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设集团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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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建设集团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对迅速得到响应,达到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程度,实现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工健康安全和环境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响应。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确保应急准备和响应所需要的资源准备和重大特大事故响应的领导工作。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应急计划进行评审和批准,并负责重大应急事件中的指挥和协调。

  3.3 工程部负责组织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会同其他部门对该紧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方案,并组织演习和评审,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必要时组织修订。

  3.4 各部门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按预案分工要求配合实施。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根据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和环境因素识别的结果,确定潜在的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

  潜在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如下(但并不限于):

  -- 工伤事故

  -- 群体食物中毒

  -- 火灾事故应

  -- 重大交通事故

  -- 重大污染事故

  4.2 对己识别的潜在的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或紧急情况,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进行评审。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预案名称;

  -- 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

  -- 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消防、医院、环保、公安、检察院等)

  -- 报警联络的步骤;

  -- 应急组织机构及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义务;

  -- 应急指挥中心的地点、通讯联络方式;

  -- 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及减少损失和影响的措施)

  -- 应急设施、设备以及其维护要求;

  -- 急措施的演练要求。

  4.3 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有关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与相应的演习计划,并按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应急预案的演习,验证应急预案与相应方案响应的有效性。

  4.4 各部门按确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演习,并评价演习的有效性,提出预案改进意见。

  4.5 工程部组织对演习的有效行进行评价和改进,以确保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及时反应,采取有效措施。

  4.6 在潜在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须迅速按应急计划做出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

  4.7 每年对应急预案通过管理评审进行评审,尤其是在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发生后。

  4.8 评审后,工程部应对预案进行修改,并保持修订记录。

  4.9 应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并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应急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5 相关文件

  《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群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 相关记录

  《应急预案的评审记录》

  《应急预案的演习记录》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集团企业环境管理应急准备响应控制工作程序

  附件1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库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岗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紧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3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确定

  4.1.1 可能造成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部位:材料库、木工房、电气焊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

  4.1.2 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火灾,爆炸,施工过程中突遇停水停电,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施工振动。

  4.1.3 恶劣天气(突遇大风、暴雨、雷击)的影响。

  4.2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

  4.2.1.1易造成火灾、爆炸工序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允许操作。

  4.2.1.2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证,并对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后才允许操作。

  4.2.1.3电气焊、库房、油漆稀料库房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4.2.1.4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程序4.1条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的方案和预案。

  4.2.1.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紧急救护组织,并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演习(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紧急事故),接车人、报警人、救火人员应熟悉职责及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完善防护方案与预案。演习后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1.6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4.2.2火灾、爆炸的应急响应

  4.2.2.1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大声呼救,同时通知项目部及分公司领导,依据火势大小及着火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

  4.2.2.2项目部领导在组织救火之前,应及时切断电源。义务消防队按演习分工、疏散人员和物资。

  4.2.2.3报警员根据火势大小及时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1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

  4.3.1.1为了防止突遇停水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在搅拌站附近设置蓄水池(桶),蓄水量应经过计算能保证混凝土浇筑到一定的部位。

  4.3.1.2为了防止突遇停电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浇筑前应考虑突遇停电的影响,经计算后依据用电负荷选用柴油发电机。

  4.3.2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响应

  突遇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保证施工到达一定的部位,防止材料的浪费。

  4.4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与响应

  4.4.1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

  4.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勘探单位共同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如有地下管线要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防止挖断地下管线。

  4.4.1.2施工单位应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遇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4.4.2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响应

  突遇挖断水、电、气管道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及时向当地的市政管委、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上报),如损坏严重还应上报当地的治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5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与响应

  4.5.1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

  4.5.1.1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制定防风、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的措施,现场应作好排水。

  4.5.1.2关心当地的天气预报,当预报有恶劣天气时,针对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作好准备。当预报有大风时应对塔吊、架体进行加固,对临边、作业面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遇有大风时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对于施工垃圾、砂等进行遮盖,现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雨季之前应备好抽水设备,作好排水沟并选择好排水方向,防止暴雨后现场积水。暴雨后应对架体、塔基、临设、配电箱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有雷雨时,现场的高大设施应作好防雷接地,进入雨季之前应对防雷接地进行摇测,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加强人员教育,遇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在高大设施、树木下避雨。

  4.5.2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响应

  突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将高处作业人员撤离到地面,同时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的,在现场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将伤病员送往医院,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4.6 振动的准备与响应

  4.6.1振动的准备

  施工之前应对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施工振动可能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更改施工方法。

