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集团公司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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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集团公司考勤制度

  *集团公司考勤制度

  一、考勤是考核员工劳动纪律和支付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公司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培养员工遵纪守时观念的有效手段,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约束的人员范围为集团全体人员。

  三、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考勤的考核与统计。

  四、考勤的内容包括:

  1、工 作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2、每日工作时间:08:30-17:00

  3、午餐时间:11:50-13:00

  4、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职员享受每年十天法定有薪假日,包括: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三·八”(女员工半天,逢节假日不另补假)、“五·四”(35周岁以下半天,逢节假日不另补假)。

  五、考勤的依据:

  1、打卡:①每天上、下班员工必须打卡。迟到或因公晚到,早退或因公下班前离开公司当日不再返回的,也必须打卡。因忘记打卡、出差、休假、因公外出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卡上注明原因,并由上级领导签字认可。②所有员工每月均有30分钟免扣时间(即月内迟到和早退的累计时间)。免扣时间内不扣薪,超过免扣时间(称为附加时间)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除工资5元,所有员工每月均有30分钟附加时间。每超过附加时间累计达30分钟,计为半天事假,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论。

  2、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应填写请假单(请事假须事先填写),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需事后附医院(区级以上)开具的证明说明病情和病假天数,经部门(子公司)经理(或分管领导)认可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月底统计缺勤原因的依据。员工申请年休假、出差、婚丧假、探亲假及产假等假期均应事先打签报,报请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各类假期如期限有变(特殊原因),应立即通知其直接上级,得到有关上级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请假的一般规定:

  1、部门(子公司)副经理(含)以上职务的员工请假,须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员工请事、病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子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婚、产、丧、探亲、年休假,无论时间长短均由集团领导批准。

  2、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须经部门(子公司)经理批准。部门(子公司)经理不在时,应告知其他人并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凡不请假外出者,按早退处理。员工因公晚到,须于前一日经部门(子公司)经理同意。

  3、员工因公外出或请假返回公司后,应向批准者当面报到或销假。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包括请假手续不齐全)、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准而未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5、所有假日均为自然天,节假日连续计算在内。

  七、各假种的具体规定:

  1、事假:事假扣薪比例为当日全额工资。休事假累计每年最长不得超过15天,职员事假能否批准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而定。

  2、病假:

  ①病假原则上须有医院证明。病假不超过一天,无法取得医院证明的须说明情况。病假一天以上,必须有医院正式的休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②每请一天病假,扣发当日日基本工资的50%。

  ③连续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须经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予以确认。经确认后,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病假工资:司龄不满一年的,发给工资的30%;

  司龄一年(含)以上,不满三年的发给工资的40%;

  司龄三年(含)以上的发给工资的50%。

  ④司龄三年(含)以上的员工连续休病假达到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如仍不能上班,应离职休假。待痊愈后,由公司根据情况重新安排工作。

  ⑤司龄不满三年的员工连续休病假达到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如仍不能上班,应离职治病。

  ⑥连续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员工复工时,须有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复工后须经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原工资下浮一级执行。

  3、婚假: 婚假三天,晚婚者加假七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假应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使用。

  4、产假: 女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九十天。难产、双胞胎加假十五天。产假期间工资的固定部分照发。产假只能在生产前后连续使用。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或配偶的父母死亡,丧假三天。员工如确需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可酌情加假一至三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探亲假: 员工配偶或未婚员工的父母长年在外地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三天探亲假,并根据路途远近酌情加假一至三天。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七天。以后司龄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年休假最多为二十天。年休假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段使用。年休假只能在当年聘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休假,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休完。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因工作原因放弃年休假的,按其日全额工资的双倍计发补助。

  八、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事务部每月由专人统计各部门的考勤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审核全公司的考勤工作。

  2、每月3日前,考勤人员将本部门全体员工的考勤统计结果交部门(子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连同考勤卡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交财务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3、考勤统计失实,责任人员当月考评分不得超过100分。

  4、外地办事处员工不打卡,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签离。每月3日前,办事处主任须把本处考勤情况传真至上级部门。

  九、如发现违纪情况,将按如下措施处理:

  1、所有员工均由本人亲自打卡,如发现代打卡现象,无论何种情况打卡人及被代打卡者均给予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对三次以上者做除名处理。

  2、所有员工当时确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当日无法出勤的,应在当日上午9:00以前通知其直接上级;上班时间遇紧急事急需处理时,可与直接上级商量,得到同意后方可处理急事。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十、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规定即行废止。

  附:<请假单>

  请 假 单

  № 填写日期:

  工 号 请 假 人 部 门

  请假天数 工作代理人 请假类型

  请假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事 由

  总 裁

  集团分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部门经理

采编:www.pmceo.cOm

篇2: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五)

  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五)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 程序内容

  4.1 出勤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9:15- 9: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到,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 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 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 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篇3: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部门经理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考勤必须依自然日历填写。采用日考勤、月报表的办法,月终将考勤汇总并呈报总裁。

