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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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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规定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平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点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电源,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动臂式超重机的起重、回转达、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机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以上。

  14、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6、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8、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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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1.各施工企业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 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 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队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 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10.DBO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11.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条 专业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二条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应具有网、省局,电建局,总公司颁发的技术证件,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五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六条 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1.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公司总工批准,由安全、机械、施工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2.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3.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 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 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 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在不改变原机构性能时,由机械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总工批准。改变性能时应经公司总工审核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改装后的系统必须经过试验由机械管理部门按规定经过六个月试运后办理验收,改装的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奖罚办法。

篇3: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程序,适用于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中小型起重机械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部 电建[1996]381号 《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械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电力部 电建[1994]106号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能源部 能源基[1992]1204号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部司局 建质[1996]42号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报告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Q/AEPC-M GC06 《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Q/AEPC-M AQ005 《机械资产管理规定》

  Q/AEPC-M AQ02 《施工机械认可办法》

  Q/AEPC-M AQ03 《机械维护规定》

  3术语和定义

  大型起重机械在我公司范围内是指起重量在25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

  4职责

  4.1总经理职责

  a)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b)审批大型机械的报废手续。

  4.2生产副总经理

  a)协调调度大型起重机械;

  b)领导开展公司机械大检查;

  c)审批“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4.3公司总工

  a)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b)批准安全技术措施和出租的大型起重机械的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

  4.4安全管理部

  a)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b)检查监督大型起重机械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和拆卸安装;

  c)对大型机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4.5项目部

  4.5.1经理(生产副经理)

  a)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现场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b)总工程师

  c)督促和指导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批准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4.5.2工程科

  a)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b)安全科

  c)对现场的大型机械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实施检查监督。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4.6机械化工程公司

  a)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b)组织大型机械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c)负责大型机械的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和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5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1使用管理

  a)我公司大型起重机械集中于机械化工程公司使用、维修,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统一协调下,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调度(有关调度程序见公司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如果大型起重机械对外企业出租,机械化公司须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附录A),获准后方可进行。

  b)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企业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的申请,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c)50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和KH700、7250履带式起重机,每台机械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指定技术人员(专管技术员)负责其安全管理,并填写“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员分工负责表”(附录B)。专管技术员必须熟悉上级颁发的文件、标准,熟悉所负责机械的随机文件,熟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编写符合本机特点的操作和保养规程。

  d)大型起重机械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和操作人员姓名、负责技术员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e)按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对在用的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必须有检验资质的人员进行。

  f)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年度检查。

  g)机械化工程(处)组织月度检查,月底将检查记录报安全管理部。

  h)年度检查和每月检查的记录采用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文中标准化检验报告书,对发现的问题发GL-GL-15《整改通知单》(见Q/AEPC-M GL26《事故、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i)每日检查由当班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每日填写《塔式起重机日检表》(附录C)。

  j)日常工作中若需检验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有技术人员或工段长或专业公司领导监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

  k)机械化工程公司必须建立机械管理机构,组建机械检查小组,落实机械检查制度,有一名副经理专职负责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停用机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l)DBQ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中避免小幅度工况,若不能免除,应遵守或参照遵守《DBQ4000塔式起重机说明书》中相关规定。

  m)机械化工程公司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起重机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每位员工至少轮训二次,每次不少于16学时。50吨及以上起重机机长至少应具备或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同时具有操作同类机械的经验。起重机操作和指挥人员应满足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遵守其中提出的要求。

  n)1000t.m及以上塔式起重机、150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的任命,机械化工程公司书面提出请示(其中要说明被任命机长的工作表现和操作机械的经历),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o)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达不到使用安全要求的起重机;或主要结构腐蚀深度达厚度的10%时,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提出报废请示,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实送交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按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5.2拆除、安装管理

  a)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和安装,必须由拆卸安装队伍进行,严禁将任务转包给非专业队伍。安装、拆除作业现场由专业队伍的队长、副队长负责,作业人员中必须由起重技师(或相当条件)以上人员负责起重指挥。

  b)新购置的大型起重机进行第一次安装时必须遵守电力部文件电建[1996]381号中的《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内容。

  c)大型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拆除或安装前,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队伍编制作业指导书,按Q/AEPC-M GC06《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规定的程序,由所在项目部审批;在机械化工程公司自行开发项目中,DBQ4000、FZQ1250、BTQ1000、75t塔式起重机、50T及50T以上的塔式起重机,40T及40T以上的龙门吊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公司审批,其它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自己履行审批程序。

  d)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停用,应尽快安排拆卸(防止长期停置受腐蚀导致报废),并记录该机现有的缺陷和问题,填写“机械缺陷记录”(附录D),便于以后拆卸时对此加以关注和安装前保养维修消除这些缺陷,防止将老缺陷带入下一使用周期。此外,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在拆除前,机械化工程公司依据建质[1996]42号文件中标准化检验报告书进行检测,并消除隐患,确保拆卸作业安全。

  e)大型塔式、龙门式起重机拆卸安装属“重要施工工序”和“危险作业项目”,机械化公司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

  f)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要进行如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结等重要工序(见附录E “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验收。验收程序是:施工人员自检,安装技术负责人验收,以“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记录”(见Q/AEPC-***00-20**《施工机械认可办法》),作为验收签证。为使这些重要工作具有可追溯性,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心,施工人员在这些工序的记录上签名是必要的。

  g)龙门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要进行如桥架结构各节点的螺栓联结等重要工序(见附录F “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的验收。验收程序同5.2.6条。

  h)自扳式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扳起前,安全管理部应在施工人员自检的基础上,对照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组织检测人员对扳起条件进行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公司安全管理部与机械化工程公司填写“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附录G),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扳起作业。自扳式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放落前,亦比照此办法进行安全确认。

  i)大型起重机械的检验与认可,执行公司Q/AEPC-M AQ02《施工机械认可办法》。

  j)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单位前,必须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

