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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内科教研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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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内科教研室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内科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内科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在科教信息科的指导下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工作,教学秘书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三、根据学院和医院科教科的教学计划,教研室尽快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四、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五、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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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附属医院临床抢救(重症)室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抢救(重症)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重症)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3)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4)抢救室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6)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8)抢救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做好护理记录,同时做好基础护理。

  (9)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消毒,以备再用。药品用后及时补充齐全。

  (10)对抢救记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详细、准确、及时记录。

  附二:住院病人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听收音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3.住院病员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

  4.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

  5.病员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6.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7.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为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窜病房,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需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8.住院病员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9.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伴者需开“陪伴证”,持证出入医院。

  10.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险,将追究法律责任。

  11. 住院期间如因治疗、手术用血,需提前按规定办理用血审批手续。

  12 . 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篇3:附属医院急诊分诊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急诊分诊工作制度

  (1)热情接待患者,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需要时协助医生给患者开化验单、做心电图,并进行分科,安排就诊。

  (2)呼叫各科医生,对5 分钟内不到岗或不回电话者要做记录。

  (3)遇突发事件,患者集中到达时,除通知当班医生外,应及时报告医务科。遇烈性传染病,在通知医务科的同时,通知区防疫站。

  (4)对需送抢救室的患者,电话通知抢救室,必要时护送患者。

  (5)配合各科医生工作,维护就诊秩序,保证诊室设备良好,补充各诊室物品。

篇4:附属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1)医院实行24 小时开放,节假日照常接诊,并为急诊患者提供快速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服务。

  (2)医院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3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 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篇5:附属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

  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 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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