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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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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集团三标体系文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20** 年 9月 ** 日生效

  0 目的

  为全面监视和测量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绩效以持续改进,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向顾客提供满意产品。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标准中的术语。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主持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2 工程部

  3.2.1拟制《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3.2.2拟制《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3.2.3负责组织审批监视和测量计划。

  3.3 安质处参加审批监视和测量计划。

  3.4 项目部

  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3.5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视和测量计划。

  4 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计划

  4.1.1工程部拟制《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4.1.2项目部按照《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根据实施性施组、设计文件(含图纸)、合同、验收标准及相关管理法规等编制“监视和测量计划”,报送工程部审批后,由项目部制作分发并组织实施;

  4.1.3 项目部应对监视和测量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并保证其具有相应的能力与资格;

  4.1.4项目部工区实施“监视和测量计划”。

  4.2 项目部每月末对项目工区监视和测量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每季末形成“监视和测量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工程部/安质处。

  4.3 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对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记录。并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审,及时向集团公司提交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评审资料。

  4.4 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测量

  项目部应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市场调研、施工报表等各种适宜的形式或方式,建立与顾客及相关方的工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满意度,并加以分析利用。产品实现过程中应将工序产品质量、工程成本、施工进度、环境表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作为监视和测量重点。

  4.4.1过程检验和试验

  a)项目部组织实施试验工作;

  b)根据需要项目部成立工地试验中心,由施工单位具备资格试验人员具体执行或项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执行;

  c)项目部每季末向安质处上报“工程质量统计表”和“工程试验资料统计表”。

  4.4.2 施工、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影响的监视测量

  a)项目部工区应建立日常监视测量工作制度,坚持定期进行绩效监视和测量;

  b)项目部可适时开展各种相关管理活动,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工作的全面开展,监视测量工作每月应有计划;

  c)绩效监视和测量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开展各项工作。项目部应建立畅通的内部信息沟通渠道,被监视和测量单位应积极主动反馈信息。

  d)妥善保管各种监视和测量记录。

  4.4.3监视测量结果的管理

  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及应用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4.5 不合格、事故/事件的处理

  4.5.1 施工、生产过程经监视测量确认其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 施工、生产过程中经监视测量确认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问题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3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4.6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项目部复核所有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资料是否齐全和正确,当复核通过时:

  4.6.1由项目部组织成立最终产品检验小组(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项目部经理任副组长;成员有:工程部、安质处、项目部、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人员);

  4.6.2 最终产品检验小组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合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规范等对已完工程、竣工文件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

  4.6.3 最终产品检验小组在监视测量中发现不合格,做出记录,记录要经有效任命的检验员签字。项目部发出整改措施并督导项目部工区实施;

  4.6.4 最终产品检验结束后,填写“最终产品检验报告”;

  4.6.5 项目部在最终产品检验合格后或整改措施实施且达到要求后,执行《施工过程控制程序》中工程“防护和交付”的相关要求。

  4.6.6 产品防护和交付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执行本程序和/或《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7项目部/施工单位负责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

  4.7.1 状态分类:

  a)合格;

  b)不合格;

  c)待检;

  d)已检待定。

  4.7.2 标识方式为插牌、挂牌、记录或它们的组合。

  4.8 各有关部门对监视和测量状态实行动态管理。

  4.9 项目部组织实施最终产品的竣工申报,在产品竣工交验后,填报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名件表”给安质处。

  4.10 本程序中产生的有关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4.12 本程序中发生的文件、资料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2 工程施工规范

  5.3 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5.4 施工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5.5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5.6 《不合格品、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8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5.9 《记录控制程序》

  5.10 《文件控制程序》

  5.11 《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5.12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6 记录

  6.1 监视和测量计划(一级)

  6.2 最终产品监视和测量报告(一级)

  6.3 监视和测量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二级)

  7 附表/附录

  7.1 最终产品监视和测量报告

  7.2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件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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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标体系文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控制程序

  集团三标体系文件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控制程序,20**年9月**日生效

  0 目的

  对集团公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购置、校准、使用和维护进行控制,保证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所有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