  5.3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按电力部电建[1996]381号《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中“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原件由公司档案室保存。机械化工程公司填写并保存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5.4其它

  a)停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起重机异地再次安装或重新启用前,对其拉索、耳板、钢丝绳等受力构件锈蚀程度机械化工程公司和安全管理部必须联合进行安全鉴定,将结果书面汇报公司总工和生产副总经理。

  b)大型起重机械的购置等前期管理执行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

  c)大型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执行Q/AEPC-M AQ03《机械维护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表A1 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年 月 日

  起重机名称 型号 自编号 数量(台) 机长姓名

  承租方(企业)名称及使用地:

  执行任务情况:

  出租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申报意见和需说明的问题:

  机械化公司负责人(签名):

  安全管理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司意见:

  生产副总经理(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获批后一份存安全管理部,一份存机械化工程公司。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表

  表B1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表

  起 重 机 负责技术员 备 注

  名称 规格型号 自编号

  附录C(规范性附录)塔式起重机日检表

  表C1 塔式起重机日检表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轨道 1 轨道上及两侧无杂物,不妨碍塔机安全运行。

  2 轨道无明显弯曲和高低不平,基础无塌陷。

  3 夹轨器松开后,确保在行走过程中不卡轨。

  制动器 4 制动器杆件应无变形,零件无损坏,弹簧表面不得有裂纹、锈蚀现象。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缺油。

  5 制动轮磨擦面与磨擦片压合良好,不得有固定磨擦片铆钉引起的划痕。

  6 液压系统无漏油。

  保护装置 7 力矩限制器,起升、回转、变幅、行程限位器,端部止档等保护装置经目测无异常。

  钢丝绳 8 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压扁、弯曲、畸变、断股、波浪形、钢丝或绳股、绳芯挤出等

  9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情况,发现断丝数增加应向专业公司领导汇报

  卷筒 10 卷筒上钢丝绳排列整齐。

  11 固定钢丝绳的压板不得有缺损或松动等缺陷

  滑轮 12 轮缘无缺损,滑轮槽表面表面光洁平滑不应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13 防钢丝绳跳槽装置状况良好。

  钢结构 14 在易观察的范围内,螺栓应无松动,无缺损,无折断。

  15 在易观察的范围内,塔身、主弦杆及重要受力构件的焊缝不得有裂纹、开焊等。

  其它 16 工作范围内无妨碍塔机回转的障碍物。

  17 电缆无破损,电缆卷筒工作正常。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机械缺陷记录

  表D1 机械缺陷记录

  机械名称 机械自编号

  存在主要缺陷和问题:

  机长 机械管理员 专业公司总工

  附录E(规范性附录)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1.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接

  2.机台与门架螺栓联接

  3.主、副撑臂组合后,其轴销、滑轮组等部件的安装

  4.钢丝绳死头

  5.轴销止轴板安装

  6.随机《说明书》中规定螺栓的拧紧力矩

  7.钢丝绳检查记录(收或放钢丝绳过程中派专人检查)

  8.拉索检查记录(包括用放大镜检查铝合金套有无裂纹)

  附录F(规范性附录)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1.桥架结构各节点的螺栓联结;

  2.桥架与支腿的联结;

  3.钢丝绳死头;

  附录G(规范性附录)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

  表G1 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

  机械名称 机械型号 机械安装地点

  工序检查

  轨道基础验收记录

  各组行走台车处钢轨的相对标高记录

  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接记录

  机台与门架螺栓联接记录

  主、副撑臂组合后,其轴销、滑轮组等部件的安装记录

  钢丝绳死头检查记录

  轴销止轴板安装验收记录

  随机《说明书》中规定螺栓的拧紧力矩检查记录

  钢丝绳检查记录(收或放钢丝绳过程中派专人检查)

  拉索检查记录(包括用放大镜检查铝合金套有无裂纹)

  拆装队自检

  队长(签名): 年 月 日

  检测组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扳起(放落)确认

  机械化工程公司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4: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得吊拨埋在地下或粘结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二条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第三条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第四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起细长物料是,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第五条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第六条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 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按指挥操作。

  第七条 司机应掌握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修方法,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排除。安全装置失效、缺少不准确的起重机不得作业。

  第八条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九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第十条 起重机作业时,严禁重物下方有人或通过。

  第十一条 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用夹轨器锁紧,切断电源。

篇5:医院基建科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医院基建科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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