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农业委员会案件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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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案件处理程序

  农业委员会案件处理程序

  为强化执法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办案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一条 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主办人员办理和办公会集体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的。由案件主办人员依法定程序做出当场处罚决定并执行。

  第三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由区农委负责人审查。

  经初步调查取证,由案件主办人员提出立案理由,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法规科提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初审意见,报农委领导审核后,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案件主办人员对案件调查取证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部门负责人提交法规科初审后,由农委负责人审查,审查后由案件主办人员填写《案件处理意见书》,报农委领导审核。

  农委领导审核后,案件主办人员应按委领导审批意见,依法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按听证程序办理)。

  通过对当事人陈述(听证)的复核,如维持原处理意见的,经法规科初审,报农委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出《处罚决定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后,若符合撤消立案、免除或从轻处罚的,由案件主办人员写出变更建议意见,经大队负责人同意后,交法规科初审,呈报农委领导审批。

  对生效的农业行政处罚决定,相对人拒不履行的,由案件主办人向大队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法规科初审,报委领导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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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物业安全管理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程序

  P物业安全管理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程序

  1.0 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处理任务。

  2.0 适用范围

  P物业治安\刑事案件处理。

  3.0 职 责

  3.1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物业分公司制定安管部应急预案,报物业总公司安全管部审批;

  3.2 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物业分公司临时确定应急预案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0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 1. 1快速反应原则:

  A. 当值安管员/领班/接警后,地面突发事件3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山体突发事件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 安管部主管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特殊情况由安管主管助理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协助处理,如:安管部主管休假期间。

  4. 1. 2 统一指挥原则:

  A. 处理突发事件由物业分公司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 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安管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C. 安管部领班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4. 1. 3 服从命令原则:

  安管员、安管领班需无条件服从安管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 1. 4 团结协作原则:

  安管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安管部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安管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 2 盗窃事件处理

  当安管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安管部领班/主管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1、安管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2、安管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领班,请你速到**单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3、安管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安管部主管/领班报告;

  4、安管部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安全领班及安管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5、与当值安管班长联系,要求安管班长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6、安管部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做出布置:向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安管员去追踪犯罪嫌疑人;

  7、安管部主管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分公司经理汇报、请示做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8、分公司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及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总公司报告案情。

  4.3 打架斗殴事件处理

  当值安管员、安管领班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立即上前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或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安管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安管主管报告具体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在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1)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2)安管部主管接报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安管员和当值机动安管员对现场进行保护;与当值安管领班联系,要求安管领班对现场进行保护;

  (3)安管部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调遣机动安管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调派车辆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安管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安管部主管将收集的资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分公司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汇报、请示做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3、分公司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的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物业总公司经理或相关领导。

  4. 5 抢劫事件的处理

  1、当值安管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安管领班/主管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安管部,并请事主一起到安管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4)如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的,安管领班第一时间通知各区域出入口进行封闭管理,禁止任何可疑人员离开小区,并提醒各岗位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同时,召集机动岗位对服务区域进行区域性或全面性地毯式搜索。

  (5)在追踪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追我避,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安管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安管部主管接报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安管员和当值的安管领班、机动安管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与当值安管领班联系,要求安管领班及案发区域的安管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2)安管部主管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做出布置:调派安管员增援、抢救、保护现场;

  3)对事主进行安抚,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对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制作笔录;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安管部主管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分公司经理和安全管理部经理汇报,请示做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3、分公司经理和安全管理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及公司总经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 5 凶杀事件的处理

  1、当值安全领班及安管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反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安管部主管或管理中心经理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包括:公司领导、受害者家属、朋友等);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2、安管部主管接报后立即上报物业分公司经理和安全管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安管员和当值的安管领班及机动安管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2)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3)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4)易地而处对受害者家属或朋友进行安抚。

  3、物业分公司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管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物业公司总经理。

  4. 6 公共区域中毒事件(如:食堂用餐员工、会所、高尔夫等单位贵宾食物中毒)

  1、当值安管领班及安管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

  (1)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安管部主管,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周围的围观者;

  (2)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暖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3)将中毒人员的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给安管部主管。

  2、安管部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物业分公司经理和安管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1)调遣指挥当值的安管领班、安管员、机动安管员维护现场,疏散人员及抢救中毒人员;

  (2)调查中毒的原因,核准毒源是否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3)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报告分公司经理和安全管理部经理。

  3、物业分公司经理或安全管理部经理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总经理:

  (1)若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医院,请示求援。

  4.7 交通意外事故

  1、当值安全领班及安管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安管部主管;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安管部主管进行支援。

  2、安管部主管接报后立即报告物业分公司经理和安全管理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1)调遣指挥当值的安管员、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安管员、机动安管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已送抢救情况。

  3、物业分公司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总公司经理。

  5.0相关记录表格

  1. 《特别事件报告》

篇3:VK上海项目法律案件处理作业指引

  1. 目的

  制定处理作业据以对公司涉及法律案件处理工作进行管理,根据管理结果对公司法律工作进展和改进,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案件的管理工作,包含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

  3.术语和定义

  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法律事实,可能引致新的法律关系建立调整或法律事实的发生。

