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区第一医院党委党员发展程序

2453

区第一医院党委党员发展程序

  区第一医院党委党员发展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1.向所在的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在15日内找申请人谈话。

  3.支部通知申请人到党办填写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党办将申请人信息录入信息库。

  4.撰写个人自传,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本人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写明自己的思想认识及成长过程。

  二、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含)以上的才有资格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一年以党办信息库登记时间为准)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后,拟定积极分子人选。

  3.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拟定人选进行票决,票决后填写汇总表。(表决票由支部保存)(票决汇总表一式两份,支部自存一份、档案内一份)

  4.提交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党办将在7日内安排为期10天的公示。

  5.公示无问题,党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备案,并对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更新。

  6.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负责1名积极分子的培养,并通知积极分子主动与培养人联系,定期汇报思想。

  7.填写《考察写实表》进行考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部分(其中家庭成员一栏中,已婚的填写父母、妻子或丈夫,社会关系一栏中填写公婆、岳父母;未婚的在家庭成员一栏中填写父母,社会关系一栏中尽量只填写在北京市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一名亲属),培养人负责保管考察表并填写考察情况。

  8.积极分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培养人做思想汇报(不少于1500字)。

  9.要求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教育和考察。

  ①日常培训:由党委和党支部共同负责每年不少于30学时。

  ②集中培训:参加集中培训班并且成绩合格。

  三、确定发展对象

  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已经培养考察满一年(含)以上的,才有资格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拟定发展对象人选。

  3.百分考核。如果拟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要在召开党员大会票决的15日前进行百分考核,包括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岗位和日常学习四部分,综合考评成绩7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并填写《房山区入党积极分子百分考核表》。

  4.党支部召开党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5.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6.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票决,并填写票决汇总表。会上有表决权党员达半数会议有效,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7.党员票决通过后报院党委审批。

  8.党委根据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2.8:1的比例确定发展对象名额,讨论通过后于7日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9.公示期间无问题,党办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备案。

  10.党办及时更新信息库信息。

  四、发展党员

  1.一名发展对象成长为一名预备党员没有时间界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经区委组织部和卫生局党委逐级审核后,发展名额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前后确定。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上年度拟定发展预备党员人选进行讨论。

  4.党支部召开党员座谈会征求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5.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6.党支部做好外调政审工作。医院党委为“发展对象”开具介绍信,由党支部安排2名正式党员进行外调、政治审查。

  7.发展前进行公示: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30日左右,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8.公示后无问题,党办填写《发展党员公示备案表》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培养人既可作为入党介绍人。

  10.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1.党支部填写《发展党员呈报表》,党办负责审核并填写《发展党员公示制呈报表》备案。

  12.党支部召开发展大会(大会程序见《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208页),并填写票决汇总表。

  13.票决通过后,各支部将所有材料报党办进行审核,合格后提交医院党委会,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在7日内报卫生局党委等待卫生局党委组织员谈话。

  14.发展对象接受上级党委组织员谈话。

  15.发展对象通过卫生局党委谈话后,医院党委进行审批,党办制作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并通知各支部。

  16.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入党宣誓。原则上在当年七一党的生日进行(宣誓活动由医院党委统一安排)。

  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期间每季度撰写一次思想汇报,介绍人继续对其进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按季度填写考察写实表。

  五、转正: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一年之前的20天,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2.党支部召开党员座谈会征求党员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意见和建议。

  3.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意见和建议。

  4.在预备期满时或之后一周内召开转正大会,党员进行票决,并填写票决汇总。

  5.票决通过后报医院党委,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党办制作预备党员转正批准通知单并通知各支部。

  6.有违法违纪等行为不能按期转正的,延长预备期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一年,且只能延长一次。再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几点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签字笔书写,不能打印,并签齐姓名和日期。

  2.支部书记要在相关材料


上签字。

  3.《考察写实表》中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不同阶段均有指定位置,请各支部及培养人按要求填写。

  4.将《考察写实表》和《入党志愿书》中的内容填写全面,日期要相符;书写格式请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样式填写。

  5.所有发展材料在报送党办之前,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涂改、内容错误等现象的发生。

  6.未按规定完成出现问题的,按京房卫党[20**]第37号文件转发的《房山区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体育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体育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该项工作,是关系到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不断地为学院党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以吸收更多优秀的人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学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严格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党员发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和开展。

  二、发展党员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落实党员对申请人培养教育,通过一段时间培养,使入党申请人初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学生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团支部推荐,团委讨论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经所在支部委员会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8岁以下青年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报党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团委每年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以上。

  6.确定为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支委会)www.pmceo.com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列为年度发展对象的意见;28岁以下青年由团组织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作发展对象。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座谈会就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方面征求意见。

