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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各级监理组织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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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各级监理组织职责范围

公路工程各级监理组织职责范围
一、驻地监理组职责
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工进行前面管理,负责和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2、批准承包人实施性施工方案,检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项承包人发出分项工程开工指令,为工程定线定位提供数据资料,审查和和认可工作区域及运输道路等。
3、批准和不批准诸如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设备仪器及各种材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中间检验、计量支付等申请进行鉴定和审核。
4、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精度,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和图纸,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终止工程进行,但须上报备案并归档。
5、审批计日工,但计日共总数应控制在合同限额范围内。
6、主持工地会议,并写出会议纪要,管好一切施工档案,做好监理日志,保存所有来往信件和记录并归档。
7、检查、www.pmceo.com核实承包人呈报的字符月报,按月将进度报告和支付证书随同附件包总监办或代表处审批。
8、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处理工程变更,防止索赔。对发生的索赔、工程延误、争端、重大变更、支付和其他工合同实施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监办或代表处报告。
9、对未委托处理的重大事项,应向正、副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全部有关情况,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协助正、副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
10、监督承包按合同规定办理各种保险,并要求承包人提出必要的保护工程及人员的安全的设施。
11、掌握承包人和工地动态,按总监办或代表处,以便按月上报业主和世行。
12、经办竣工验收和编写竣工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竣工证书";在工程维修期内检查工程维修情况,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3、处理与工地有关的第三者关系,并做好记录。
(一)、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工作技术、质量计划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负责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分保人的审批。
3、负责解释、修正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中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问题。
4、协助驻地监理组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计划和重要施工方案,检查和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助驻地监理组定期召开计划协调会议.
5、负责解决施工中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处理。
6、审查与处理工程变更报告,指导和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一切变更;配合合同管理办公室处理工程延期、索赔及工程质量等问题。
7、协助驻地监理组审查试验路段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
8、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二)、合同管理办公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合同管理业务学习和交流。
2、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等问题,协助解决合同争端。
3、审查驻地监理组报送的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等,审核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付款的支付证书。
4、审查、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延期和费用索赔报告;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合同管理情况。
5、按合同规定协调各方利益,进行价格调整工作,有权确定所调单价和价格。
6、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驻地监理组具体实施。
7、协同驻地监理组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按期向业主和世界银行提出各种有关报表和月进度报告。
8、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三)、中心试验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试验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一的报表格式,对各种试验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有效的记录,并妥善地进行整理、上报、保存。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人地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5、协助驻地监理组复核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坚持经常性抽查其它有关试验。
6、参加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重大分项工程的试验工作。
7、参加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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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建工程监理人员职责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正(副)高监的职责:
1、组织本监理处人员完成驻地监理处担负的各项工作,向总监办负责;
2、主持驻地监理处的监理业务工作,制定本监理处的监理计划;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主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进行初审后,经工作上报总工室审批;
5、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7、审核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报工作站备案;
8、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9、巡视工地,检查管辖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签质量验收单;
10、主持中间交工验收,审签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证书;
11、主持关键计量工作;
12、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令;
1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他函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送工作站、总监办;
14、初审重大和重要工程变更并提出处理建议;审批一般工程变更,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初审变更的单价;
15、审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分包问题;
16、主持工地会议、尽可能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7、主持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价及处理工作;
18、会同工程部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9、组织检查环保工作;
20、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纠纷,协调承包商与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
21、组织承包商到相关施工现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
22、完成工作站及其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理工作;
23、驻地副高监协助驻地高监履行上述职责,当驻地高监离开时,履行驻地高监的职责。

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所辖合同段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2、参加关键性计量工作;
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
4、初审驻地合同段的合同分包问题,对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合同提出初审意见;
5、协助驻地高监拟定向工作站、www.pmceo.com总监办的报告,处理承包商来往函件,协助驻地高监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
6、监督承包商办理合同担保等事宜;
7、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驻地高监签发后上报;
8、负责往来合同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9、监督本驻地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0、完成驻地高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结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专业的监理规划;
2、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补救措施;
4、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配合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
6、认真签认承包商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给排水分项工程的全部质量、计量和进度监理工作,组织指导旁站监理工作;
2、审查各给排水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3、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4、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5、对管道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配合试验监理员对结构物各部位砼浇筑进行质量抽检、评定;
6、对给排水设计图纸和数据进行必要的复核,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重

大错误、漏项等问题应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便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定夺,同时应报计量监理工程师

五)、电气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7、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8、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商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0、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1、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汇总;
12、定期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13、随时检查承包商工地安全措施和旁站监理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六)、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必须对各施工工序进行现场旁站,对主要工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坚守岗位,严格监理;
2、旁站监理必须严格要求承包商按图纸、按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对现场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
3、作好监理日记,逐日详细记录工地的情况。包括承包商工作及闲置的机械、人员情况、工作内容、工地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材料进场情况下达的工作指令等;
4、监督承包商的自检取样,对承包商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保证自检结果的真实性;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5、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放样抽检工作,参与工程计量的联测工作,但不得独立签认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6、及时向专业工程师、驻地高监汇报工地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状况情况;
7、及时督促承包商按图纸、规范及合同的要求,正常、安全生产;
8、督促承包商做好工地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篇3:办公楼工程监理岗位工作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目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的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核签发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项目监理日志。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根据工程进展进行人员调配,以及调换不称职人员。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签发工程动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4)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 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作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资料管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收集在监理项目的所有合同、信息、资料、建立台帐,将收集的合同、信息、资料分类编号,复制、分发、立卷归档。
2)负责驻地监理部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文件、资料、书籍、用具等。
3)负责驻地监理部的后勤服务工作、考勤工作,气象记录工作和物质管理工作等。
5. 监理员的职责
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篇4: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1)审核开工报告,发布开工令。

  (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4)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有权撤换不合格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5)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署支付凭证。

  (7)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

  (8)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9)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10)按监理合同权限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季报等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检查驻地监理组对签署隐蔽工程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工程初验,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5)审查工程决算。负责编写《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定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事实,并将有关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17)分析监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半年、一年、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

  (18)组织编写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篇5: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土建专业监理工作,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

  (2)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写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本组监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避免影响工程验收。

  (4)组织、研究、处理本段监理工作问题;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理工程师。

  (5)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6)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验和参加监理组组织的竣工初验。

  (7)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8)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做工作汇报。

  (9)检查监理工作日志,执行监理组拟定的管理制度。

  (10)经常巡视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审核工程月度支付报表报总监工程师签署;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素材。

  (11)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的有关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执行请况。

  (12)编写项目投资控制监理细则,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以便参照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

  (13)熟悉设计文件,准确计算工程量,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文件,及时审核施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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