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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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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工程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

  中建六局贯彻执行《GB/T24001-1996 idt ISO14OO1:1996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各分包单位在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同时要服从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

  1、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1为确保工程为市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各分包单位必须自觉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确定文明施工责任人,保证施工现场的公共区域及各自的施工区域的场容、场貌整齐、卫生、文明。

  1.2分包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不得任意扩大、改变、影响其他施工单位,如需调整,应报总包批准后实施。

  1.3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中不得交叉污染,不得造成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不得有乱涂乱划现象。

  1.4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半成品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位置存放,并分规格、品种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各种材料不得混乱堆放,不得堆放太高,防止坍塌伤人。对粉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专库专管,加说明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手续。

  1.5施工现场的生活、办公区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和污水,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1.6环境管理方面各分包单位应执行项目部的如下规定:

  1) 防止对大气污染

  A.施工阶段,定时对所属区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B.负责各自区域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C.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D.生活区内设置的食堂和宿舍,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卫生和安全符合规定。

  2)防止对水污染

  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A.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B.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C.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D.塔吊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E.在现场设置噪音监测系统,测定噪音是否超过分贝,用以控制现场噪音。

  4)废弃物管理

  A.在各自施工现场区域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可回收、不可回收),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B.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项目部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消毁。

  C.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5)材料设备的管理

  A.各分包应对现场堆场进行规划管理,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B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办法,进行限额领料。

  C.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7)其他措施

  A.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B.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C.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

  1.7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1)各分包单位应认真学习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自觉执行。

  2)现场安全管理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各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

  分包单位应配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总包单位制订的安全、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按总包单位指定的运输通道和作业场地操作。

  3)分包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各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明火作业(水、电焊等)前必须向总包单位申报,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各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如果分包单位整改工作如果不能达到要求,总包单位可以安排其他人员予以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包单位相关部门。

  4)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分包单位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包单位有权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总包单位有权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分包单位必须按沈阳市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制定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

  5)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清洁卫生,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每天工完场清;楼层的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专门措施,严禁直接向下抛散;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有味、有烟物质。

  6)分包单位应保证自身现场办公室、仓库、材料加工场地、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并随时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将对吸烟者及所属

单位进行处罚。

  2、成品保护管理

  分包单位必须配合总包单位履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按《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执行,并向总包单位做好报验手续,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对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分包单位人员,依照破坏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成品保护管理详见:《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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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1、新开工的项目部在进场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平面图,五小设施的规划报到公司安全部审批,现场的各种宣传形式及各种板牌,按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公司统一的要求执行。

  2、施工现场的大门、围挡、五小设施的建设必须按《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公司统一要求执行。

  3、为了防止污染环境,节能降耗,禁止原煤散烧,各项目部食堂必须使用液化气与电饭锅。

  4、宿舍、食堂、淋浴室和水冲式厕所等处要有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淋浴室设防爆灯,防爆开关。

  5、加强防火工作,各项目部根据承建面积的大小,必须按防火要求配备防火工具,高层建筑设消防水源,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6、办公区、生活区等处必须设公司统一式样的垃圾箱,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个别建筑垃圾需要留在施工现场的要堆放整齐,注明标识。

  7、施工现场禁止儿童入内,禁止男女混居。每发现一人罚款l000元/次。

  8、各项目部要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保证现场不存水、不积水,对施工中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将清水进行循环使用,做好节能工作,自来水随用随关,人走灯灭,节约用水、用电等。

  9、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工人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守法教育,使每个工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职工。

篇3:项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七牌一图,七牌一图必须按标准设置,并符合甲方统一标准。

  2、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带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需告知甲方。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必须将所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进行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严格按照成都市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6、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作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8、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9、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燃料、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1、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效证件。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作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度大于2m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作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梁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设及围墙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4、施工单位施工工人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需保持干净。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赤露。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做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人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做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脚手架搭拆方案》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守《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9、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在上班时,应准时来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20、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工长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迟到一分钟,罚款20元。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

  22、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3、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设备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施工用电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4、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制定夏季和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对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施工脚手架、深基础(坑、槽)作业、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临边防护和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和防范。按照成建委发[20**]92号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

  2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安全预案机制并进行演练,以求有备无患。同时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做好防暑工作,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6、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以及四川省、成都市、***区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和通知。

  27、对于违反规范、规程和上述各条者,我公司将酌情处以50-2000元的罚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按照省厅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07号)的相关精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综合打分评定,该评定结果将作为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重要依据。

篇4:中建六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中建六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和现场实物状态的过程监控,坚持“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各类施工现场的围墙、大门、临建和标牌等必须执行股份公司 CI 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施工现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场所、作业条件、生活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三、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必须张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装置、设施等必须用安全色涂刷警示标记。

  四、现场内主要运输通道必须进行砼路面硬化处理,现场作业场地也应做硬化或绿化处理,减少现场扬尘。

  五、现场内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架料、材料、大型构件和大型模板存放场地等的排水设施要形成网络,保证排水畅通。

  六、施工现场内各类机具、架料和施工材料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堆码整齐,帐物相符,并设置标识牌。砂、石料场周边要设 50cm高实体围档,上面应进行苫盖。

  七、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现场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等)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消防管道的主干管直径不小于 65mm,并应设加压泵和泵房。

  八、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设立明显标志,安全通道应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要求。临近施工区域的人行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人行道搭设防护棚,还应符合施工现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确保行人安全。

  九、施工区域内禁止住人。当施工现场暂设用房作为仓库使用时,应对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做出严格的规定。

  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胸卡或工作卡等)。

  十一、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各项防护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篇5:地下室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地下室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文明施工

  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已成为当前城市文明施工的重要窗口,是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并能够使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制度。评分标准按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现场综合考评试行办法》进行。

  2工地办公室应具备各种图表、图牌、标志。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等标识均按统一要求制作。

  3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分开,生活设施齐全,具有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且必须具备通风、防暑、防火、卫生基本条件,食堂清洁、卫生,生活污水按规定排放,努力使施工场所的场貌规矩、整齐、同周边环境相融洽。

  4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堆放整齐,加强和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并设专人看管,防止损坏和污染,建立节水措施,消灭常流水、常照明。

  5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无污水横流,无建筑垃圾,无污染乱弃,建筑垃圾做到随清随运,不允许堆放过夜,场地必须平整无积水。

  6严格控制建筑噪音、粉尘污染,减轻噪音扰民。

  (2 与监理、业主的配合

  在施工过程中我司一定与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密切配合,以规范的施工方法、积极的配合态度,来换取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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