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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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

  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

  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近期,据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通报,反映我系统存在“疑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和变相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情况”,这一问题严重违反了《z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园发〔20**〕35号)相关规定,为坚决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成果,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得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私人名下。

  二、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无偿占用、调用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或报销违规用车发生的费用。

  三、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一切非公务活动,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四、严禁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审批、登记、公示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用于任何非执法执勤公务。

  五、严禁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公车,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现象,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六、严禁私车公养,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报销私家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和过桥过路等费用,不得用公款为私车安装ETC卡或充值。

  七、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封存管理制度,除应急值守和值班车辆外,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停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必须向局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八、严禁公务车辆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饭店和商场等场所,在完成出车任务后,无特殊情况一律回到规定地点停放。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制定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局机关纪委要会同有关处室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切实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抓好落实。请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局机关纪委。

  *z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委员会

采编:www.pmceo.cOm

篇2:地产公司置业顾问纪律要求

  地产公司置业顾问的纪律要求

  1、售楼处管理

  1)在现场工作时间内,置业顾问统一工装,应佩戴工作牌,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不得穿拖鞋、染发。女置业顾问须化谈妆,男置业顾问着装衬衣、系领带、皮鞋、深色袜子、不得留长发。如有不合格则回家换到合格,否则取消销售一天。

  2)必须严格遵守售楼处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各项目具体的上班时间可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安排,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的上班时间为8小时,吃饭时间不计),。

  3)工作时间,置业顾问坚守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需暂时离开,应向现场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并将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4)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环境良好,不可在售楼处范围内进食(午餐除外)、抽烟、聊天、高声喧哔,不得阅读任何与销售无关的书籍、刊物。在售楼处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从事其他娱乐活动。用餐时不得在销售大厅用餐,必须在指定的用餐区用餐。

  5) 使用电话明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不得在售楼处长时间占进线打私人电话或打声讯电话。

  6) 任何人不得在销售现场大声喧哗,与客户或同事争执、吵闹。

  7) 接待台内的管理、监督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

  8 ) 现场销售经理负责售楼处的全部日常销售工作的安排、管理和协调工作。

  9) 开发商未公开同意销售的单位,其他人员无权销控。售楼人员不得私自拿离楼盘销控表。

  10)置业顾问每销售一套单位,先向现场销售经理上报审核,现场销售经理需及时通知发商现场销售主管,由现场销售经理及时通知所有售楼人员。

  11) 现场销售经理应视项目情况于不同阶段组织安排培训,培训内容可由置业顾问提出建议或由销售经理安排,置业顾问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培训课程。

  12)售楼处每日由现场销售经理或主管组织置业顾问召开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报告(当天或第二天及时提交),置业顾问都应及时的向现场销售经理积极反映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可及时展开讨论解决;若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反馈开发商进行商讨解决方案。

  13)提倡置业顾问相互之间积极沟通交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切勿以任何理由妨碍正常工作。如全体置业顾问都有义务为正在洽谈的同事及客户帮忙倒水。

  14)置业顾问必须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因个人的言行破坏双方的关系和影响销售工作。

  2、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售楼处考勤及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要在考勤记录簿签到,签到必须由置业顾问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字,每次迟到、早退时间(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现场销售经理负责置业顾问的考勤工作,填写考勤记录表,在每个月1号将考勤记录表交给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现场销售经理应严格记录考勤,若发现有所报考勤与实际不相符,则根据具体事实,对现场销售经理及当事售楼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理。

  3)现场销售经理根据售楼人员出勤情况,合理安排轮休。

  4)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不能打电话告知或由他人转告,应提前一天向现场销售经理提出,获得批准并交代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事后补假单无效,按旷工处理。现场销售经理若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直属主管理申请,获得批准并交代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事后补假单无效,按旷工处理。

  以下情形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者、未按批准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者、无故缺勤者,没有考勤记录者,经核实为旷工,按实际旷工时间扣除三倍薪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

  。

  5)请病假至少于上班时间前l小时内,致电现场销售经理。病假后上班第1天内,向现场销售经理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病假无效,仍按旷工处理。现场销售经理若需病假,至少于上班时间前l小时内,致直属主管及开发商现场负责人;病假后上班第1天内,向直属主管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病假无效,仍按旷工处理。

  6)调休申请,销售员如需调休,需提前向案场经理申请,未经批准擅自调休,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3、置业顾问行为准则

  1)倡导守法、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提倡良好配合、互帮互助的人际关系。

  2)置业顾问的一切职务行为都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对客户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置业顾问不得从事本楼盘的三级市场买卖、中介等活动。

  4)置业顾问在其他售楼人员接待客户时,不经邀请,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或送名片等。

  5)置业顾问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不得直接找开发商打折或要求其他事宜。否则均视为个人行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置业顾问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7)置业顾问在业务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接受客户酬金或任何额外奖金,如调查情况属实,则立即开除,未发放的工资及佣金都不再发放。

  8)置业顾问不得利用公司的信息资源,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9)置业顾问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妥善保管所持有和办理的文件或资料。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若发现有泄露情况,则不予以上岗,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篇3:X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发挥小车使用效益和确保用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领导及各科室需用车时,应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公务用车应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外人驾驶。

  四、司机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车辆的燃油、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结算。车辆维修应事先报告,并填报《车辆报修登记表》。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内的报局分管领导同意;30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同意。

  六、个人私事原则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方准派车。并由使用人交纳油料费(以10公里为计费单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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