  2、考勤时应按规定的符号填写在考勤表上,各类假条应贴在个人考勤背面,妥善保管。

  3、员工因公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请示,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双倍时间事假处罚。全年多次发生类似事情将予以除名。

  4、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时间超过1小时,按旷工记录。

  5、凡发生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自行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上班者。

  员工旷工按双倍日工资扣罚,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公司予以除名。

篇4:网络科技公司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试行)

  网络科技公司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创科技)正常工作秩序,规范考勤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时间内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章 标准工作时间

  第三条 云创科技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第四条 云创科技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2:30,下午13:30至18:00。作息时间如有变动,以公司通知为准。特殊岗位可申请弹性工作制,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力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并在行政人力部备案后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日平均工时不得少于 8 小时,按月度进行统计。

  第五条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及其他法定休假节日,依照国家《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六条 出勤

  (一)员工依据云创科技制度按时坚守本职岗位并履行岗位职责视为出勤,依每日指纹打卡记录为实际出勤依据。员工上班9:00前、下班18:00后打卡,每天第一次刷卡和最后一次刷卡时间作为当日上下班考勤时间。

  (二)如下情况可按出勤处理:

  1.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培训活动;

  2.经公司批准的其他情况;

  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各种情况。

  第七条 加班

  (一)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并报行政人力部存档备案后可确认为加班。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如因突发工作任务需要,经部门负责人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报行政人力部的加班申请可确认为加班。由于工作进度、个人因素等产生的工作时间以外非指令性工作不计加班。

  (二)经批准备案为加班情况的员工,需按时刷卡,不可出现刷卡后不在岗或伪造加班时长等情况,一旦发现此类舞弊情况,属个人诚信问题,公司将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三)加班需提前申请,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手续,每月考勤截止日期过后,不再接受加班审批,下月不再进行核算。

  (四)所有经批准备案的加班应首先安排换休。如不能安排换休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法定节日期间,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八条 迟到与早退

  员工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每次扣50元;大于30分钟小于等于1小时,扣100元/次;大于一小时小于等于三小时扣半天日工资。三小时以上的,依据实际情况按照请假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旷工

  (一)员工如遇以下情况按旷工处理:

  1.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本职岗位者;

  2.事先不请假、事后补假,且无正当理由者;

  3.请假期满逾期不归且未续假者;

  4.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二)处罚措施

  1. 旷工半天,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全日工资;

  2. 旷工一天,予以警告处分,扣发 3 日工资;

  3. 在职期间连续旷工 2 天或近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辞职并停止发薪,公司有权视情况给予调岗、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条 公出

  (一)上班期间外出联系业务或处理公务者视为公出。

  (二)员工公出,应前提前半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公出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公出,部门负责人公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归岗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登陆 OA 系统补办公出手续。

  (三)对于遇有特殊情况时,经说明原因,得到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按公出处理。

  第十一条 出差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需登陆个人 OA 系统提前申请,凭经批准的《业务会签单》到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案。员工出差时间与前期计划不符的,应及时与各环节相应审批人口头报备,回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员工出差时间与前期计划不符,并未履行相应的提前报备程序的,相应审批人有权拒绝补办相关手续,无《业务会签单》的出差按照无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 考勤的日常管理

  (一)员工忘记刷卡,应登陆本人OA 办公系统,进行提报审批,考勤结果依据审批结果核算。员工每月忘记刷卡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含2次),超过2 次者将处以每超过一次50元的罚款,罚款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特殊考勤

  因参加公司组织在外的集体活动会议、设备因故障及损坏、停电、极端天气或不可抗力而无法刷卡时,由考勤管理员按实际情况统一处理。

  (三)考勤管理员无特殊原因或突发工作的情况下,每半个月进行考勤统计,并进行异常考勤公示及提交截点时间,当月最后一周进行全月总考勤统计,并公示全月异常考勤汇总及提交截点时间,超过截点时间,未提交的异常考勤将不再受理并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处理,以此造成的考勤扣款将不在下月进行补款。

  (四)考勤管理员的考勤数据处理应真实、准确、及时。经检查发现有故意虚报之处,视情节轻重影响考勤员绩效结果。

  第四章 请休假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实行事前逐级申请、逐级审批的请休假制度,填写 OA 系统,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 准假权限

  (一)员工:1-2 天(含2天):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含 3 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 OA《请假单》,需于上班前半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电话请假并详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归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登陆 OA 系统进行补假。

  第十五条 病事假

  (一)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出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须持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审批后方可休假。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应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病假,归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登陆OA 系统进行补假。病假按自然日计,假期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员工因病住院,需持二级甲等医院的住院通知到行政人力部办理病休手续。员工因健康原因超过应享受的医疗期继续请休病假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病愈后恢复工作的员工,必须持有定点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总办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上班,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对期进行调岗、调薪处理。

  3.员工1年内累计病假满 1 日至 7 (含7)个自然日以内的,按工作日天数扣发日绩效工资;累计病假满7日至15(含15)个自然日,按工作日天数扣发日绩效工资、各类补贴,只发放基本工资;累计病假超过15个自然日至医疗期满,只发放基本工资的50%,同时不低于当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各项福利暂停发放。

