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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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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9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物质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职工临时宿舍,伙房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规定。

  4、宿舍、仓库等照明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及碘钨灯照明。

  5、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了解消防设施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6、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向项目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并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遣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查看或扑救。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培训,使义务消防队员掌握火灾扑救知道和技能以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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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驻地办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项目驻地办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试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试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试验室吸烟和使用明火。试验室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试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8、试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试验室的安全。

篇3: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篇4: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

  2、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3、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4、各类仓库内严禁搭设床铺并住宿。

  5、现场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标志。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6、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三级动火按规定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动火证,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抄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动火时要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档等有效防火措施,并备好灭火器材。

  7、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防火设施:每个施工楼层设置5只10公升泡沫灭火机或CO2灭火机,并设置适量的灭火沙,严格划分临时仓库,用火作业区域。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机。

  10、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1、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标准,每个楼层设置二只废物箱,一个放置不燃废料,一个放置易燃、可燃废料,派专人每天清扫干净。并适时清运出场。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篇5: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七)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7、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8、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9、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0、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1、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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