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203

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我校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学生因心理不平衡而出现的打架暴力事件,逃学、离家出走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外纳小学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心理咨询领导小组和心理咨询室,要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为目的,科学的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二、利用晨会、校会、班会等方式对学生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三、心理健康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及时洞察本班学生心理,对有不良和暴力倾向的特殊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四、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长期开展下去,将其渗透于学校的各种教育活动之中。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校发展,预防我校在建筑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问题,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外纳小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教师学生基建施工安全的教育工作。

  二、施工工地现场要加强安全措施。

  三、严禁学生出入施工现场或在施工现场追逐、玩耍。

  四、施工工地现场要与学生学习活动场所隔离。

篇3:两操安全管理制度

  两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做操由大队辅导员负责统一指挥,责任区责任人协助,保证做操纪律。

  二、学校*,做操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用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做操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五、活动会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运动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六、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篇4:明德小学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明德小学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德育处或总务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出入。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 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七、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八、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九、各班级要经常利用晚点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十、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周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篇5:明德小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明德小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卫生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水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水电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小卖部不执行食品卫生法,购进、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造成事故的。

  十二、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十四、食堂在采购、加工、操作、环境卫生等各个环节 中有违反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如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将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