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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程序文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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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程序文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EMS程序文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编 号 -EP13

  版 次 A0

  EMS程序文件 页 次

  1 目的

  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影响,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改善环境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相关方(供方和承包方)的环境行为施加影响的管理。

  3 职责

  3.1供应销售科负责对原材料采购活动中的供方和运输方施加影响。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产品环境要求的处理、答复。

  3.3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不可回收固体废物委托处理方施加影响。

  3.4 技术质量科负责对新项目工程分承包方和可回收固体废物委托处理方施加影响。

  4 程序

  4.1 相关方的范围

  相关方包括提供原辅料、油品和化学品的供方,提供服务的固废委托处理方、建筑施工方、运输服务公司等承包方等。

  4.2 相关方评估及施加环境影响

  4.2.1 供应销售科在确认供应商时,当向其所购产品占原辅料或能源费用的20%以上则列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其余为一般供方。对重点施加影响供方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2对提供油品、危险化学品的供方直接判定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供应销售科应要求其在提供产品时,必须提供产品的MSDS等有关环境信息。向其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3 对危险固废委托处理方直接判定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综合办公室应要求其出具从事该项服务的环保部门认可的资格许可证,以考察其是否符合地方的环保要求和能力。向其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4在向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作环境调查时,对调查结果差的相关方应尽可能要求其改善环境表现,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活动的开展。

  4.2.5 技术质量科在选择建安公司时,应要求其提供从事该项服务的营业资格和能力证明,并签订协议,其中必须执行国家建筑业有关的环保规定。全场建筑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噪声超标设备、桩机、搅拌机等在晚上十点后不能使用,同时还应遵守本厂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包括废水控制、废弃物控制、油品及化学品污染控制等。

  4.2.6 运输单位车辆进入本公司区域内应防撒、防泄漏、防火,注意安全,严禁漏油、鸣笛。

  运输油品、化学品的单位应有运输资质(包括运输车辆和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碰撞、倾倒、泄漏、防火、防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或引发事故。装卸油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轻装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或倾倒,不准滚动、拖拉。

  4.3 相关部门向重点施加影响的供方和承包方提供本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要求。

  4.4 供应销售科向客户进行宣传,收集客户对产品环境的要求,并将信息传递到综合办公室,执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5 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对不同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综合办公室应每季检查对相关方的施加环境影响的情况,执行《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出现不符合执行《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在每年的管理评审时,应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情况进行评审,对不能与本公司配合改善其环境行为的相关方提出限期整改或终止合作关系等措施,详见《管理评审程序》。

  5 相关文件

  5.1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5.2 《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5.4 《管理评审程序》

  6 记录

  6.1《供应商环境控制情况调查表》

  6.2《固体废物处理方情况调查表》

  6.3《固体废物分类表(EP13-EP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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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EMS程序文件: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EMS程序文件: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编 号 -EP12

  版 次 A0

  EMS程序文件 页 次

  1 目的

  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并将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3 职责

  3.1技术质量科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3.2技术质量科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并对分承包方进行管理。

  4 程序

  4.1 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1.1在新、改、扩建项目选址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综合办公室应将初步选址等有关情况告知当地环保局。对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县环保局应参与初步选址。项目建议书包含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环境部门意见及相关方意见。

  4.1.2 综合办公室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的报审,不设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4.1.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4.2新项目“三同时”

  4.2 .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2.2技术质量科应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施工人员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对在施工(包括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等污染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施工中保证实施。建筑垃圾须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执行《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4.2.3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4.3 新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管理

  4.3.1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技术质量科应当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4.3.2 建设项目竣工后,综合办公室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通过正式验收并获得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技术质量科配合整个验收工作。

  4.4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4.5 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做好新项目绿化工作。

  4.6 新项目投产后,要产生新的环境因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的要求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4.7环保工程的交接

  4.7.1工程接收单位确定后,技术质量科应组织接收部门对环保工程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并将环保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相关技术要求给接收单位,做好资料接收工作。

  4.7.2接收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力量承担对环保工程的管理、维护以及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接收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员工明确自己的环保职责,以增强对污染的控制。

  4.8 当采用新工艺和采用新材料时,考虑采用无毒、低毒和无污染、少污染的材料,选用无污染、少污染、低能耗、材料利用率提高的工艺。

  4.9当采用新设备时,在保证质量和合理的性价比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低能耗、无污染和少污染的设备。

  5 相关文件

  5.1 《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5.2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篇3:精工股份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精工股份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EMS程序文件ISO14000手册

  1 目的

  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影响,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改善环境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相关方(供方和承包方)的环境行为施加影响的管理。

  3 职责

  3.1供应销售科负责对原材料采购活动中的供方和运输方施加影响。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产品环境要求的处理、答复。

  3.3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不可回收固体废物委托处理方施加影响。

  3.4 技术质量科负责对新项目工程分承包方和可回收固体废物委托处理方施加影响。

  4 程序

  4.1 相关方的范围

  相关方包括提供原辅料、油品和化学品的供方,提供服务的固废委托处理方、建筑施工方、运输服务公司等承包方等。

  4.2 相关方评估及施加环境影响

  4.2.1 供应销售科在确认供应商时,当向其所购产品占原辅料或能源费用的20%以上则列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其余为一般供方。对重点施加影响供方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2对提供油品、危险化学品的供方直接判定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供应销售科应要求其在提供产品时,必须提供产品的MSDS等有关环境信息。向其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3 对危险固废委托处理方直接判定为重点施加影响供方。综合办公室应要求其出具从事该项服务的环保部门认可的资格许可证,以考察其是否符合地方的环保要求和能力。向其发放《相关方环境调查表》,并填写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