  4.6.2振动的响应

  突遇振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施工,协助受损害房屋内的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并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

  4.7事故报告的编写

  每次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项目部和相关单位人员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EMS/09-1),并报工程部。《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a.时间

  b.地点(部位)

  c.事故经过

  d.事故原因

  e.经济损失

  f.处理结果

  g.经验教训

  h.整改措施

  4.8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并报工程部备案。

 

 4.9纠正与完善

  4.9.1事故发生单位应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评审、修改和完善。

  4.9.2必要时,工程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监督检查

  4.10.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监督检查一至两次,并填写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10.2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4.10.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4记录的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1-20**《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W*/EMS/ZDS/A/01-20**《防水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2-20**《油漆施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1-20**《木制品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4-20**《切割操作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6.标准表格

  EMS/09-1《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

  EMS/10-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篇3:建设集团分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

  建设集团分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为确保火灾事故一旦发生时,分公司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并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分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

  分公司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工程部、综合办、工会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经理为成员的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和协调,积极调动火灾发生现场的人力、物力、灭火设施进行自救,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针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项目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其它管理班子人员及班组长为成员组成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负责火灾发生时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二、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当接到发生火灾信息时,指挥小组要及时报"119"火警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便于及时扑救处置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除及时报警,并要立即组织基地或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扑救火灾区,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派人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项目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向消防队员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听从专业消防队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灭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对责任人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集团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火灾发生情况报告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要及时上报。分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后,上报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

篇4:建设集团分公司应急准备响应管理方案

  建设集团分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分公司在各类事故、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财产风险,特制订本分公司紧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分公司范围内在建工程发生高空坠落、触电、环境污染、防汛抗台、食物中毒等事故、事件的抢险、善后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参照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预案要求进行。

  三、组织措施:

  分公司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由分公司经理任总指挥,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任副总指挥,下设现场指挥组、抢险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协调组四个分支机构。

  1、现场指挥组:由分公司副总指挥任组长,工程部科长任副组长,事故/事件项目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等任组员(具体成员由现场视事故、事件情况确定)。其任务是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组织指挥现场抢险,保持与集团公司、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沟通,负责及时通知伤亡人员的家属。

  2、抢险联络组:由事故/事件项目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施工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及相关人员任组员。其任务是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及时布置落实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落实对伤病员的陪护工作。

  3、治安保卫组:由工程部科长任组长,事故/事件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分公司工程部有关成员、项目治安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任组员。其任务是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做好对事故/事件现场的保护工作,限制人员的进出,做好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工作,并保持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沟通。

  4、善后协调组:由分公司综合办主任任组长,分公司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分公司工程部、综合办相关人员、事故/事件项目工会负责人任组员。其任务是妥善安排伤亡人员家属的吃、住、行等问题,安排对受伤人员的慰问、探视,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保持与当地劳改部门的联络和沟通。

  四、事故/事件处理流程:

  五、事故/事件处理程序:

  1、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大声呼救,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立即启动项目紧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2、项目部在接到事故/事件信息并经确认后,组织项目义务救护队伍进行施救,同时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请求援助。立即向分公司上报事故/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安排专人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控制,限制人员的进出。

  3、分公司在接到事故/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本预案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启动分公司紧急准备与响应程序,通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尽快赶赴事故/事件现场。

  4、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后,立即按分工,组织现场指挥组、抢险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协调组进行抢险工作。

  5、当事人被送进医院进行抢救后,指挥部应及时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与招待工作,并按分工落实好与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6、现场抢险和当事人的急救工作基本完成后,善后协调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利益。

  7、指挥部和事故/事件项目部与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对事故/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提交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后按集团公司、分公司有关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篇5:工程项目火灾爆炸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工程项目火灾爆炸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一、发生潜在的事故的物质和场所

  油漆、油料和气瓶等具有一定危害性,由于使用维护不当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二、发生潜在的事故的原因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发生潜在的事故原因

  1、设备主要原件不合理。

  2、安全装置及附件设计不符合要求。

  3、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强度降低而破裂。

  4、油漆、油料存放不符合要求。

  (二)发生潜在的事故的预防措施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放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处理。

  5、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6、乙炔瓶不应平放

  7、乙炔瓶瓶体温度,不准超过40度,夏季应防爆晒,冬季解冻用温水。

  8、存放区应配备灭火器材。

  二、应急对策

  当现场发现紧急事故,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疏散人员,报告领导,并有向消防、医院等部门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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