  (二)事假

  1. 员工有事可以请事假,事假按工作日扣除全额工资。

  2. 事假优先冲抵年假,当年年假冲抵完后,有调休假的,可冲抵调休假。

  (三)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者,影响年度绩效并影响相应激励。

  第十六条 工伤假

  (一)员工上班期间内负伤,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为工伤条件的,经二甲以上医院出具医疗休息证明可休工伤假,工伤假按自然日计,假期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二)工伤医疗期及工伤期间薪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件》执行。

  第十七条 婚假

  (一)员工入司以后结婚,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

  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

  (二)婚假申请有效期为结婚登记一年内,婚假按自然日计,假期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能分割使用。如因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分割为两次使用。

  (三)婚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十八条 丧假

  (一)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请丧假,假期 5天;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假期 2 天。丧假按自然日计,假期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二)丧假不可分隔使用,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十九条 产假、陪产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 98 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需持相关孕前检查证明)。

  (二)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者,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者,享受 42 天产假。

  (四)配偶生产,男员工可享受 15天陪产假,需持出生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五)产假与陪产假均按自然日计算,假期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可分割使用。女员工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男员工陪产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产检假

  (一)怀孕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怀

  孕8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提交产检假申请需附二级甲等医院产检证明。

  (二)产检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二十一条 哺乳假

  (一)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二)哺乳假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二十二条 年休假

  (一)凡连续工作12个月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累计工龄满10年(含)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招聘至公司的新员工。

  2. 当年累计事假/病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3. 旷工1天以上的。

  4. 一年内脱产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享受,在当年内休完。当年已享受年假后发生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次年的年休假资格。

  (四)年休假按工作日计,休假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假期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如已休完年假中途离职的则按实际在职天数扣除相应薪资。

  第二十三条 换休假

  员工加班的,可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申请换休假,换休假按工作日计,假期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 带薪事假

  根据入职年限,员工转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事假:

  (一)入职公司自然年满1年的员工,奖励带薪事假1天;入职公司自然年满2年的员工,奖励带薪事假2天;入职公司自然年满3年及以上的员工,奖励带薪事假3天。

  (二)带薪事假需在当年年休假与换休假均申请完毕后方可申请,当年未申请的,视同放弃,次年不予补休或累计。

  (三)带薪事假按工作日计,假期期间各项薪资福利补贴全额发放。

  第二十五条 对请假理由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属个人诚信问题,一经查出,公司做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公司高管考勤管理根据陕文投集团《考勤、请休假及因公出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5:工程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工程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1、基本要求

  (1)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学生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吃零食,不准听音乐、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谈话和喧哗,不随便出入,不会客,不睡觉,不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籍。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老师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早退。

  (3)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到课率。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委员向各任课老师出示,否则按旷课论处。

  (4)对于无故旷课者,根据校《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若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者,将作出严肃的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当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直至撤消职务。

  (2)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课堂考勤工作,班长负责考勤监督。上课前清点人数,并填写好《**工程学院学生课堂日常考勤记录表》,下课后请任课老师核定后签字。注意尽量不要涂改,保证其真实性。

  (3)《**工程学院学生课堂日常考勤记录表》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周的考勤记录表交到学工办。

  3、考勤结果汇总及通报制度

  (1)每周末由学习部负责将各班《**工程学院学生课堂日常考勤记录表》整理汇总,并做成通报文件;每周一由老师审核后,将通报文件张贴公布,并传到学院网页。

  (2)考勤原始表和通报文件由学习部整理存档,作为学生处分和综合测评评分的依据。

  二、学生请假制度

  1、请假要求

  (1)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突发事件(个人突发事件、学校工作安排事件)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不论是否节假日、有无课程安排,学生只要离开长沙市区,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院不接受过后补假,学生确因事情紧急且无法事先办理请假的手续的,必须先向班主任或辅导员电话请假,班主任、辅导员批准后,学院方认可其请假,请假学生过后到学工办补办手续。

  (5)请假时间到期,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并按时参加教学活动,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或仍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的,必须续假,没有续假或续假被没有批准的,按旷课处理。

  (6)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学工办销假,超过12小时未销假的按旷课处理。

  2、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学工办统一印制,请假学生可到学工办领取,也可到学院网页下载打印或复印。请假条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学工办存根,二联作为学生请假凭证。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填写内容要真实有效。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病假需有校医院有效证明。

  (3)请假条填写完成后,根据请假时间,依次找班主任、辅导员、院领导签字批准。最后由辅导员填写综合意见并盖章,一联存根,二联交给请假学生。

  (4)已获批准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给班级学习委员,以方便学习委员进行考勤记录,任课老师有需要的可出示或交给任课老师。

  3、请假权限

  (1)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审批。

  (2)请假2-3天或离开长沙市区的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批准后交副书记签字审批。

  (3)请假超过3天的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批准后交教学副院长审批。

  (4)学生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4、其他

  (1)学生请假,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等),否则即予以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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