  2 术语和定义

  2.1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标准中的术语。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购置计划。

  3.2 企划部下达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计划。

  3.3 工程部

  3.3.1 审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督导购置并验收。

  3.3.2 批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使用维护规程和年度校准计划。

  3.3.3 负责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监督管理。

  3.4 集团公司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

  3.4.1 提出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

  3.4.2 建立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和台帐;

  3.4.3 拟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维护规程、年度校准计划;

  3.4.4 实施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维护规程、年度校准计划。

  3.5 项目部

  提出监测活动要求。

  4 工作程序

  项目部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在开工前提出监测活动需求,并按有关管理规定确定是否成立工地试验中心/测量队,办理相关手续。

  4.1 购置

  4.1.1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根据需要提出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报工程部;

  4.1.2 工程部审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计划,并加盖公章送企划部;

  4.1.3 企划部汇总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并下达购置计划;

  4.1.4 工程部督导购置并验收。

  4.2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建立本部门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及台帐,并报工程部备查。

  4.3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校准

  4.3.1 新购置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校准,确认其准确度和精确度合格,并记录。

  4.3.2 校准计划: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每年11月份制定年度检测设备校准计划,分清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和自检设备,包括设备型号、出厂编号/管理号、地点、校验方法等报工程部;

  4.3.3 工程部批准校准计划;

  4.3.4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分别组织实施批准的校准计划:

  a) 在设备仪器箱上标明其校准状态;

  b) 将校验证书存入设备档案。

  4.3.5 凡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和经检定不合格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一律不得使用。

  4.3.6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在检定周期内发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工程部。

  4.3.7 凡工作中使用了未处于校准状态的或失准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时,应对已监/检测的过程/产品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时应追回重新监/检测。

  4.4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4.4.1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拟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报工程部批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所有使用人员都应该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b)搬运、保养和贮存应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其准确度和精确度;

  c)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d)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4.4.2 工程试验中心拟制自检设备校验规程报工程部批准。

  4.4.3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组织实施。

  4.5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每年12月份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和动态报工程部。

  4. 6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按照体系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对项目部工地试验中心/测量队的业务管理。

  4.7 工程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对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记录。

  4.8 设备档案、设备校准计划、校准记录、设备的技术资料、标识记录等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计划(二级)

  6.2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一级)

  6.3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校准计划(二级)

  6.4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校验证书(二级)

  6.5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技术资料(一级)

  6.6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一级)

  7 附表/附录

  7.1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

篇3:电信业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文 件 名:电信业程序文件范例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仪器、仪表管理提供程序准则,保证仪器、仪表的精确和测量能力。

  2.0适用范围

  公司内使用仪器、仪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附件。

  3.0职责

  ●专用仪表(指由各室使用的)由所需部门领用并由专人负责 管理。

  ●公用仪表(指全公司使用的)由技术发展部专人统一管理及 调配使用。

  ●公司的集中监控系统由运行维护部负责管理。

  4.0工作程序

  ●所有检测用仪器、仪表由技术发展部统一从仓库中领取并登 记在册。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领出使用。

  (1)短期使用:由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领用手续,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2)长期使用:由使用部门说明情况,并且应是不影响全公司调配使用的仪器、仪表。 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领用手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计量仪器、仪表需每两年送到市通信计量站进行年审一次 。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并保存年审记录。

  ●专用仪器、仪表由使用部门做常规保养,保养内容为经常加 电、除尘。并建立相应的使用档案。

  ●公用仪器、仪表由技术发展部做常规保养,保养内容为经常 加电、除尘。并建立相应的使用档案。

  ●集中监控系统所涉及的软件与硬件,如监控终端、摄像头等 ,由运行维护部负责操作维护。

  ●交换机计费准确率检测,由交换传输室负责,每月检测一次 。如发现问题,报企业管理部进行追溯处理。

  ●使用要求及标识

  (1)仪器、仪表的使用应按照本身附带的操作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

  (2)只有贴有准用证的仪器、仪表才允许使用。

  ●仪器、仪表的报废

  仪器、仪表超过使用期限或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经权威部门判定无法修复者,使用部门报给 技术发展部,由技术发展部验证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报废。

