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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学教辅人员考核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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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学教辅人员考核办法(讨论稿)

  某中学教辅人员考核办法(讨论稿)

  为了《赣七中三制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教辅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也为规范学校的各项制度、要求,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赣七中教辅人员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准则

  1、该《考核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易于操作的原则从德、能,出勤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对全校教辅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德、能30分,出勤10分,工作业绩60分。

  2、该《考核办法》由校长组织实施。

  3、考核步骤由每日检查和学期评议组成。

  4、考核的量化结果在学期末统计公布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

  二、考核细则

  (一)德、能(30分)

  1、考核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3)执行政策、秉公办事,不违反政策规定,遵纪守法;

  (4)服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及时规范为教学服务;

  (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不强调小集体利益,正确对待荣誉得失,不计较个人得失、名利;

  (6)独挡一面,业务熟练,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

  (7)经常与本处室领导商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考核办法:

  (1) 学校、处室组织的政治学习出勤情况:满分6分。

  计分公式:该项得分=6-0.5N-M;其中N迟到次数,M为缺勤次数(不计负值);

  (2) 每学期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撰写一篇600 字以上的个人工作总结,满分3分。不符合要求者酌情扣分。

  (3)对以上七项基本要求分别按3分、2分、1分、0分的评分档次进行评分

  3、考核部门:办公室和有关处室。

  (二)出勤(10分)

  1、考核基本要求: 坚持坐班,忠于职守。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

  2、考核办法:

  (1) 由各处室领导指定负责人对每天上下班的情况进行登记(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

  (2) 出勤的的计分公式:该项得分=10-(0.5n+m)-0.7p,其中n为迟到或早退次数,m为旷工次数,p为病事假次数。 (旷工或病事假每半天为一次,不计负值);

  (3) 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考核部门:办公室及有关处室。

  (三)工作业绩(60分)

  由一、二级考核测评打出满意率,一级考核与二级考核的比值为4:6

  业绩的得分=满意率×60分。

  (四)加减分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处室领导提名,经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后,可酌情加分或减分,分值一般最高不超过±8分:

  (1).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助特困学生、抚养孤寡老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避免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并在工作中为学校节约较大数额资金;

  (4).工作之余接受继续教育,并取得更高层次学历或撰写论文在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刊物发表;

  (5).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差,工作极不负责,玩忽职守;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好处且影响恶劣;

  (7).利用工作之便将学校财产据为己有且影响恶劣;

  (8).故意损坏学校的设施、设备或办公用品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第七中学

  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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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考核制度范本(6)

  公司考核制度范本(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集团公司员工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1、分级考核原则。由集团公司对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各部室、各单位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

  2、单列考核原则。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有项目公司的,考核时将项目公司单列考核,项目公司考核分值汇总计入该单位,作为该单位月度考核得分。

  3、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原则。

  4、奖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6、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责任、压力、工作质量、工作效果与员工收入紧密挂钩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公司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考核组织及其职责

  第四条考核组织

  1、集团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3、集团公司财经部为考核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审查批准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上报的月度工作计划。

  2、研究确定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月度重点工作及重点关注工作。

  3、对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方案争议做出终裁。

  第六条考核部门职责

  1、综合事务部负责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和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2、机关党支部负责考核党建工作情况。

  3、公司财经部负责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4、通用指标由相关部室考核。

  第三章考核体系

  第七条考核内容

  1、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2、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3、劳动纪律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党建工作。

  5、通用指标。

  第八条考核期及考核程序

  1、考核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考核结果随下月工作计划一起下达各单位。

  2、公司财经部于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会后,对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状态、劳动纪律、精神文明建设、通用指标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出考核方案,提交考核办公室审核。在考核办公室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确定考核收入。

  第九条计划工作的确定

  1、月度工作计划分为重点工作计划和一般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是指工作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或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一般工作是指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的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会上研究确定。

  2、重点工作分为外部工作和内部工作。外部工作是指公司外部因素对工作的完成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内部工作是指通过部门主观努力即可完成的工作。

  3、重点工作根据其发挥的作用及工作难度,分为一类重点工作和二类重点工作。内部工作均作为二类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4、各部门、各单位在上报工作计划时,要将完成该项工作的步骤及措施进行分解,提出分阶段的量、质、期要求,作为考核领导小组终裁考核方案的依据。

  5、完成工作期限超过1个月的工作,可以列入工作计划,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不参与考核,在月度计划制订时应予以注明,各部门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会上要详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条考核兑现办法

  (一)重点工作实行加分制。重点工作一类工作主办部门加20分,协办部门加10分,二类工作主办部门加10分,协办部门加5分。

  (二)一般工作(50分)

  各部门、各单位一般工作项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项,采用扣分制,一项未完成扣5分。

  (三)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10分)

  (四)劳动纪律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

  (五)党建工作(10分)

  (六)通用指标考核:只减分,不加分,如果有一项通用指标不合格,扣除本部门全部奖金。

  (七)重点工作未完成,除本项工作不计入总分外,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一类工作未完成,主要受公司内部因素影响的,主办部门扣10分,协办部门扣5分;主要受公司外部因素影响的,主办部门扣5分,协办部门不扣分。

  2、二类工作未完成,属内部工作的,主办部门扣10分,协办部门扣5分;属外部工作的,主要受公司内部因素影响的,主办部门扣7分,协办部门扣5分,主要受公司外部因素影响的,主办部门扣6分,协办部门不扣分。