  4.2.4在向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作环境调查时,对调查结果差的相关方应尽可能要求其改善环境表现,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活动的开展。

  4.2.5 技术质量科在选择建安公司时,应要求其提供从事该项服务的营业资格和能力证明,并签订协议,其中必须执行国家建筑业有关的环保规定。全场建筑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噪声超标设备、桩机、搅拌机等在晚上十点后不能使用,同时还应遵守本厂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包括废水控制、废弃物控制、油品及化学品污染控制等。

  4.2.6 运输单位车辆进入本公司区域内应防撒、防泄漏、防火,注意安全,严禁漏油、鸣笛。

  运输油品、化学品的单位应有运输资质(包括运输车辆和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碰撞、倾倒、泄漏、防火、防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或引发事故。装卸油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轻装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或倾倒,不准滚动、拖拉。

  4.3 相关部门向重点施加影响的供方和承包方提供本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要求。

  4.4 供应销售科向客户进行宣传,收集客户对产品环境的要求,并将信息传递到综合办公室,执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5 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对不同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综合办公室应每季检查对相关方的施加环境影响的情况,执行《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出现不符合执行《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在每年的管理评审时,应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情况进行评审,对不能与本公司配合改善其环境行为的相关方提出限期整改或终止合作关系等措施,详见《管理评审程序》。

  5 相关文件

  5.1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5.2 《环境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5.4 《管理评审程序》

  6 记录

  6.1《供应商环境控制情况调查表》

  6.2《固体废物处理方情况调查表》

  6.3《固体废物分类表(EP13-EP03)

篇4:精工股份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精工股份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EMS程序文件 ISO14000手册

  1 目的

  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并将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3 职责

  3.1技术质量科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3.2技术质量科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并对分承包方进行管理。

  4 程序

  4.1 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1.1在新、改、扩建项目选址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综合办公室应将初步选址等有关情况告知当地环保局。对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县环保局应参与初步选址。项目建议书包含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环境部门意见及相关方意见。

  4.1.2 综合办公室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的报审,不设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4.1.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4.2新项目“三同时”

  4.2 .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2.2技术质量科应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施工人员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对在施工(包括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等污染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施工中保证实施。建筑垃圾须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执行《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4.2.3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4.3 新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管理

  4.3.1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技术质量科应当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4.3.2 建设项目竣工后,综合办公室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通过正式验收并获得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技术质量科配合整个验收工作。

  4.4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4.5 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做好新项目绿化工作。

  4.6 新项目投产后,要产生新的环境因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的要求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4.7环保工程的交接

  4.7.1工程接收单位确定后,技术质量科应组织接收部门对环保工程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并将环保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相关技术要求给接收单位,做好资料接收工作。

  4.7.2接收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力量承担对环保工程的管理、维护以及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接收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员工明确自己的环保职责,以增强对污染的控制。

  4.8 当采用新工艺和采用新材料时,考虑采用无毒、低毒和无污染、少污染的材料,选用无污染、少污染、低能耗、材料利用率提高的工艺。

  4.9当采用新设备时,在保证质量和合理的性价比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低能耗、无污染和少污染的设备。

  5 相关文件

  5.1 《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5.2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篇5:物业公司对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对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程序

  1.0 目的

  为明确对供应商或服务承包商施加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方式,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等相关方的沟通影响。

  3.0 职责

  3.1各相关部门、管理处负责对相关的供应商或服务承包商的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对其环境/安全行为施加影响。

  3.2品质部负责编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措施清单》,并对施加影响的效果进行检查。

  3.3 发展部负责制作各类提示或宣传标识。

  4.0 工作程序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相关的供应商或服务承包商的调查,并跟踪其回复。发展部及各管理处可以通过宣传栏或其它方式宣传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针以及有关环境/安全管理要求,使用户及相关方理解公司对环境/安全所作的努力,并自觉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

  4.2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的环境/安全调查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年度评审的依据。

  4.3 各部门对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施加环境/安全影响时,可根据调查表的相关信息,考虑以下方面:

  4.3.1要求供应商提供对环境/安全无不良影响的较具环保性、安全性的产品,并正确处理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气体、液体、固体废弃物;要求或鼓励供应商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或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消除使用危险原材料;

  4.3.2要求供应商在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与数量前提下,尽量少用包装材料,节约原材料和自然资源;

  4.3.3要求相关方在送货或收货时,运输车辆要尽量减少尾气排放或噪声污染,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4.4对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如机电设备维修承包商,建筑物工程承包商、垃圾清运承包商,消杀防疫承包商等除按上述4.3要求管理外,还应考虑:

  4.4.1在服务承包商合同中,明确其保护环境及保证安全的义务,必要时应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跟踪,以保证其环境/安全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形式可以是电话、书面、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方所施加的影响及措施,应报品质部,品质部据此编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措施清单》,品质部每年应对影响效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检查记录》中。

  4.6当相关方未能满足公司在环境/安全方面的要求时,对口业务部门应通过环境/安全信息和环境/安全问题方面的交流、沟通,对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必要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召开对策会,提出警告并限期对策和改善,严重时取消其供应商或服务承包商资格。

  5.0 相关文件

  6.0 质量记录

  6.1《相关方环境情况调查表》(ZH*-EP-05-1/A)

  6.2《对相关方环境行为施加影响措施清单》(ZH*-EP-05-2/A)

  6.3《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检查记录》(ZH*-EP-05-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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