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内统一计划安排,并在排班表上体现,方能实施。

  (7)病区各级医师如由于擅自离岗而影响病人抢救及治疗者,应及时报医务科,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8)医师的休息要在科室登记,要与年休和值休相符合,未登记的按脱岗处理,并承担后果和责任。

  二、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

  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需要交接班的各护理单元。

  (三)要求

  1.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


、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三、医技科室交接班制度

  医技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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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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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科室按医教科要求安排值班方案,每月26-28日前将科室值班表上报医教科。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以医疗组为单位,当天值班人员是住院医师的,必须安排一名主治医师人员在科内带班;值班人员是主治医师的,安排一名医生听班(可在院外听班);值班人员为副主任医师的,可不安排听班。

  三、值班医师应在规定接班时间前提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住院患者的情况,新入院患者及危重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医师负责科室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医师为值班期间科室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及突发事件。如遇到紧急情况,一、二线医生无法处理,听班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请其他科室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六、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接到护理人员通知应立即前往视诊并及时处理。如有会诊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间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区重点患者情况向听班医生或组长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值班期间处理过患者具体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危重患者要床前交接班,详细说明并记录接班时情况、巡视记录及处理情况、目前患者情况等内容。

篇3:医院值班交接班记录书写要求(3)

  医院值班交接班记录书写要求(三)

  为了进一步落实“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规范“值班交接班记录”的书写格式,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要求:

  一、“值班交接班记录”是指由交班医师负责书写完成的值班记录材料。如果采取白班、夜班值班制,每天需要完成两次“值班交接班记录”,即“早交接班记录”和“晚交接班记录”,如果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完成一次“医师值班交接班记录”,即“早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交班日期、时间、病区病人流动情况(病房原有病人数、出院人数、入院人数、现有病人数);新入院、危重、待产、术后病人的人数和病情变化,以及值班期间对出现特殊情况病人所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

  三、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签名,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书写的值班交接记录应有本科值班医师签名。

篇4:医院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2)

  医院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2)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书写交班报告,接班人员未到时,不得离开岗位,确保护理、治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交班者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三、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书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整理好卫生。

  四、交班者必须交清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转科、分娩、手术、死亡等流动情况以及新入院、危重、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病人的病情。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未交待清,应立即查问,接班后因交待不清,发生差错事故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五、对规定交接的毒、麻、限剧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类等用物应当面点清,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本班应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工作。

  七、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整齐、清洁、安静,陪护率是否在规定指标之内。

  八、危重、一级护理和新入院病人,必须做好床头交接班,晨间交班时应由护士长带领全体护理人员参加。交接内容,首先查看床铺是否整洁、平整及褥疮预防情况,口腔清洁及各种导管通畅情况;其次交待护理、治疗、服药等情况。

篇5:医师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医师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一)值班:

  1、本院原则上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一线班为住院医师。二线班为主治医师,三线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班。

  3、一线、二线班均需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及时妥善处理危重、手术后病人的病情。

  4、一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医技科室及其它科室在内的值班人员),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下班。

  5、主治医师少或主治医师值班过于频繁时,科主任可提名高年住院医师参加二线值班,但需报医务处备案。根据科室具体情况上级医师可以值一线医师班。不必上报医务处。

  6、三线班在家中值班,不得擅自外出,病房有事,被叫一次,报领一次夜班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在下午下班前巡视一次病房,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7、值班医师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工作。

  8、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9、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0、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二)交接班: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口头交班外,需做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认真书写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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