  (3)召开支委会,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讨论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果发展对象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的职务,必须报党委批准后方可履行发展手续。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党委审核。

  8.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等内容。未经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原则上不予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对政审合格、培训通过的发展对象,党支部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可由组织指派,也可由本人约请。

  2.经党委审核同意后,发展对象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院党委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各支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及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委。

  6.党委派人谈话。

  7.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

  8.通知本人并公布。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一般为每年的“七一”表彰大会时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提出意见,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报学院党委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四、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为了保证发展入党人员的质量,五年制大专班发展人数前三年发展数量不超过在校总人数的2%;后两年发展人数参照三年制的发展人数,即在学生毕业前争取使发展入党的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15%。教职工党员的发展工作,由党支部提出年度发展计划,报院党委批准后,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工作。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纲、章程,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


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入党愿望迫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中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初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法和手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支部提名或团组织推荐,在广大党员、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由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中,未经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重点,应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年轻骨干教师和优秀团员中挑选,一般要每年进行两次。

  4.确定或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及时上报党委备案。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或团委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认真按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为培养和确定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发展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或团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6.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调整,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间满一年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的情况要报党委备案。

  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毕业分配工作时的档案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及时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报党委统一转出档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凡是没有经过培养和考察的人,一律不能吸收入党。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进行。教育的内容为: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么争取做一名合格甚至优秀的共产党员等。

  3.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两名思想水平较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帮助他们,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并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三个月一次),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5)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一般一年一至两次。

  4.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考察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5.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为:政治思想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群众观念和社会表现等。

  6.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日常考察、任务考察、活动考察,关键时刻的考察和定期考察相结合,内容要真实和具体。

  (三)政治审查制度

  1.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www.pmceo.com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

  3.政治审查的方法:(1)同发展对象谈话;(2)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3)函调;(4)派人外调。

  4.政治审查要求:(1)全面了解情况;(2)保守机密;(3)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4)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其内容包括:(1)本人简历。(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3)调查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4)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和政审、奖惩情况。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

  3.公示时间和方式。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

  4.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对反映出的属公示对象的问题,党组织要进行认真分析,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或不予发展;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按章程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发展对象培训制度

  1.对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2.党委协同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对发展对象进行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为 5—7 天(不少于 40 学时)。

  3.培训的内容为:《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

  4.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校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班。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而


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即发展对象)。

  5.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6.对于考试不合格或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不发结业证,并且对违反培训纪律的要追究原因,进行处理。

  (六)组织党员谈话制度

  1.党委在审批申请入党前,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考察,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

  2.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考察其觉悟程度以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另外针对申请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教育,讲清组织的希望和要求。

  3.接受谈话的申请人要积极准备,认真对待谈话,对于在谈话中达不到组织要求的申请人,组织上将暂缓审批,对发展对象进行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待符合党员条件后,再给予发展。

  4.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或党委委派的党员干部在同申请人谈话之后,要认真负责地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其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是否清楚;觉悟程度如何,工作、学习表现怎样;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符合章程规定;谈话人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谈话人应郑重签名盖章并注明谈话时间。

  (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1.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过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达正的依据。

  2.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和“***”重要思想,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

  3.考察的内容: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共产主义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4.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填写考察写实记录,定期向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

  5.预备党员要经常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

  6.党支部应定期听取党小组和入党培养联系人的汇报,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研究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同本人谈话,帮助解决。

  7.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支部应把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篇3:沃斯小学发展党员制度

沃斯小学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篇4:天然气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天然气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联系人:z(组织委员))党

  支部委员会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2、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党支部委员会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组织委员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4、党支部、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5、党支部、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二、推荐发展对象阶段程序

  1、组织委员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2、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3、党委(磴口县组织部)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党支部。

  4、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5、组织委员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培养人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组织委员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8、党支部向党委(磴口县组织部)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9、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三、发展预备党员阶段程序

  1、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2、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

  (6)、作出决议。

  3、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4、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5、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6、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7、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8、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四、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程序

  1、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五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4)、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5)、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2、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6、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7、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清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将材料及时归档。

  8、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党支部

  9、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篇5:第一人民医院发展中共党员程序

  第一人民医院发展*党员程序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并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个支部每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2名。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动态,每季度至少上交1次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的产生,是各党小组经过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集体研究和表决产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后,做一次综合考察鉴定。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确定发展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各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党委办公室。

  2、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3、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4、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确定计划发展对象。

  5、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7、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每季度至少1次)。

  8、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三、预备党员接收、审批

  1、党小组、党支部分别召开接收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教育,并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公示7个工作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送院党委办公室审查。

  5、院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6、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

  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2、预备期满后(一年),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书。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小组提出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作出决议。

  6、相关材料报送院党委审批。

  7、入党材料归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