  4.职责

  4.1.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处理具体的法律案件。

  4.2.相关部门

  给予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或提供有关的案件证据及资料。

  4.3.分管领导

  授权及审核批准处理方案。

  5.工作程序

  5.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分析有关事件性质是否作为法律案件处理。

  5.2客户服务中心确认案件是否是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

  是否转入诉讼案件。

  5.3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决定是否由外聘律师处理或自行处理。

  5..4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方案的制定。

  5.5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方案的落实。

  5.6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案件证据材料的搜集、整理、分析。

  5.7 分管老总负责案件处理方案的决策及授权。

  6支持性文件

  6.1《法律案件处理报告单》

篇4: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物业辖区刑事案件应急处理方案

  1 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保安部,简要说明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情况,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3.保安部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附近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附近医院。

  2 抢劫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正在发生的抢劫

  1.执勤中遇到抢劫犯罪,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相关人员支援。

  2.保持镇静,迅速制止犯罪,尽可能当场抓捕犯人。

  3.如抢劫发生在楼内,立刻通知门卫封锁出入口,组织人员彻底清查楼内各处。

  4.封锁物业区域,对可疑人员一一排查。

  5.若罪犯逃跑,在追赶的同时要尽量记清罪犯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逃窜方向、所使用交通工具及其牌号、车型、特征等,如确实追不上,立刻记下来等待警务人员到来时尽量详细告知。

  6.有犯案现场的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注意收集保存好散落物品;

  7.询问目击群众,为警方收集有用线索。

  8.如有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已发生抢劫,接到报案

  1.接到报案简单问明作案人数、地点、案发时间等案件要素。

  2.立即调动相关人员带好对讲机、保安器械、笔、记录本等前往现场处理。

  3.封锁现场,保护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详细情况,现场拍照、记录,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4.配合公安人员取证、调查;安排伤员的救治。

  5.如到场时劫案正在发生,应尽力当场抓捕犯人。

  6.如歹徒劫持人质或威胁群众安全,应报警,等待警方人员到来;同时尽量稳住歹徒,试图劝服,使其冷静,保证人质安全,与其周旋,拖案方理处急应件事劫抢延时间。

  原则

  1.保护人身安全至上。

  2.力图把事件影响降到最低,防止事态扩大。

  3.保持冷静,尽职尽责,保护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对外透露事件信息,以免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3 盗窃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保安人员发现盗窃和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位置及现场情况,通知保安班长。

  2.保安巡逻发现或接报物业所辖区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

  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保安部,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示。

  3.保安部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同时向警方报警;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

  4.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现场,阻止任何人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备注:

  1.如夜间出现盗窃和破坏事件,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

  2.电话通知物业主管或总经理,等待安排处理。

  4 凶杀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发现凶杀案件或接到报警,立即报告保安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报警。

  2.迅速召集有关人员到场,封锁、保护现场,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包括被害人家属等人员。

  3.询问周围群众,取得有用线索,为警方调查提供帮助。

  4.如有伤员立刻送医院救治,但移动前需对人体所在位置及状态做出标记。

  5.如发现凶案正在进行或刚刚发生,应立即上前制止,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当场制服犯人,如犯人逃脱,尽量追捕,并记下犯人的体貌特征,注意沿途散落物,即时与警方联系,报知所在方位,及罪犯逃亡方向。

  6.事后做好记录,上报存档。

  7.协助警方调查取证,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善后帮助。

  5 爆炸、恐吓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接听恐吓电话

  1.接听时保持冷静,尽可能多地从来电人处获取信息。

  2.以手势招呼同事一同接听以便随时向上级报告。

  3.讲求技巧,如告知来电者警力不足不能及时疏散人群、装作电话信号不清、用反复确认拖延来电时间等,尽量从来电人处套取更多有用信息。

  4.尽量对来电进行录音,做详细记录。应对爆炸威胁

  1.迅速向上级报告,并通知公安机关、防爆大队等相关部门。

  2.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加强出入口及管理区域的可疑人、物查询,发现可疑物品不可随意触动,立刻上报事件负责人。

  3.对于可疑物,在无把握情况下禁止触碰,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封锁区域,将现场门窗全部打开,关闭电源,严防火源,关闭通信设备,等待防爆专家处理。

  4.如发生爆炸,立即组织疏散,急救伤员。

  5.事件结束后,写好详细的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6 自

杀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如发现有人企图自杀但尚未行动,应立即对该人进行劝解,稳定其情绪,同时迅速报告保安部门领导,并尽可能快地确认该人身份,联系其家属。

  2.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立即采取行动制止自杀行为实施,并在得到领导指示后迅速联系110、120。

  3.如自杀行为已发生或劝解无效。

  4.报告保安部门领导,并通知警方及急救单位。

  5.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保护现场一切物品、痕迹,协助警方查找死者遗书等材料。

  6.对自杀未遂者提供救援。

  7.事件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详细进行记录,帮助警方及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篇5:佳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处理作业规程

  佳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有违反治秩序维护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护机关处理。

  1.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说服群众离开,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护秩序。

  1.1.4协助公护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打斗凶器,辩认为首分子。

  1.2盗窃的处理

  1.2.1发现盗窃分子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护机关,连同证物送公护机关处理。

  1.2.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对重大可疑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护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护机关处理。

  1.3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值班员迅速向服务部报告和向公护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护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向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1.4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秩序维护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4.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见机行事,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秩序维护员或群众支援。

  1.4.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小区岗严加防守,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

  等特征,并及时报告服务部或公护机关,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案发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品,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护机关处理,切不可将秩序维护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访问目击住户,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护机关,在公护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4.5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护机关。

  1.5附表

  1.5.1《案件受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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