  3、因公司未及时研究、决策致使工作未完成的,不加分,不扣分。

  4、重点工作当月应完成而未完成的,除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必须列为下月重点工作,加分及扣分分值不变。

  (九)一般工作由于协办部门配合不力而未完成,同样扣协办部门5分。

  (十)考核总分为:F=F1+F2+F3+F4+F5-F6

  F :考核总分

  F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

  F2:一般工作完成情况得分

  F3: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得分

  F4:党建工作得分

  F5:劳动纪律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分(可以为负值)

  F6:通用指标扣分

  第四章 考核收入

  第十一条考核得分与月度奖金挂钩,各单位的奖金必须按集团公司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二条考核收入标准:系统内职工按照集团公司标准执行,招聘职工按聘用员工


合同所规定的绩效工资部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经部负责解释。

  附件:

  表1:月度综合考核办法表

  表2:月度综合考核评分汇总表

篇3:X学校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广大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要按其工作性质、特点和岗位职责,分别采取相应的形式,以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

  (三)年度考核要与年度工作总结、目标管理、岗位职责及任期考核、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学校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待退人员不写小结,评语,年度考核视作合格.

  2.当年因病、事假、长产假、下岗、待岗等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在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1.下半年新参加工作人员;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和尚在处分期间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以及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担任领导职务的,还要考核其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的勤勉程度。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要根据岗位职责、聘约内容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突出考核重点:

  1.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是政策理论水平,改革开放意识,组织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情况。

  教学方面,重点考核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基础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对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钻研教材、开设新课、新实验的水平和能力;对学生的指导能力,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

  科研方面,重点考核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出版专着和发表论文的数量、级别以及学术价值和影响、科研选题、立项情况和承担课题的级别、个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3.党政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党政职务为主进行考核。同时,考核其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在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1.具体考核工作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领导担任主考人,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进行。

  2.校级领导人员,由局考核委员会进行统一考核。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其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同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被考核人按照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在规定的人员范围内述职。

  3.民主测评。在述职的基础上,由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测评。

  4.综合评价。考评小组根据述职和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5.审核、确定等次。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6.公示、反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义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四)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意见,经集体研究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称职)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聘任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技术工人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聘任技师的重要依据。

  4.以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工资档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享受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不享受岗位津贴。

  (四)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六、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人数为9人,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校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由人事室负责办理。

  (三)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2.结合学校工作性质、特点,制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3.组织、指导、监督本校的年度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4.审核考核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5.审议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年度考核工作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对不按要求进行考核、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责令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考核。

  (五)按照上级领导布置,学校年度考核统一布置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杨浦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人员名册》、《杨浦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和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册报局人事科审核及备案。

  (六)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依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考验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须先由校方书面报告局人事科,经批准后方可晋升工资,但不改考核结果,且考验期内的六个月工资不予晋升和补发;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调换岗位,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考核,待审查结论确定考核等次。

  (五)年度考核要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严格坚持标准,切合实际,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两年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的学校,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2%。

  优秀等次数额应按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以及不同的职务层次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

篇4:集团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程序

  1种类

  1.1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定级考核

  1.2员工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与第四季度考核合并)

  2工作程序

  2.1新员工转正定级考核

  A.新员工要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须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B.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依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将按请假天数顺延;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将被视为自动离职;试用期间无故旷工、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C.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下发《试用期员工转正定级考核表》,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于试用期内在岗位适应性、业务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公正地写出评语并对该员工转正与否及工资定级情况提出部门建议;

  D.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新员工转正考核面谈,根据该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做出同意转正定级、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签署人力资源部部门意见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E.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人力资源部与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任。

  F.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该员工;

  G.转正定级考核应自该员工试用期满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2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

  A.自评。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季度考核表》(《年终考核表》),由员工本人填写,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B.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根据《季度考核表》(《年终考核表》)中员工自评情况及其平时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并写出评语;

  C.复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联系该员工的日常表现、考勤及培训情况,客观公正的写出复核评语。中高级员工考核表须上报总经理批准;

  D.季度(年终)考核结果将成为季度(年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成绩良好者岗位奖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可适当下调;

  E.员工考核成绩低下,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在考核中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F.考核时间。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3考核结果分析

  集团人力资源部应于季度(年终)考核结束以后,于《总经理人事季报》中对整体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应对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不足以实现持续改进。

篇5:幼儿园岗位考核办法

  幼儿园岗位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为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提高幼教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放假前;

  二、岗位考核的成绩将作为今后评优、评先进、各类晋级的依据之一;

  三、岗位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组:出勤、安全、卫生、财产管理、节约、教学检查、班级常规、主题墙、家园联系栏、家园手册、家长投诉、公开课、校级各类活动;后勤组:出勤、安全、卫生、财产管理、中餐管理、严把大门关、节约、家长投诉、校级活动配合情况;

  2、分值标准:每项按10分制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评分办法:考核内容中的前十一项由园长、分管园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打分;公开课由参与听课的人员打分;校级各类活动按裁判和评委评定的结果打分。

  3、考核等级分配:教师组:按分数高低排名,取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后勤组:按分数高低排名,取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

  本办法在全体教师会上通过后执行,本《办法》由园长室解释。

  20**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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