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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队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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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队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测绘队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测绘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测量队员工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登记造册。

  第二条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互联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非涉密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的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网内使用。

  第五条 涉密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 涉密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区国家保密委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区国家保密委统一销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据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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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测绘队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测绘队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 主管领导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六条 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不允许私自将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

  第七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八条 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单位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信息中心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地区保密委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将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区保密委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和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三条 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送至区保密委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2)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各涉密单位(科室)应将本单位本科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第三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报废在保密委指定的机构进行定点销毁。

篇4:测量队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测量队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规范政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网上信息发布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凡上网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宣州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 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本单位秘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上网信息的组织、制作、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在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委分管领导审批。第六条网站不得发布下列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如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

篇5:X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某某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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