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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木工加工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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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木工加工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木工加工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木工加工区指定消防负责人,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按要求实行挂牌负责制。

  2、木工加工区要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在醒目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3、木工加工区严禁区吸烟,成品与木材分开存放,对产生的锯末,刨花要及时清理。

  4、木工加工区动力与照明线路的架设,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采编:www.pmceo.cOm

篇2:仓库消防安全防范措施(3)

  仓库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三)

  1、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仓库内物资排列有序,易燃物品与其他物品应分开保管。

  2、仓库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锹等消防器材,悬挂防火标志。

  3、仓库内严禁吸烟,禁止带火种进入库房。

  4、麻、棉类物资,必须存放在通风处,氧气瓶、乙炔瓶、油类、油漆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立专门库房,特殊保管,分类存放。

  5、仓库内严禁住人,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动火。

  6、仓库指定消防负责人,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挂牌上墙。

篇3: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措施(5)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措施(五)

  1.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施工现场设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下设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生产按《消防法》规定,布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3.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放其它材料,保持道路畅通,且夜间设明显标志。

  4.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5.防水作业区周围10m内严禁电气焊作业。

  6.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消防保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有效。

  7.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8.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防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9.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篇4: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⑴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⑵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的规划布置,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均严格按照政府和有关规定办理;

  ⑶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消防队,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

  ⑷新到工人经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为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现场;

  ⑸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⑹使用电气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⑺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篇5: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3人。

  (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木工房、食堂、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3、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如木工房、宿舍区。

  14、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上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1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化学材料存放点设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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