  ●仪器、仪表故障处理

  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应送指定专门部门修理,不得擅自修理。

  ●仪器仪表的交接

  仪器、仪表使用人如有工作调动,必须到技术发展部办理移交或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 续。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相关记录

  ●《仪器、仪表入库登记表》

  ●《仪器、仪表使用登记表》

  ●《仪器、仪表年计量状况登记表》

篇4:物业公司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文 件 名: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并取得准确的监测数据,特制定本程序以评价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并对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和改进提供依据。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服务活动中和相关方活动中的环境监控和测量。

  3.0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体系的运行情况、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测量,并将结果进行评价。

  ●工程部负责对环境参数(如节电、节水参数)的有关标准的选取和监测的实施,并负责将这些参数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经济总结。

  4.0工作程序

  ●环境监测和测量频次

  (1)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相关管理处的环境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监测和测量。楼检制度将把体系的运行情况与管理标准、计划相对照,纠正其错。

  (2)相关管理处按照相应的运行程序、作业指导书对各种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周 作一次检查,对各种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回收进行检查,由管理处制定周检表。

  (3)质量管理部、工程部按照相应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对公司、机关各部门每周进行 一次检查。

  ●监测项目

  测定项目主要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管理处和部门根据实际选择)。

  (1)废水的排放;

  (2)废气的排放;

  (3)噪声强度;

  (4)节电、节水指标;

  (5)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监测人员

  (1)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受过专业的培训。

  (2)公司聘请的外部监测人员必须是环境监测方面的专业人员。

  (2)内部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监测方法

  (1)如有必要,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监测、测量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应对监测和测量的程序和标准作详细的描述,具体监测办法见《环境作业指导书》。

  (2)监测人员在监测完毕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将不合格项记录在《楼检缺陷消项记录》上反馈给管理处。

  (3)监测人员对于监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指标或公司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指标,应立即填写《环境不符合报告》,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

  ●监测仪器的校准

  对环境监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应定期报送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校准和维护。

  ●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监控

  (1)质量管理部应随时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并及时列出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2)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改及时调整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

  (3)每年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评价进行两次,一次在内审时,另一次一般在6个月之后,在特殊情况时可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具体时间和频次。

  5.0支持性文件

  ●《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环境不符合报告》

  ●《环境作业指导书》

篇5:旅游景区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文 件 名:旅游景区环境管理程序文件范例

  旅游景区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景区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服务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和测量。其中包括对环境绩效、有关的运行控制、环境目标、指标的符合情况的跟踪信息记录,定期评审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2.0适用范围

  本体系所涉及的监测与测量活动。

  3.0职责

  ●管理科负责监督体系的总体运行情况,并向环境管理者代表 汇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可测量的 环境绩效进行监测,并对本部门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价。

  4.0工作程序

  ●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测和测量

  (1)管理科组织各职能科室每周五进行景区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记录。汇总 后,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根据《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2)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时间进行自查,填写检查记录。

  ●目标、指标符合情况的监测

  管理科每半年一次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目标、指标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监测仪器和应急设备的校准和维护

  (1)运行使用中的水表、电表等监测测量仪器,每年由工程科定期维护和校准。

  (2)灭火器由保卫科每年验证其有效性。

  (3)监控设备由管理科负责定期验证其有效性。

  (4)锅炉每年开炉前检测其运行状态的有效性,并在运行中随时检查。

  (5)引用数据和委托外部监测

  法律规定由市级环保部门进行统一监测的,引用该监测数据为本体系评价依据。当监测需求超出本体系技术支持条件时,可委托外部合法单位进行监测。

  ●适用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

  (1)各部门每半年评价一次本部门的活动或服务是否符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条款,将结论提交管理科。

  (2)管理科每年底对体系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重大环境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环境绩效的测量

  (1)工程科每月对景区水、电的消耗进行监测。

  (2)其他部门对于可测量的环境绩效进行监测。

  5.0支持性文件

  ●《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

  6.0相关记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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