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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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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查对制度

  附属医院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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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①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②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③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④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⑤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和病历资料、术前备皮等。

  (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停”,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6) 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等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 、血库

  (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医学影像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的过敏情况。

  (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经颅多普勒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篇3: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医疗查对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医疗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好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3、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③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④查对姓名、年龄;⑤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输血科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5、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院区、科别、病房。

  6、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质量。

  (3)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院区、科别、病房。

  7、放射(CT、介入)科 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院区、科别、病房。

  8、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院区、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

  位、种类、剂量、时间。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10、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院区、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复核院区、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查对制度。

篇4: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1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是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申请单与标本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中医针灸科

  1、进行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各科查对要求

  附件:

  医疗活动是非常严肃和严谨的行为。自医师开具处方得到患者应用药物,存在诸多环节。在执行查对制度时应严格按各科查对要求进行认真查对。

  一、药师“四查十对”:

  根据卫生部20**年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护士 “四查八对”:

  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

  四查:查医嘱、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有效期、时间。

  三、输血“三查八对”:

  主要指为患者输血时需掌握的步骤。

  三查:即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

篇5:第二医院查对制度

  第二医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格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转抄和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清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核实无误,方可执行。用过的安瓿,必须经另一个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否过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无配伍禁忌。

  (五)发药或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即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液查对制度

  (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瓶有无裂痕。

  (二)查对输血单与血瓶上标签上的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三)查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用血量。

  (四)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有无凝集。交叉配血报告必须两人核对无误后(两人全签名)方可执行。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便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处理和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以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接收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或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二)已备血病人,查配血报告。

  (三)查无菌包灭菌标志,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四)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在缝合前核对盐水巾、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五)手术取下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对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 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及清洁度。

  (二) 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有效日期及灭菌标志。

  (三) 收回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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